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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成国来的?哈哈,你们倒是有意思,那里还在打仗吧,居然还出来走商。”

金术可看着对方的文书有些惊疑地问道。

“瞧军爷说的,打仗就不要吃饭了,就不要做生意了?”

商队领头人不动声色地将一小包银子送了过去。

金术可避开了,没接这银子,而是道:

“这就是你们常说的要钱不要命?”

“命当然宝贵,但没钱的话,这日子也过不下去不是。”

金术可点点头,道:“有道理,进去吧,后头再清点登记。”

“哟,多谢军爷,这些小意思还请军爷收下,给兄弟们喝茶。”

“收起来,否则判你个行贿之罪。”

“可不敢可不敢。”

商队头目马上将银子收起来,又鞠了几次躬这才示意自己的队伍入城。

城门卡这边,大油水弄不到,但小油水是常常有的,只不过因为现如今盛乐城这里“重典”之下,没人敢伸这个手。

为这点儿银子给自己把前程和命给赔进去,不值当不值当。

金术可挥手示意一个手下过来,对其耳语道:

“去通知三爷的手下,就说有一支成国来的商队入城了。”

“遵命。”

吩咐完后,金术可伸了个懒腰,走到虞化平身边。

盛乐军讲究站军姿,图的,是郑将军检阅部队时好看。

每月各部都会集结起来走一遍会操,评个前三以及末三。

所以不少将领在平日里当值时,对自己手下的站姿有着极高的要求,更有甚者,下值后还会将手下召集起来练练正步什么的。

这一点,倒是极为明显地提升了盛乐城的“市容市貌”。

当然了,站军姿这种事儿对于虞化平而言,真没什么难度,他能一个姿势从早站到晚。

金术可取出一个小瓶子,从里面倒出了一点风油精在指尖上,又擦在了鼻下。

这是城西作坊那里刚出的商品———风油精。

提神功效不错,金术可就自己买了一些来用。

看着正在入城的成国商队,金术可小声道:“这里头,指不定就有那边来的探子。”

虞化平侧过脸看着金术可。

“我已经通知那边了。”金术可继续道。

虞化平点了点头。

这几个月来,虞化平一直兢兢业业地做着一个守城卒,一代剑圣,倒真是能忍得住寂寞。

甚至,连一开始一天恨不得到东门七八次的郑将军都已经渐渐失去了新鲜感不再来了,但金术可却一直对这个“手下”很是上心。

似乎是认定了这个人,不是凡品,很多时候会将自己的一些经验告诉他,自己做什么事有什么目的,也会和他分享。

所以,这个世界上,真的是有些人活该出头,就这种眼力见儿,也不是谁都能拥有的。

“下值后一起去喝酒?”金术可问道。

虞化平摇摇头,道:“不了,你们去吧。”

金术可没有丝毫生气,事实上这种拒绝他已经习惯了,除了自己女人生孩子的那一次,这之后其他兄弟的聚会虞化平都没去过。

“行。”金术可伸手拍了拍虞化平的肩膀,模仿着当初主人郑凡拍他肩膀时的神情。

下值后,

虞化平收起自己的刀开始往回走。

走在路上,他看见每天准时准点在街口等着自己的徒弟。

小剑童腰间挎着木剑,站得笔笔直直。

虞化平走过来,她就很自然地跟在后面。

师徒俩走入了城里的一处小巷弄里,这是一个面积极小的院子,显得有些破败,但却收拾得很干净。

剑圣进来后拿起提起水桶又转身离开,

小剑童则从怀里掏出了一把蜜饯果子,逗弄着从屋里跑出来的那个小男孩。

师徒二人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分工,都融入得很自然。

剑圣来回提了两次水,将水缸给蓄满。

小男孩蜜饯果子吃得有些撑了,摸着自己的小肚皮。

一个老婆子乐呵呵地看着这一幕,等剑圣回来后,热情地拉着剑圣过来,给他量鞋板,说要给他做两双布鞋。

“你们这些当兵的,穿的靴子好是好,但是闷脚,那脚臭得哟,还是老婆子我纳的鞋好,穿得脚松快。”

剑圣闻言,点点头,道:

“那是。”

等天色渐晚时,从香水作坊那里下来的女人回到了家。

而这时,剑圣和小剑童正准备出门。

女人抿了抿嘴唇,喊道:

“我去做饭,晚上一起吃吧。”

剑圣摆摆手,道:“下次,下次。”

说罢,

和小剑童一起离开了这个家。

回到了驿站住处,驿站管事的送来了两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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