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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年代,没有破获的悬案太多了。

登记在册的无名尸体多的数都数不清。

这被害人要是晚十天半月,或者半年以后才被发现,估计破案的机会就渺茫了。

了解了当时情况之后,叶默就让人将尸体运回去支队法医科进行尸检。

安水县公安局是没有法医部的,全市配备法医的大队只有两个。

尸体需要进一步确认死亡时间,并且还要抽心脏血进行化验,检验是否中毒等等。

在案发现场已经找不到任何证据,叶默就直接收队。

这年代警力很珍贵,叶默尽量不浪费多余的警力。

比如说从支队调警犬过来寻找头颅什么的。

按照叶默的推理,凶手基本上不可能将被害人头颅扔在这附近,从他选择的这个抛尸地点来看,就证明他智商并不低!

支队距离安水县太远,所以叶默将专案组办公地点设在了安水县公安局。

专案组成员一共12人,包括张小凡,叶小雨和林萱。

还有一名当地公安局的队长!

其余的成员,都是当地的干警,他们对这里比较熟悉。

经调查,叶默了解到,通往案发地点那条路,只有一个监控摄像头,摄像头保存的录像只有7天。

当地公安局已经安排办案民警调查监控录像,并且记录这七天以来,所有上过山的人员。

而另外一组民警,则是对案发地所在的安蓬镇进行逐一排查。

因为凶手很可能就是当地人!

调查工作安排好之后,下一步工作就是确认被害人的身份!

根据尸体的特征,安水县公安局发布了寻尸启示,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展开寻找。

被害人男性,身高155左右,体重140斤上下,左腿有残疾,胸口有大片过敏性皮疹。

除此之外,叶默也调取了支队全市失踪人口信息。

发现所有登记的失踪人口里面,竟然没有一桩符合被害人特征的。

被害人死亡三天,失踪应该不止三天。

这些天里,他的亲人朋友也是没有报案的。

那意味着,这个被害人会不会和上一起案子的刘桂红一样,也是一名独居人士?

而且,被害人生殖器被残忍割掉。

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杀人动机。

一般来说,情杀的可能性很高。

正常思维逻辑理解,都会认为,被害人大概率是和凶手的老婆或者女朋友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被凶手发现之后,才会采取如此残忍方式泄愤!

破案三步骤,确认被害人身份,寻找犯罪证据,了解犯罪动机!

但目前情况来看,三个步骤,没有一个有实质性的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