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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凡是听说了镇北王英勇事迹的人,都不愿意见他,告示贴出去之后,一日里只有三个人来投,一个特长是做饭,一个贼眉鼠目,哪怕他不说简峤都知道,他肯定干过见不得人的勾当,还有一个则让他惊叹,林子大了,果然是什么鸟都有。…………

怎么就能这么精准,居然一条都没落下,全部沾上了,哪怕到了现在,天都黑了,简峤回忆起萧融此人的时候,还是十分的感慨。

把这人领到大王面前,是不是能刷新大王最快杀人的记录,或是突破了大王的忍耐极限,他平日是不会折磨人的,说不定在萧融这里,就破例了呢。

罢了,有缘无分,希望萧融能知道,不留下他是为了他好,他这叫行善积德呢!……

晃晃脑袋,简峤不再回忆萧融那张十分容易引起精神污染的脸,而是继续苦恼,接下来他还能去哪。

恰好是这时候,一个卫兵拿着阿树送的信进来了。

“将军,这是今日那个萧融命人送来的东西,还说务必要将军屏退左右,再观之。”

简峤疑惑,接过来,他本来想直接打开,但想想宁可信其有,于是,他自己走到里间,然后才展开细看。

一看这字,简峤先抽了抽嘴角,这比他当年刚识字的时候好不了多少。

这人真是士人?

幸亏萧融不在这,他要是在这,肯定要嘲讽一句,知足吧,他会写繁体字已经很不容易了,要是他写一手简体,你们这些大老粗,还得连蒙带猜一阵子。……

不管怎么说,萧融至少写的容易辨认,简峤默念了一遍,然后蹭的站起身来。

因为上面写的是,声东击西,调虎离山,军中有叛,长安之难。

简峤文化程度不高,但他好歹是屈云灭手下四大部将之一,在军事上的敏锐度,他还是挺厉害的。

在益州出现动乱以后,大王立刻放弃了追击匈奴人,而是转而深入益州腹地,去年大王才把益州打下来,那里是离雁门关最远的城池,镇北军本来就不擅长治理,对那边更是鞭长莫及。

但临走之前,大王为了震慑那些异族,几乎是将那里血洗了一遍,刚听说益州出现动乱的时候,简峤还以为,是那些异族卷土重来了。

后来听说是庶族闹事,带着农夫起义,简峤这才稍稍放心下来。

起义是常有的,农夫也容易对付,反而是那些异族,野性太强、不惧杀伐,很是令人头疼。

可要是……这只是表面现象,而真正躲在背后的是那些胡人,他们这么做是为了引开大王……

益州在腹地,大王哪怕知道有问题,再想赶回来,也来不及了,胡人又不知道大王的行踪,如此看来,第三句军中有叛也不是无的放矢,肯定是有人发现,大王带两万兵马脱离了大部队,正是好时机,这才通知了胡人。

而具体是哪个胡人……也很容易推断,如今有实力跟镇北军一拼,而且总是对中原虎视眈眈,还有机会绕过雁门关,从别的地方入关,并直入长安的,也就是鲜卑了。

简峤怒火中烧,又是鲜卑!

他没有立刻就行动,也没真的火气上头,直接就信了萧融送来的情报,他装成什么事都没有的样子,先是出去,找了一个信得过的斥候,让他快马加鞭前往凉州,如果鲜卑人真的进来了,必然会被发现。

镇北军可怕,而镇北王更加可怕,鲜卑人之所以绕了这么大一圈子,都要先把镇北王引开再行事,可见他们有多忌惮屈云灭,而在屈云灭真的深入腹地之前,他们肯定不敢出来。

也就是说,此时他们应该刚行动不久,只要斥候快去快回,就还来得及。

这一晚上简峤都不敢睡觉,他是不到子时把斥候派出去的,而天刚刚亮的时候,传信的人就进来了。

当然,不是那个斥候,斥候还在往回赶,但他用军中独有的信号把情报发了回来。

而听到有大批兵马在凉州一带行进时,简峤霍然起身。

他早有准备,一边让亲兵把几封信发出去,一边快马加鞭的赶去雁门郡。

大部队都在那边,而他手下只有五万人,他得叫上别人一起去才行。

这边一片大乱,客栈中的萧融,却还在呼呼大睡。

等到日上三竿了,他才终于起身,先打个呵欠,再伸个懒腰,伸完以后,他突然反应过来不对劲。

咦,今天怎么格外的神清气爽、身轻如燕?

身体不沉重了,若有若无的虚弱感也没了。

他赶紧下来照镜子,镜子里的自己,也没那么苍白了。

天爷啊——还有这种好事?!

萧融美滋滋的,他以为是自己送去的情报起效了,原本的历史当中,鲜卑人偷袭,虽然没有真正的到达长安,控制要塞,但他们在河州、秦州一带烧杀抢掠,也害了不少的百姓,而且因为这都是镇北王的治下,老百姓自然而然就迁怒到了屈云灭头上。

再加上有人煽动,屈云灭瞬间就从百姓心中的大英雄,变成了大狗熊。……

萧融忍不住仰天长笑,看见没,屈云灭,终于知道我有多厉害了吧。*

然而,屈云灭此时还没接到简峤送来的情报。

他本人也没有继续往益州行进,而是在沉思片刻之后,突然调转马头,策马驰骋起来,以更快的速度,要回到安定城去。

后面的部下不懂为什么他又改主意了,只好闷头跟上。

本来他应该在安定城外,碰见鬼鬼祟祟的鲜卑人,并爆发一场大战,然而等他到的时候,这里已经爆发大战了。

并且不再是六万鲜卑骑兵对上他的两万步兵,而是六万鲜卑骑兵,对上五万镇北骑兵、以及七万步兵。

鲜卑人其实很能打,要不然当初也不会把北雍打得哭爹喊娘,差一点点就灭亡在他们手里了,可雍朝的废物怎么能跟镇北军比。

一比一的情况下,鲜卑人都讨不到镇北军的好,更何况现在是一比二,而屈云灭到了,看见大王在此,士气加倍,更是暴涨成了一比四。

如今这伙偷袭的鲜卑人,也可以体会一下什么叫做被打得哭爹喊娘了。

鲜卑人卑劣,见打不过,就想攻城,进安定城放火,抢一票就跑,要是没有这十二万的大军,仅屈云灭自己,估计还真是挡不住他们。

但,谁让这里有十二万的大军呢。

仅仅一日,鲜卑人就被打到丢盔弃甲。情报有误,他们是进来偷袭的,又不是来死战的,自然见事态不妙,立刻就撤。屈云灭在最前面,不停催促胯下的战马,他平时用刀,到了战场上用的是矛,他专用的矛,叫做雪饮仇矛,矛刃锋利、吹毛立断,上面带有三叉,整支矛重四十斤,只有屈云灭能把它挥舞的像是毫无重量。

而他每一次挥出去,都能带走至少三个敌人的性命。

鲜卑,是屈云灭的死敌,也是镇北军的死敌,见鲜卑人,必杀。

足足追出去一百多里,杀红眼的屈云灭才终于恢复了冷静,幸亏他的马够坚强,不然,早该累吐血了。

而回到大军当中,屈云灭总算想起询问,为什么大军到的比他还快。

他当时突然返回,都不确定自己猜的对不对,只是想来探探虚实而已,谁这么有本事,居然笃定这边出了事,直接就把雁门关三分之一的兵力全带出来了。

简峤已经回去了,是他的另一个部下,也是他的幼时好友,回答了他的问题。

“简将军得到情报,之后派斥候前往凉州,一探究竟,这才发现了鲜卑人的踪迹,我派人给大王送信,未曾想大王来得这么快,怕是与信使错过了。”

说话的叫原百福,有这么一个喜庆的名字,他人也长得很是和善,跟其他将军不一样。

屈云灭讨厌长得美丽的人,原百福算不上特别美,但确实有点水灵,幸亏他和屈云灭有交情,这才能长久的待在他眼皮底下。

屈云灭哦了一声,问:“简峤人呢?”

原百福笑:“说是回平阳,去办一件十万火急的事了。”

屈云灭脑袋上冒出一个问号,有什么是比算战功更急的事么?

想不出来,反正人已经走了,摇摇头,把雪饮仇矛随意的扔给一个小兵,他便进帐休息去了。

怒追二百里,有点累,益州他也不打算去了,正好原百福在这,派他去算了。……

又过了一日,胡子拉碴的简将军,终于回到了平阳。

他火速赶到萧融客居的客栈,无比激动的对着楼上喊:“先生!萧先生,请恕在下有眼无珠,先生大才,先生大才啊!!!”

而房间里面,萧融端着茶盏,悠悠的抿了一口,就跟没听到一样,还吩咐阿树:“多放点枣子。”

阿树:“……”

他默默的往前面的茶炉上,又添了一把红枣。

外面的声音实在吵闹,而且因为没人给他开门,阿树听着,这位将军好像都快哭了,他忍不住问:“郎主,不给他开门吗?”

萧融微微一笑,十分记仇的回答:“就不开,晾着他。”

作者有话说:

简峤:我是冤枉的屈云灭:你替我认罪,我就好好照顾你的家人简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