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章 陈琦写‘赞’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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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不得守着男人过一辈子,直到老死也是直接装入棺椁中,直接拉出去埋了,一辈子不见外男呢。
让她们抛头露面的出去经营家中产业,那比杀了他们都难。
所以有些大富之家的家主,就会求娶一些懂经营的清倌人,来帮忙打理家中产业。
至于原因嘛,也很多简单,这些清倌人在青楼里待了那么长时间,早就不在乎什么女德女诫了,而且在青楼里的时候,就学会了左右逢源,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很适合打理家中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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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只有那些受过良好教育、有一定背景的女子才有机会成为清倌人,成为青楼中备受瞩目的人物。
相比之下,一般小门小户的女子,从小就面临着生计问题,连养活自己都颇为困难,哪有余暇去学习那些所谓的琴棋书画呢?
对于她们来说,填饱肚子才是首要任务,艺术修养只是一种遥不可及的奢望。
所以,这部分清倌人的出身还是比较特殊的,她们有着与众不同的经历和故事。
比方说,陈琦此前在清瑶坊,见过的那位名叫娜依吉花魁小娘子,她原本是西域楼兰国的公主,因为楼兰国被破才不得不千里迢迢的越过西夏帝国,来到中元帝国,委身于青楼,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复兴楼兰王国。
花魁小娘子娜依吉,就是属于长大后,不得已委身青楼的这种清倌人。
这部分清倌人和青楼之间是属于合同制的雇佣关系,青楼为清倌人提供衣食住行和牌面包装,清倌人用自己的才华为青楼招揽贵客,赚取钱财。
如果有朝一日,清倌人被人看重,赎了身,或者是直接迎娶;那么赎身的钱或者是彩礼,不管多少,全部归青楼所有。
青楼拿了钱,那么就和清倌人的雇佣关系到此为止,终生不得再骚扰清倌人。
也正是因为这些清倌人的身份是良民,而不是贱民,受到律法的保护。
那些来青楼里逍遥的人们,才不敢贸然的使用武力,强行的占有那些花容月貌的清倌人。
否则,一旦被报了官府,告他们一个强抢民女之罪,就够他们喝一壶的。
如果那些青楼画舫背后再有一个能力非凡的大人物站台,那么他们恐怕就不只是受点罪就能完事儿的了,甚至是会丢掉小命的。
而这些清倌人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也就想出来林林总总的比试,考验那些想要跟她们亲近的官人。
如果通过了,可以试着处一下,看看合不合适,能不能以后加深了解。
如果没通过,那就请下次再来吧,恕不奉陪了。
毕竟,一帮自诩高门子弟,自命不凡的货,连人家清倌人出的考验都无法通过,哪里还有脸,哭求着要做人家的入幕之宾呢?
所以,这些考验其实就可以视作是清倌人们对自己的保护,保护自己不会被那些别有用心的人给欺负了。
约摸过去了小半个时辰,雅舍中陆陆续续的开始有人走出,得意洋洋的拿着手中的绢帛,递给了中年美妇。
你要问他们明明有那些侍女在旁服侍,为什么不让侍女帮忙送绢帛?
你看看那帮货走到中年美妇身边时,那副不值钱的样子,就知道是咋回事儿了。
有陈琦在场,陆源和柳源两个人很识趣的没有下笔,写什么劳什子赞,他们也知道,自己的那点学识,放在陈琦面前,是根本不够看的,索性就静静的喝着茶,看陈琦表演了。
陈琦在看完舞蹈之后,结合这刘宋清倌人的故事,心中就有了一些计较。
加上那中年美妇介绍琉璃画舫的花魁小娘子,名叫苏潇潇之时,让陈琦想起了前世只存在于画本中的那个南北朝才女苏小小。
一首诗就很自然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于是,陈琦就在陆源、柳源和侍女三人的注视下,拿起笔,很写意的在绢帛上开始书写了。
“秦山此地曾埋玉 ,花月其人可铸金;慕才亭边慕才人,小小佳人小小情。”
这首七律一出,陆源、柳源和侍女三人先是一愣,没有搞明白陈琦为什么会写这么一首看上去并没有太高水平的诗词,是因为不在意,还是说因为什么。
不过,当三人又连续念了几遍后,逐渐发现了这首诗中的妙处。
陈琦诗中的秦山,又被称为姥秦山,位于刘宋帝国的帝都,长安城的北郊。
根据陈琦刚才给他们讲述的,有关刘宋清倌人的故事,那位刘宋清倌人据说死后就被胡人曝尸荒野了。
后来胡人退兵之后,刘宋帝国的外戚势力为了彰显自己的仁慈和礼贤下士,在荒郊野外随便找了一具尸骨,妆殓起来,埋在了姥秦山之上。
并且,那外戚势力还邀请了当朝大儒为清倌人小娘子作赋,赞扬其的高洁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