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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二百人,武装到了牙齿的一千二百人。

老公输是个知冷知热的人,司卫所剩不多,老头深怕齐烨出什么岔子,利用晚上休息的时间带着手最巧的学徒们又打了三十把手弩。

这一千二百人里,除了没有司卫随身携带的手弩外,人手一把长刀,背着一把短弓两支箭囊,二百个山卒还带着盾,其他人则是穿着皮甲。

甲、弓、刀、盾,外加司卫的弩,就这一千二百人入了山林,碰到个两三千人的小部落,全身而退不在话下。

山林之中各部很少有使用金属武器的,一般都是木头棒子上面绑个大石头就敢出去干架,也不怪边军管他们叫野人。

事实上山林中的各部习惯用弓,各种DIY的弓,大多数都是羽箭,无法破甲破盾。

就齐烨和一群小伙伴们骑着马,其他人步行,一是走不了太远,二是南野城中没那么多马。

南野没对着山林的城门,走的是越州,天还未亮,众人已经走出了城门。

除了公输甲外,其他小伙伴都来了,龚信也来了,还背着画布,也不知道要出来画什么。

齐烨回头看向城墙上方,果然,老白在,冷着一张脸,和谁欠他六个逼兜子似的。

竖了下中指,齐烨懒得开口,刚要一夹马腹享受一下策马奔腾,一群骑卒追了过来,十来个人,领头的正是光杆司令柱国将军孙功。

带着一群亲随的孙功明显是准备和齐烨一起走,马腹下面都挂着兵刃和装着干粮的包袱。

骑马而至的孙功哈哈大笑:“在涂州闲着也是无事可做,孙某也要与殿下去山林之中闯荡见识一番,如何。”

起的太早的齐烨哈欠连连:“我要说不如何,你能回去吗?”

“不能。”

“那就一起吧。”

齐烨夹了夹马腹,御马前行。

来一趟南地,别的不说,齐烨这骑术精进不少。

以前在京中,只能说他会骑马,现在属于是进阶到“骑术”的范畴了。

骑马与御马是两种不同的概念,骑马呢,就是能骑,骑经常骑的马。

御马不同,给个马就能上,就能骑,而且骑的很好,这叫御马。

现在齐烨骑的就是一匹军马,从未骑过的军马。

骑着马的小伙伴们也追了上去,一千个异族面面相觑,啥意思,这是跑着跟上去,还是继续溜达往前走?

奴兽回头大声叫嚷着,让族人慢慢走就是。

相比朵部,木鹿族人只是看向小鹿,见到胖姑娘不回头号令,大家继续走。

胖姑娘迈着两条树桩子似的大粗腿,一边走,一边和马上的季元思呲牙傻乐。

齐烨疾驰了不到一里地,马速还没彻底放开,慢慢拉动了缰绳。

军马不太好看,有些丑,满身杂色,大片灰白,和牛皮癣似的。

马速彻底放下来时,齐烨终于精神了,再无困意。

“回来的时候再爽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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