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搁下电话,内司拿起步话机,拨下了萧剑扬的号码,说:“47,直升机一个小时之后到达,你们准备一下。有什么话想跟家里人说的,有什么心愿想要完成的,都写下来交给我!”

萧剑扬一怔:“你这是让我们写遗书呀?”

内司说:“也可以这样理解。”

萧剑扬说:“我明白了。”结束了对话,对曹小强和伏兵说:“直升机一个小时之后到,我们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挑选武器装备,顺便写一封遗书。”

曹小强有点吃惊:“一个小时?这么快!?”

伏兵说:“这已经算慢的了,我们部队那种雷厉风行的风格你又不是不知道。”

萧剑扬快步往门外走:“甭废话了,挑选装备去!”

三个家伙快步来到军械库,挑选武器装备。伏兵的目光在M21和SVD之间来回徘徊,最后还是选择了他用得最顺手的M21,然后精心挑选子弹。这次任务非同小可,他们在海湾地区很有可能会遇上西方国家那些最顶尖的特种部队,丝毫马虎不得,一丝丝的差距就可以决定生死,这样的战斗,M21用普通枪弹显然已经无法胜任,因此他挑选的全是清一式的比赛比高精度狙击弹,顺便又准备了三十发穿甲子弹,准备用来撕开那些防护到裤裆的北约大兵的凯芙拉防弹衣————这玩意太结实了,不用穿甲子弹是很难打得穿的。此外,消声器他也准备了两根,顺便带了十发亚音速度狙击弹,再挑选一具微光夜视仪,行了,准备齐全了。

曹小强挑了一挺PKM通用机枪,带一具四倍小海螺瞄准镜,子弹一口气带了六百发。就这样,这货还嫌自己带的家伙太少,又带了一支乌兹冲锋枪,这玩意儿轻巧得很,近距离对射的话火力也足够凶猛,是理想的自卫武器,至于手枪……他根本就不考虑。手枪这玩意儿你带十次都不见得有一次是派得上用场的,就算要派用场了,也不大靠得住,首先是杀伤力太弱,其次是精度太低了————枪管太短的家伙都有这毛病,没法子。当然,也不是没有杀伤力大的手枪,比如说M500,十二点七毫米口径,一枪能放倒一头犀牛,可是这玩意的份量跟一支自动步枪差不多了。沙漠之鹰也不赖,这玩意儿的口径也接近十二毫米了,能一枪把人轰飞,然而后座力惊人,份量也惊人,重达两公斤,只比M500轻那么一点点,谁带谁脑残!既然手枪那么不靠谱,为什么还要带?有这力气不如带一支小型冲锋枪来得实在!

萧剑扬再三衡量,还是挑选了81改。81式自动步枪留给改枪师缩小尺寸、降低重量的空间并不大,改枪师绞尽脑汁也只把它的重量降低了半公斤,尺寸缩小了一号而已,跟面目全非的56改相比,差得太远。但是它胜在保留了威力较大、精度较高的优点,打双发点射的话仍然可以精确命中四百米外的目标,它的钢芯子弹简直就是防弹衣的克星,不选它选谁?萧剑扬带了三百发子弹,四个弹匣就带在身上,两个弹匣以及一百二十发散装子弹放在背包里,顺便用胶布把一个二十发容量的弹匣黏在枪托的一侧,将一具红点瞄准镜安装在燕尾槽导轨上,也就差不多了。他挑选的是红外夜视仪,他认为微光夜视仪虽然先进,但惧怕强光这一点始终是致命的,一旦遭到闪光弹之类的玩意儿的攻击,很容易致盲,而红外夜视仪则没有这个毛病。当然,红外夜视仪也不是百分之百可靠的,只要有心,对付红外夜视仪的装备和办法着实不少,有时候一些很土的办法都能让红外夜视仪失效……失效就失效吧,总比一枚突如其来的闪光弹弄得变成瞎子强!

至于手枪,他选择的是54式改进型。54式手枪是仿制苏联TT1930/1933,性能可靠,侵彻力强,威力大,但精度、轻便什么的都比不上勃朗宁等名牌手枪,不过萧剑扬认为手枪是拿来杀人的,不是拿来炫耀的,他要的就是54式军用手枪那可以击穿一切警用防弹衣的杀伤力和可靠性,其他的都是次要的。

挑选装备不用多少时间,但接下来要写遗书却让这三位伤透了脑筋。怎么说呢?他们的人生才刚刚开了个头,还有太多太多的心愿没有实现,还有太多太多的东西无法割舍,现在让他们写遗书……这三位大眼瞪小眼,真不知道该从何处开始,更不知道该在何处结束。

曹小强面有苦色,说:“要命了,写遗书!难道老爷子不知道我从小学到初中,作文从来都没有超过二十分的吗?让我写遗书,还不如让我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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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兵提起笔飞快的写了几行字,停下来看了看,又一把扯下来撕个粉碎,摇摇头,说:“不行,现在我的脑子乱得很,根本就写不出来!”望向萧剑扬,“47,你呢?”

萧剑扬咬着笔头,叹气:“我也一样……”

曹小强一副要哭的样子:“你们怎么这样啊?我还希望你们能快点写好,让我借鉴一下呢!都写不出来,那还玩个屁啊?”

伏兵冲他挤出一个怎么看都像咬人的笑容:“如果你能安静一点,别像祥林嫂那样在我耳边不停的念叨,没准、也许、或许我能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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