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官宣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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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球落袋,正中靶心。
两人说话的时候, 夜朗站的很远,他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只看到最后贺津行把苟安从地上拎了起来,然后坦然接受了晨跑刚刚开始就宣告结束这件事, 把苟安亲自送回家。
天亮后, 夜朗就回家了。
夜朗的工作一般从下午苟安从学校下课开始, 中间的时间他都会在家里补眠,成为名副其实的夜行生物。
夜朗算是个浅眠的人, 所以根本不需要定闹钟, 每到下午三点半,他会被隔壁林伯接幼儿园的孙子放学的声音弄醒, 通常情况下那活泼的脚步声和孩子分享一天的见闻清脆的嗓音就是他的起床铃。
起床,洗漱和冲凉, 赤着上半身, 在下午阳光倾斜入窗的窗边站着发了一会儿呆, 盯着逐渐恢复活力的筒子楼, 迎面吹拂来一丝海风——
对面楼的屋顶上停下一只海鸟,但很快又飞走。
连鸟都不愿意停留。
楼下的巷子里,两个阿婆在讨论关于晋山码头开发项目会改造棚屋区,住了三辈人的地方要拆除,舍不得的同时又希望贺氏能多给一些拆迁费用。
“哪会给好多, 那些有钱人就是靠吸咱们血活哩!”
“听说现在时代变了, 江城的那些公司也在由年轻人接手,赚钱手法不那么激进……时代在变嘛!”
“但愿。”
“贺氏也有好消息了, 那个贺总不该心情好吗?”
“哈哈, 心情好也轮不到给咱们多花一分钱!”
夜朗微微眯起眼, 抬起手弄乱了还在往下滴水的黑发, 就在这时,敲门声响起,他愣了愣回过头……
就在这一瞬间,眼前如同跑马灯电影似的,出现了奇妙的幻想——
他仿佛看见某个平行时空。
【夜朗依旧顶着一张面瘫的脸。
但是在门响的同时,他大概已经猜到了门后的人会是谁,尽管表情没有丝毫的变化,但漆黑的双眼里还是有眸光一闪。
大概是高兴。
打开门的下一秒,身上带着甜香的小姑娘,就会迫不及待地从稍微打开的门缝挤入——
她身上一件外套就比这房子里所有的物品加起来还贵的,但像是压根不在意屋子里的破旧,她从门外进来第一件事就是抱着他的腰,碎碎念:「那么久才开门,你邻居和他小孙子都看到我了,一脸看大熊猫的样子……我不管啦,有什么流言蜚语的话你自己负责。」
柔软的脸蛋埋在他的胸膛。
在她抱过来的瞬间他就举起双手表示了自己的非主动性,但是在她看不见的角度,高举的双手指尖就像是受到地心引力,向下,她肩膀所在方向,几乎不可察觉地,轻微弹动。
过了好一会儿,那白皙的脸从他胸口拿起来,装腔作势地尖叫一声,「你怎么不穿衣服!」
苟安仰着脸望着他,那双明亮的杏眸中倒影着他的模样,像猫一样很漂亮的眼睛,刚刚好装下他。】
电影播放完毕。
敲门声还在继续,夜朗也发现自己还站在窗棱边的阳光下,一动未动,房门也还没有打开。
不知道为什么会有刚才的一幕掠过脑海,最后在他怀中的人抬起头,看清楚她的脸的一瞬间,他也觉得很惊悚。
手扯过一件衬衫套上,打开门。
扑面而来的阳光直照后的温暖夹杂着显著男性气息扑面而来,站在门外的人脸红了红,后退了一小步。
借着门缝,夜朗看清楚了门外站着的人:当然不是苟安。
他抿了抿唇,有一抹怪异的落空感,但不强烈,只是上楼梯不小心踩空一阶的那种感觉。
此时从门外伸进来一条纤细的胳膊,手里握着手机,陆晚声音细细的:“阿朗,你看了今天下午的新闻吗?”
“我刚醒。”
“那你看一下。”
夜朗接过了陆晚手中的手机,低头看了眼,就看见江城本地社交媒体平台上,铺天盖地的新报道以强势的姿态,碾压各种八卦娱乐新闻,占据了大部分的头版头条——
【宣布婚期:贺氏现任当家人贺津行十年无绯闻魔咒被破!】
……
【未来的贺氏第一夫人,苟氏千金:苟安。】
……
【贺氏后辈未继承叔辈凌云壮志,为真爱婉拒豪门婚姻,贺氏小少爷贺然解除与苟氏千金婚约,世纪联姻宣告破产后……事情远不如那么简单!】
……
【早有猫腻!贺津行与苟安互动照一百组大赏!】
……
【各大媒体直出报道,未见马赛克与敏感词规避,直言不怕被告:真相只有一个,新闻出自贺津行本人授意。】
……
【贺氏掌门人贺津行:会尽快安排订婚宴。】
……
【苟安:从豪门至豪门。】
下面的评论精彩纷呈——
“啊啊啊啊让我尖叫一下,成年礼宴路透开始磕,现在终于可以大声讲话:两人就是血配!”
“楼上你尖叫的太大声了。”
“那张骑马的照片,我建议打印成结婚证挂在客厅!”
“铁树开花,铁树开花。”
“祝福!”
“呜呜呜呜呜怎么回事啊共舞那张也很棒,我喜欢看他的指尖搭在她腰间的蝴蝶结上,总觉得很色!”
“什么,贺津行不是喜欢男人,我还以为是!”
“楼上不如说他生理功能有问题最近才修好也显得没那么离谱哦?”
“我老了,有时候总是忍不住想,辛德瑞拉和王子固然感人又令人憧憬,但公主和王子应该才会长长久久?”
“我也磕过野狗和公主啦hhhhhhh苟安那个保镖长得很可以的。”
夜朗脸上难得出现了一丝空白,他突然反应过来今天早上的路灯下苟安好像是对贺津行说了些什么,男人回头看了看太阳升起的方向,然后笑了。
现在,他大概知道苟安说了什么了。
面前的男人那张过分俊美的脸平日里总是鲜少出现表情,然而此时此刻却是真情实感地蹙眉,唇角轻抿,看似并不愉快。
“没想到啊,”陆晚看着他,“苟安最后居然和贺先生在一起了。”
“你有事吗?”
“啊?”
“我说,”他的声音变得僵硬了些,且充满了想要结束对话的强势,“你还有什么事?”
门缝后面的人因为夜朗从始至终挡在门缝后而不得进门,她眨眨眼,只是觉得眼前的人好像莫名语气变差,声音小了些:“我来拿帽子的。”
陆晚从下往上看向他时,让夜朗想到,很小的时候她也是会努力仰着头,迈开短腿,跌跌撞撞地跟在他的身后,问他,阿朗,你去哪,奶奶问你一起吃晚饭,要不要?
后来一起搬了家,来到这片筒子楼,又继续做邻居,陆晚小学的时候曾经正经给夜朗写过一封情书,只是后来因为他没有回应,两人逐渐淡忘这件事——
就这样稀里糊涂作为邻居共同长大,曾经的夜朗认为,他不知道情侣之间的爱慕之心是怎么回事,但是在他这,应该不会有人再越过陆晚。
“什么帽子?”夜朗恍惚着,语气听着终于没那么凶。
陆晚笑了笑,双手比划着圈出一个帽子尖尖的形状,架在自己的脑袋上方:“游轮上的遮阳帽,记得吗?本来一个帽子也没什么稀罕的,最近翻购物车购买记录想再买一个,突然想起那个帽子上的草莓,是楼下囡囡幼儿园六一节过节时,手工活儿做好了送给我——”
夜朗“哦”了声。
陆晚睁大了眼睛:“不会扔掉了吧?”
“没有。”夜朗斩钉截铁,“她不是会随便丢弃别人物品的人。”
说完,别说陆晚,他自己都当场愣住,没搞清楚这份斩钉截铁的笃定从何而来。
“我去问她要。”
扔下这句话,他显得有些仓促地关上门。
……
台球室内。
昏暗的光线只有台球桌上的有聚集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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