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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临在和“女朋友”见面之前就情绪不佳的前提下, 伤敌八百自损一千,对方偷得只给他剩了一条底裤。用席司宴的话来说,典型的活该。当然, 对方骗人在先, 属实恶劣, 深深伤害了一纯情少男的心。

陈默是真的对齐临的性取向存疑,虽然齐临死活不承认自己那几天对人产生了好感。

“他会走上歧路的。”

摇摇晃晃的大巴车上, 陈默和旁边的席司宴说:“真放任不管?”

席司宴看过来问:“什么样的歧路?”

陈默一时卡壳,犹豫了几秒,才说:“比如他一时想不开, 以后私生活混乱什么的……”

“齐家不会放任的。”

席司宴的语气很淡然, 见陈默不信, 开口说:“你应该不知道, 齐家家教很严,齐临看着不着调,其实见他爸就像老鼠见到猫。他不敢。而且把人揪出来不难, 但你没发现?他叫嚣得厉害,其实一提起报警明显迟疑了。他不想对方坐牢,也没想着找回失物。”

陈默怔了怔。

这一点他确实没想到。

齐临和对方相处的时间不止一天。

除了他自己口中转述的, 旁人无从知道细节。

那上辈子绥城那些流言是怎么起来的?

陈默在某些场合见过两次成年后的齐临,他的气质和现在确实不大一样, 完全是万花丛中过的那种玩儿咖。不过仔细想想,虽然传得厉害, 确实没见他身边带着什么人。

自己就是在流言中深受其害过的人, 既然席司宴这么笃定, 陈默也就算了。

毕竟比起对齐临或是齐家的了解, 席司宴肯定更清楚。

这时候已经是八月中旬了。

暑期过去了一大半。

出发这天是个艳阳天, 万里无云,从高铁下来坐上大巴,已经临近中午。

车上人不少,有种老旧大巴特有的气味,闻久了头晕。陈默拉开车窗,任由夏日的风倒灌进来,感受摇摇晃晃的车行使在弯曲盘桓的公路上,给人一种心旷神怡的轻松感。

从白马县到镇上,路上持续有人上车。

车上的人用方言大声讲着话,家长里短,鸡毛蒜皮,和一线大城市那种氛围完全不同。看着有人提着活鸡,背着背篓,挤得席大少爷无处下脚的感觉,陈默有些想笑。

“你和我换个位置吧。”陈默提议。

席司宴把脚边的鸡笼往过道上挪了挪,说:“不用。”

结果带着鸡的大妈注意到了,开口大声说:“哎,小伙子别介意啊。我这鸡是从城里买的乌鸡,拿回去给我大孙子补身体的。他在县城马上升高中了,暑假还补课,特别辛苦。”

席司宴摇摇头:“没事。”

“看样子你们也是学生吧?这是补完课回家?”

眼见这种这种热情席司宴难以应付,陈默从里边探头,笑笑说:“是,高三的,也是刚补完课。”

“哦哦。”大妈点点头,“那也是太辛苦了。”

说完还暗自嘀咕:“看着还挺像城里来的。”

席司宴瞥了陈默一眼,“人高三的刚高考完,你上哪儿补的课?”

“我要是不这么说,人大妈一路能把你族谱都打听干净。”陈默手肘碰了碰他的胳膊,“她们都比较热情,你本来应该在某个沙滩或者五星级酒店里度假的,是我非提议来这儿。只能你克服一下了。”

席司宴挑眉:“谁说度假一定是在海边和酒店。别想那么多,出行的目的是和你一起,重点不是去哪儿。”

车子走的越远,路边的景物也就越熟悉。

陈默初中三年,高中一年,每个月都会在这条路上往返。

别人眼中他只离开这里一年。

事实上,他离开这个地方已经整整十来年了。

陈默说是要回来看看,其实他脑子里没有任何目的地。毕竟陈家那个老房子不算家,在夫妻俩都坐牢后,里面应该也没有人。

所以到达镇上的第一件事,陈默就拉着席司宴去镇上唯一一家好点的酒店开了房间。

距离这个小镇十公里的地方,有一个白马县比较出名的旅游景点,加上气候宜人,每年夏天来这里避暑的人都不少。陈默本来还怕没有剩余的房间了,前台说运气好,今天一大早刚好有人退房。

标准的双人间。

环境看起来还挺干净。

那会儿是下午两点。

陈默凭借记忆,带席司宴去一家他还记得的面馆解决了午饭。

“我来过这里。”席司宴坐在路边的小矮凳上,不算突兀地融进这熙熙攘攘的画面。

陈默抬头,疑惑地嗯了声。

席司宴指了指两人不远处的那家早餐店,开口说:“就在一年多以前,记者和地方领导的车队一大早来的。那会儿天还没亮,下着雨,带路的说去榆槐村还有一个小时的路程,当时只有那家早餐店开了门。你们镇上的领导让人去买的早餐,我拿到了两个包子和一杯豆浆。”

陈默有种很神奇的时空错位感。

当他隔着十来年光景,重新踏足这片地方,听着一年多以前来过这里,短暂停留的席司宴讲诉当时的细节。

好像他远比自己对这里还要深刻。

就那种,原来不止自己一个人记得,有人分走了部分无法言说的复杂感的感觉。

这让陈默也不由得回想记忆中与之相关的情境。

“味道怎么样?”陈默问。

席司宴似乎想了想,“忘了,没怎么吃,就记得豆浆味儿很浓。”

陈默笑笑:“那可惜了,他家包子味道还不错。”

席司宴盯着他的脸看了会儿。

“是,我也觉得可惜,应该尝尝的。”

解决完午饭。

碰上一辆恰好要去榆槐村的三轮车,陈默决定带席司宴再去看看。

通往榆槐村的公路刚修通没有多少年,而且是条死路,除了平日里农户家自己的车,几乎没有便车在这条路上行走。

三轮车的噪音很大,开车的大叔是隔壁村的,不认识陈默。

沿路聊了几句,陈默只说来走亲戚。

席司宴和他相对坐在后车斗里,路遇不平或者石子,车子颠簸摇晃得厉害。陈默好些年没坐过类似的车,惊得小声卧槽了好几次,再看席司宴被风吹得多了丝凌乱的头发,以及在两次颠簸惊吓后只是略显僵硬的脸,心想他适应力竟然比自己强。

大叔将两人放在村口就走了。

陈默硬要塞过去的钱对方死活不肯收,陈默就悄悄放到了车斗角落里。

他只是打算来晃一圈就走。

结果在村口大树那里还没有挪步,就听见一句:“陈默?是陈默吧?”

陈默回头。

见几步开外,挎着菜篮子的中年女人,辨认几秒才试探开口:“阿婶?”

“哎呀,真是你啊,回来怎么不说一声!”女人听见一声阿婶激动上前,抓着陈默的袖子上下打量,说:“变了,高了也白了,阿婶都要不敢认了。”

陈默任由女人抓着自己,脸上带着点笑意,说:“您过得好吗?”

“好好好,哪有什么不好的。”女人激动完,看向陈默旁边高高的年轻人,询问:“这是?”

“我同学,席司宴。”说着又转向席司宴,“这是以前住隔壁的阿婶,她就是我跟你说过的小黑的妈妈。”

“您好。”席司宴礼貌问候。

中年女人局促地擦了擦手,笑说:“好好。”

这时候,不远处的小路上相携走来四五个人,有男有女,扛着锄头。

对比起小黑母亲的真切,这些人的态度里激动是真激动,话里话外那就是纯属客套了,或许还带着那么点试探和八卦。

“真是陈默啊?变化可真大,要不说人亲爹妈了不起呢,城里的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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