第28章 啧啧啧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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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纲不振啊!◎
程蔓最终没能扛过陆平洲的「严刑逼问」, 呜咽着交代了自己吹的牛是什么。
陆平洲听后差点忘了动,结束后特意看了下手表,在心里算了下时间, 要让吹牛变成事实,还需要六个小时。
现在是晚上十点, 预计凌晨四点能睡觉。
不算早, 但明天他们都休息,可行。
心里盘算完,陆平洲伸手将程蔓抱进怀里,嗓音低沉问:“我们继续努力?”
程蔓很想回一句「你也不怕铁杵磨成针」, 但话到嘴边又有点怂,怕真挑起陆平洲的胜负欲,不达目的不罢休, 只能软着声音撒娇:“我好累……”
陆平洲声音温柔:“乖,结束后你多睡会。”
虽然陆平洲预计凌晨四点睡,但他们实际睡觉的时间要早两个小时,倒不是他不行, 而是程蔓实在扛不住了。
在她的连连告饶下,陆平洲松口答应, 只要她承认他一夜七次, 一次一小时不是吹牛就放过她。
困倦的程蔓听完, 脑海里冒出三个字:幼稚鬼!
虽然陆平洲很幼稚, 但她是个很识趣的人, 果断选择承认他很行很厉害, 完了倒头就睡。
第二天程蔓是饿醒的, 睁眼后闻到从外面飘进来的诱人香味, 顿时更饿了, 忍着手软脚软爬起来,推开门一嗅,发现香味是从他们家厨房飘出来的。
本来准备去浴室洗漱的程蔓脚步一拐,走进了旁边的厨房。
陆平洲正站在铸铁灶前炒菜,煤炉上则炖着汤,程蔓刚才闻到的香味就是从陶罐里发出来的。
她走进去拿起台面上的抹布,打开陶罐闻了闻:“你买了鸡?”再看铁锅,“菜站有藕带卖?”
“早上刚送过来的,我还买了菱角和莲蓬,在饭桌上。”陆平洲说着再看一眼陶罐,“今天来了几只老母鸡,我去得早,买了半只回来。”
大院里那么多住户,才几只老母鸡,程蔓不由问:“你几点起来的?”
“六点半。”
“那你不是没睡几个小时?”
“差不多三个小时。”
“你不困吗?”程蔓主动问,“要不剩下的菜我来炒,你去休息会?”
“吃完饭补个觉就好……”陆平洲摆手说,“就剩一个菜,马上就好了,你刷牙洗脸了?”
“还没。”
陆平洲说道:“那你洗漱去吧,很快就开饭了。”
程蔓想饭后补觉也行,便点头去了浴室。
等程蔓洗漱完,梳好头发换下睡衣,最后一道菜也好了,她出去正好赶上往外端菜。
一大盆鸡汤,一盘炒藕带,一盘烧茄子,两个人吃已经足够。
陆平洲做了饭,程蔓就主动揽过了盛汤的工作,用汤勺拨开漂浮在汤面的油,盛出里面颜色清淡的汤和鸡肉,笑眯眯道:“辛苦干活的先喝。”
陆平洲眼里浮起笑意:“那我先尝尝味道。”舀起汤喝了一勺。
“咸吗?淡吗?”程蔓问完自顾自笑起来,“这话问得好像汤是我炖的。”
陆平洲说:“我觉得正好,你再尝尝咸淡。”
程蔓盛好汤坐下,也舀起一勺,吹一吹再抿一口。
第一口入嘴的汤太少,没尝出味道,程蔓就又吹了吹,喝下一大口,拖长声音道:“嗯……鸡肉香,红枣甜,不咸不淡刚刚好。”
“你喜欢就好。”
夫妻俩坐在一起边吃边聊,一顿饭很快就吃完了,陆平洲收拾碗筷去厨房洗。
程蔓则从他买回来的一把莲蓬里,挑了个莲子最大又最嫩的,沿着边缘将莲蓬下面鼓的去掉,跟进厨房站在陆平洲身边,拨出莲子去掉莲芯,送到他嘴边:“啊,张嘴。”
陆平洲听话地张嘴,任由她将莲子扔进嘴里。
“嫩吗?”
“嫩。”
程蔓笑眯眯的,又剥了个莲子自己吃掉说:“我老家跟临江市一样,也有很多湖,小时候我爸妈每次回去,都能带很多莲蓬回来,用麻袋装着,让我们兄妹自己挑,我二哥最精,每次都让我跟大哥先挑,然后蹭着吃一颗,如果好吃,他就找我们要,说他挑到好吃的也跟我们分。”
程蔓将新剥出来的莲子塞进陆平洲嘴里,继续说:“我最会挑莲蓬,每次他都会盯上我,刚开始我傻傻地跟他分,后来一想不对啊,怎么每次我挑到好吃的,自己没吃几颗就没了,二哥手上莲蓬不断?而且吃了那么多,也没见他跟我分啊!”
陆平洲边咀嚼边问:“后来呢?”
“后来我就去找二哥,他说那是因为他没吃到好吃的莲蓬,给我画大饼忽悠我……”程蔓哼哼两声,“我才不会被他骗,就跟爸妈告状,把他藏起来的莲蓬都没收给我了。”
程进从小就稳重,再加上大了程蔓四岁,一直很护着她,什么事都让着她。
程亮性格则跟大哥截然相反,打小就跳脱,属于三天不打上房揭瓦那种。他不是程亮那种让人信赖的哥哥,从小就喜欢招惹程蔓,把她弄哭。但有外人欺负程蔓,他又会冲在第一线。
其实这些年她二哥不是完全没机会回城,进入七十年代后,上面陆续放松了下乡回城政策,规定一家有一个人下乡就行,回城途径也增加了招工接班等。
那会王秋梅夫妻犹豫过要不要让程亮回来接班,但他自己拒绝了,说家里三兄妹,总要有一个人下乡。
大哥工作稳定已经成家,肯定不可能下乡,妹妹是姑娘家,长得又漂亮,下乡风险太高,还是他留在乡下比较好。
反正他光棍一个没有负担,下乡几年早已混得如鱼得水,不怕再多待几年。
程蔓从回忆中抽身,笑着说:“后来老家管得严了,大队里的人不能随便摘莲蓬菱角,这种莲蓬吃到吐的事情也一去不返了。”
陆平洲说:“你喜欢下次我多买点。”
“不用啦,吃几个过过嘴瘾就好了。”程蔓将剥好的莲子送到他嘴边,看着他吃掉问,“下午我是不是得去一趟军属安置办?”
军属安置办是驻地设立的部门,职责跟街道办有重合,但工作内容又要多一些,主管对象是随军家属。
军嫂随军来到驻地,迁户口办粮本,都得找他们。
程蔓虽然是本地户口,且粮食关系在单位不用动,但跟陆平洲结婚后,他们还是得把户口迁到一起,因为除了粮本,他们还得办家庭用的煤本副食本工业本等。
他们家现在的煤炉,和剩下的十几块蜂窝煤,都是陆平洲私下找人买的,当然,对外的说法是用东西换的。
而且因为卖方是战友,对方不愿意赚他的钱,给的是原价,但他战友家里也要用,不可能每个月都省出煤球卖给他们,还是自己办个煤本比较方便。
副食本和工业本能买到的也都算是必需品,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票,都需要户口领取。程蔓之前户口是落在家里,如果不把户口迁出来,他们还得每个月去她娘家拿票。
这事说起来只是需要多跑一趟,但亲兄弟明算账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虽然程蔓相信爸妈不会亏待她,可王秋梅夫妻不是自己过日子,儿子媳妇户口跟他们在一起,长此以往下去,难免引起猜疑。
反正这些手续办起来不复杂,一个下午就能搞定,程蔓就想趁最后一天休把这事处理了。
陆平洲听后说:“吃完饭我休息会,下午我们一起过去。”
“行。”
……
吃过中饭,陆平洲回房间午睡,程蔓则因为醒太晚睡不着,找了块碎步头去次卧踩缝纫机。
七八十年代的姑娘,多多少少都会有点针线活,有天分的能绣花纳鞋底,实在没天分的也能将衣服缝平整。
程蔓的针线活介于两者之间,属于不上不下那种,绣花她不会,但做个娃娃缝张手帕难不住她。
不过她没用过缝纫机,在这个年代缝纫机属于大件,价格贵不说票还不好攒,很少有家庭能买得起。
当然普通人家也不是完全没机会,像程家这种职工多的家庭,咬咬牙买一辆也是不错的。
问题是王秋梅针线活还不如程蔓,至少她会做娃娃,而王同志只会锁边。罗文欣虽然是纺织厂女工,但纺织跟制衣区别很大,她也不怎么会做衣服。
王秋梅是个实在人,觉得与其省吃俭用买个大家伙回来闲置,还不如多花点钱找会做衣服的帮忙。
跟王秋梅同志比起来,程蔓就没那么实在了,她虽然菜,但她有一颗学习的心,所以陆平洲说彩礼准备三大件时她没出声反对。
虽然自己没用过缝纫机,但程蔓见过别人用,大致上知道怎么操作。同时她还很有自知之明地准备了碎布头,学习过程中出问题也不怕。
穿好线,换好针,程蔓深吸一口气开始踩缝纫机。
头两下程蔓感觉良好,但很快她就发现,这个线好像落不到她想要的位置,心里开始着急,脚上踩得更快,直到「啊」的一声响起。
刚进入深层睡眠的陆平洲被惊醒,匆忙来到次卧问:“怎么了?”
程蔓转过身,冲他举起手说:“被扎了一下。”
陆平洲走过来,拉高她被扎的手指仔细看了看,从冒出来的血珠看,针眼应该不大,他抬眼看苦着脸的程蔓:“很疼?”
“有点疼。”
“忍一忍。”陆平洲说着从口袋里掏出手帕,打开擦了擦她的手指,露出血液已经凝结的针眼说,“你看,伤口就这么点大,很快就好了。”
程蔓:“……”
听听这不解风情的话,她觉得他有老婆真不容易,难道这时候不是应该把她的手指含在嘴里,「宝宝不疼了」吗?
好吧,这种有点太油腻了,对比起来还是不解风情比较好。
程蔓动动手指,不影响活动,就是一动就疼,她看看缝纫机上的碎布头,不得不宣告今天的学习计划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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