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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寿实在懒得搭理范立珂,转身,教财宝怎么用小石子射物!

范立珂半眯着眼睛一看——咦,大师没有来拧他脖子,他好像没有性命之忧……

以后他一定老老实实,再不敢得罪大师了,他是真的会杀人啊。

想起来他不过手指一错,那只鸡脖子就断了……

范立珂觉得,如果郑寿想的话,换成他的脖子,也不过是一错指的事。

还是活着比较幸福,嘴贱什么的,换别人贱吧。

他其实,也可以很识趣的。

*

真正的天才,就是学什么都很快。

比如财宝。

别看她年纪小,但人家手稳,眼睛利,关键力气还大,学了不到一刻钟,她已经可以精准地扔中三米远的目标。

虽然只是击中,没有一点杀伤力,但这也是很大的进步,不是吗?

范立珂在一旁偷师,别说三米了,一米他都丢不中。

郑寿点点头:“只要勤加练习,你很快就能把任何东西变成武器。”

石子,木棍,或者其它,目光所及都可为她所用。

这就是习武之人的可怕之处,一般人体会不到。

“不过今天想打猎肯定不能靠它了,阿公有好东西送你。”

他从裤兜里掏出一支弹弓:“你看,这是你妈妈小时候用过的。”

“哇!”财宝好兴奋,不停地蹦蹦跳跳伸手来够:“我要我要,给我给我!”

郑寿递给她。

这个弹弓是沈溪小时候自己做的,那会她力气小,想进山打猎很困难,只能想办法,借助工具。

弓架是她在山间自己砍的树枝削的,皮筋则是……抽的巨蟒的筋揉制,就算长时间不用,也不会失了弹性。

关键用它打猎,那力道那透性,谁用谁知道。

曾经沈溪用它射杀过狼崽子,然后被那一个狼群追杀,不死不休的那种。

当然最后,死的是那群狼。

很久以前的事喽,现在可不敢再嘎嘎乱杀了。

这可是沈溪的宝贝,走哪都揣着。

哦吼吼,现在它是财宝的了。

小家伙捧着它爱不释手,举着它开始瞄准——

瞄准树,瞄准草,瞄准天上的飞鸟,瞄准……范立珂。

刚瞄到范立珂,他又是一个滑跪:“财宝姐饶命!”

膝盖比谁都软。

“嘻嘻~~”财宝换一个地方瞄准。

郑寿又教了她怎么用,这下子不得了了。

天上飞的,陆上跑的,只要从财宝眼前过,都成了她的练习对象。

最初根本打不中,但慢慢的,能擦边,再然后就打中了。

力道不行,打中也没用,还把动物们吓得跑得更快。但没关系,郑寿会补刀。

于是,山里的动物们今天真是倒了血霉了,不仅要陪着财宝姐练准头,最后还要成为人家的猎物。

范立珂呲个牙,乐开了花,捡猎物捡得好快乐啊。

这就是古代狩猎的乐趣吧?他就像是陪皇帝打猎的然后帮着捡猎物的,特开心,特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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