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伊洛斯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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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净的落地窗外,大片鲜红热烈的蔷薇盛放。窗边的书桌堆满羊皮卷轴,一只羽毛笔漂浮于卷轴上,自动书写流畅的字符。
三道不疾不徐的敲门声,令羽毛笔停顿悬空。微卷的褐发从耳后落下几缕,索兰捏了捏单片眼镜,抬头。
“进来。”
清晨的微光,穿过花园的蔷薇,穿过落地窗畔,洒落那位推门而入的访客身上。
金发蓝眸,清瘦修长的年轻魔法师身披白金长袍,沐浴在浅淡光下,漂亮的眉眼,透着疏离而挑不出错漏的礼貌。
索兰嘴角微微地弯了起来:“伊阁?”
索兰·伊什塔尔,这位魔法协会会长的态度比顾笺想象得要友好一些,他向索兰表达了自己辞行的意图,后者并没有说什么,只是从抽屉深处取出一枚丝绒戒盒,推到顾笺面前。
“这是几年前,你让我替你保管的东西。”
索兰纯黑的眼眸透过单片眼镜,专注地注视顾笺。
“我想,现在可以物归原主了。”
顾笺接过戒指盒,打开。
一枚澄净透彻、毫无杂质的红宝石戒指静静地躺在深色丝绒上,鲜红如滴落的血。
从这枚戒指上,他感受到了澎湃涌动的魔力。
魔法师在战斗时,需要消耗自身的魔力来释放魔法。一旦自身魔力不足,就会陷入劣势。
因此,很多魔法师都会随身携带一些外物来储存魔力,其中最受青睐的,就是各类耀眼而坚硬的宝石。
奥尔斯特就拥有一颗蕴含强大力量的魔法钻石,当然,那颗钻石在挡下顾笺的一道魔法后,就彻底碎裂了。
顾笺将红宝石戒指戴在指间,尺寸刚好合适。
这是伊阁多年前让索兰保管的东西?
顾笺有些疑惑,他没有这份记忆,原作里也未曾提到,伊阁拥有一枚红宝石戒指。
是原作里无关紧要的情节?还是,一些细微的东西已经被他改变了?
顾笺微微抬眼,对面的索兰笑而不语。
最后,他向索兰道别,离开了这里。
花园整齐的栅栏边缘,一只白鸽振翅飞起,洁白的羽毛从空中飘下,晃晃悠悠落于平稳行驶的马车门檐。
“主人,这枚戒指上的魔力好强!”
马车里,普普忍不住小声惊呼。
“上一次感受到这样的魔力,还是在几年前呢!”
说完,他意识到了什么,两只尖尖的耳朵耷拉下来。
“对不起主人,我,我没有说你现在不好的意思……”
顾笺拍拍他的脑袋:“没关系。”
他知道普普那句话的意思。
这枚魔法戒指是几年前的伊阁凝聚出来的,而这几年,因为荒废了修行,伊阁再没能释放出如此强大的魔力。
不过,顾笺更在意另一件事情:“你没见过这枚戒指吗?”
普普:“没有啊,这样高等的魔法石,很少见呢。”
顾笺思绪微动。
也就是说,这是伊阁私下转交给索兰的,连普普都不知情?
他没再多问,暂时跳过了这个话题。
三天后,多伦城,艾朗帝国的边境小城。
“是魔法师阁下啊。”
城门入口,例行检查的士兵并不知道顾笺的姓名,但见到那辆不需要车夫也能自动行驶的魔法马车,以及顾笺身上的魔法师长袍,态度顿时变得尊敬起来。
顾笺:“请问,你们有没有见过一位龙族少年?”
“龙族?”士兵诧异了一秒,随后肃然地回答,“阁下放心,有我们驻守,城内不会放进一只危险的异族!”
他说完,瞥了眼紧跟在顾笺身边、耳朵尖尖的普普。
顾笺轻轻拉住普普的手,士兵没说什么,侧身放行。
马车顺利驶进城内,顾笺若有所思。
精灵,龙族,吸血鬼……一切非人的种族,都被称为异族。
多伦城似乎很排斥异族,但原作里,伊阁和男主的确是在这里相遇的。
——《灭运纪》男主伊洛斯,龙族之王和一位人类女子的孩子,出生时,母亲难产而亡。后来,他的父亲又在龙族的动荡中身亡,尚且年幼的他也被逐出龙族。
反叛的龙族没有杀了他,因为他们认为男主太过弱小,甚至没有一点魔法天赋,就算自己不动手,这条小龙也会很快死在外面。
现在的时间线,应该是男主刚被驱逐出去,小小一只的他孤零零地流浪,过着风餐露宿的日子。
伊阁假装善意地捡到他时,男主还很开心。年幼的小龙尚且对世界抱有期望,认为自己遇到了好心人,终于有了容身的小窝。
谁知道,他是从深渊,一脚踩落地狱。
那之后,等待他的是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与背叛,他的希望被一再践踏打碎,直到最后一次,他最信任的人,从他背后,一剑贯穿他的心脏。
于是,灭世的黑龙降临,大陆于不熄的龙焰中焚为灰烬。
顾笺的目光投向窗外,这座边境的小城还没有蒙上灭世的阴霾,到处都是爬满绿植的红砖墙壁,圆滚滚的屋顶如一簇簇鲜红的枫叶。街上时常有巡逻的士兵,偶尔才能看见穿着长袍的魔法师。
进城没多久就路过了一家旅馆,顾笺准备先在这里住下。普普却缩在马车里,不肯下去。
“主人,我还是待在马车里吧……”
他低着脑袋,小声嗫嚅。
“我可以睡在地板上,不会弄脏你的座椅的。”
他还记得刚才,守城士兵投向他的眼神,就像被针扎了一下。
顾笺看着这只怯生生的精灵少年,说:“你等等。”
他推开车门,独自去了街上。
马车里很安静,普普不安地等待。
主人会不会丢下他?
其实,这次重逢,他能感觉到主人和几天前不太一样了,就像……
这些念头没有盘旋多久,车门再次被打开,顾笺挡住街道路人的视线,关上车门。
“喏,给你的。”
他抬手,将手中的东西轻轻搭在普普脑袋上。
一顶洁白蓬松、云朵形状的帽子,刚好遮住普普的两只精灵耳朵,让他看起来就像一个漂亮人类少年。
这是多伦城特有的咩咩羊织成的帽子,这种羊毛柔软蓬松,还有特殊的香气,织成的衣物非常舒适,很受附近地区的人喜爱。
普普:“哇!!”
他摸摸头上那顶可爱的帽子,从随身的小包里掏出一面镜子,凑过去打量自己。
“我好看吗!”
“好看,”顾笺轻笑,“很适合你。”
普普弯起眼睛,双手捧起顾笺的一只手,低头,脸庞埋在他的手背上轻轻蹭了蹭。
多伦城的特产除了咩咩羊,还有枫糖。
这种甜而不腻,金黄细腻的糖浆均匀地倒在烤得滋香冒油的羊排上,肉香掺杂着清爽的甜味,是多伦城经典的菜肴。
普普很喜欢甜甜的枫糖,不管是加在肉排上,还是沙拉里,他都吃得津津有味。
恋恋不舍地舔完碗底最后一点糖浆,普普偷瞄顾笺一眼。
顾笺:“老板,再来一份。”
普普小声地欢呼。
在多伦城等了几天,顾笺一直没找到男主。
难道,还没到小说里的时间线?
两天后的早上,吃早餐时,顾笺忍不住想。
还是说,他找错了地方?
旅馆一楼坐着几个食客,他们聊天的声音,断断续续传入顾笺耳边。
“听说了吗?离这十几里的一个村子,似乎闹了龙灾。”
“龙灾?居然有龙出现在我们附近?”
“光明神在上,这太可怕了!”
顾笺收回目光,等普普吃完最后一口灌满枫糖的馅饼,开口:“我们出发。”
他准备去那座村庄看看。
普普捧着碗:“那,那……”
顾笺:“好吧,可以买点特产回去。”
除了液体状的糖浆,多伦城的大街小巷都会售卖凝固的枫糖,一块块金黄的枫糖整齐地码在洁白的糖纸上,从街头到巷尾,都弥漫特殊的甜香。
一家糖果店前,顾笺提着几盒满满的枫糖,走向街道对面的马车。
街道尽头,狭窄的巷口堆满许久未清理的垃圾,因此很少有人涉足。
巷子深处,一个瘦弱的男孩蜷缩在墙壁一角,他的不远处就是散乱的垃圾,空气里弥漫难以言喻的气味。
实际上,从巷口再往前走几步,就是明亮宽敞的街道,到处售卖甜甜的枫糖。然而,男孩只是孤零零地缩在这个肮脏的角落,默默地把脸埋进屈起的膝盖里。
陈旧的黑袍罩住他单薄的身体,边角已经被磨烂了好几个洞,他露在外面的手满是细小的裂口,依然紧紧地抓住袍角,不肯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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