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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为什么不离婚,乔筠汐不由回忆了一下秦一峰之前的生活。

退伍之前,他在部队很少回家,家里父母身体不好,都是叶向红在照顾,两老离世后没有多久,他就受伤退伍了。

他是优秀军官退伍,国家有优待,不过不知道什么原因,他没有麻烦国家给他安排工作,伤好后就回了柳市。

他在柳市还是有点人脉的,很快就在柳市机械厂找了份工作,他能吃苦,能力强,悟性高。

即使从小学徒做起,不过大半年时间,就升到中级技术工的位置,两年后又升到高级技工的位置。

每个月领着90元的工资,这个工资待遇在这个年代来说,已经非常非常好。

秦一峰以他经常要招待战友,喝酒等理由为由,每个月给出的家用是40元,这对于一家4口,加上原主,一家5口来说,就有些捉襟见肘了。

于是秦一峰又拿出10元,说这10元是原主的补贴,是她每个月给家里的家用,在这个家不算白吃白喝,10元在这个年代可不少。

还剩下的40元,秦一峰一般会给原主存10元左右,剩余的他存一点以备不时之需。

其他的钱,他有空就会带着原主在外面吃吃喝喝,买各种衣服发饰。

可惜的是秦一峰离世后,这些衣服发饰都被秦思蕊抢去了,连秦一峰给原主买的一块手表都被秦思蕊抢了去。

50元对于一个家庭来说,自然不算富裕,想要给儿女买点好的衣服都不行,无奈之下叶向红只能去接些零工回来做。

还要照顾家里一大家人,洗衣搞卫生,买菜做饭,完全就是一个免费的全能保姆。

而原主,只要乖乖读书,什么都不用管,秦一峰都为她打算好了。

乔筠汐大概明白了秦一峰的打算,只是,他也好,原主的父母也好,他们娇养着原主,只觉得女孩就要娇养。

却忘了教她,独立和自强,如果原主的父母还在,秦一峰还在,这种教育方式也不见的不好。

但,秦一峰的身体受伤后,并不太好,不然也不会退伍,大概1年前,他的身体急转直下。

他可能预感了时日无多,他偷偷把工作转给了原主,房子也转给了原主。

只是他做事谨慎,担心叶向红发疯,所以叶向红手里也有一份他找人做的假‘房产证’,房主写的是叶向红。

他担心原主以后的生活,当时就问原主要不要解除收养关系,给她重新买一套房子,单独生活。

但是原主自己立不起来,一个16岁的小姑娘哭的稀里哗啦,根本不敢一个人生活。

或许,此刻的秦一峰才发现他的教育有问题,但为时已晚,他只能力所能及的为原主安排以后的生活。

他把他的工作临时给他一个可信的徒弟何小北做,90元工资,何小北拿45元,他拿45元。

这个年代的工作基本一个萝卜一个坑,有技术没有位置一样上不了位,何小北自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