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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眨了眨眼睛,好奇询问,“一个在前面跑,一个在后面追的那种吗?当然有啦,我们经常一块儿玩游戏。”

他还能说什么?丘陵扶着额头,感觉完全无法沟通。

要不是曾经被救过,他早就跑了!

心中腹诽不已,丘陵耐着性子解释,“互相喜欢的两个人才能讨论结婚,前面还有好多步骤。”

“比如?”天马虚心求教。

“没记错的话,你家小崽子甚至不知道你会变人?”

天马瞬间陷入沉默,好半天才闷闷地应了声,“恩。”

“那就从坦白身份做起。先告诉她,你和白彦明是同一人。”丘陵果断道。

“为什么?”天马极为排斥,“不说不行吗?”

丘陵侧目,“哪个正常人会跟一匹马谈恋爱?你还想不想娶她了?”

天马立时哑口无言。

“先变成人形,袒露对她的好感。再做些让她高兴的事,让她认为跟你在一起很幸福。最后再提结婚,记清楚步骤了吗?”

“忘了。”天马耷拉着脑袋,很有些无精打采。

丘陵额头青筋直跳,怒道,“那就别结了!这辈子别再见面,省事又省心。”

天马神色不善,刨了刨前蹄。

丘陵撇过头,飞速改口,“我是说,有什么为难的地方,尽管告诉我,我会帮忙参谋。”

天马重又变得垂头丧气。它甩了甩尾巴,惆怅地说了句,“走了。”接着从窗户口离开。

等它走后,丘陵一秒变了脸色。他暴打沙发上的抱枕,忿忿不平,“世界上为什么会有神兽这种生物?太讨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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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崽崽从未提起过,但天马隐隐察觉到——小崽子并不喜欢人类这种生物。相比之下,她对森林里的动物更友善。

遇见慧明时,天马一度以为,崽崽是讨厌一部分人。可后来它意识到,不被讨厌的才是极少数。除了老人、小孩,其他人要想接近小崽子,跟她深交,简直比登天还难。

从小到大,崽崽都没有人类朋友。她也丝毫没有要交朋友的意思,仿佛根本不需要。

幼年时期,天马曾经试着变成人形出现在小崽子面前。然而小崽子极其冷淡,说话也非常敷衍,像是懒得应付。

可一旦变回天马的形态,小崽子就会主动凑过来搂搂抱抱,偶尔还会亲一亲脸颊。态度之热情,跟先前形成鲜明对比。

次数多了,天马再也不想变人形。它甚至觉得,万一被小崽子发现它能变人,会连带着影响对天马形态的观感。

随着年龄逐渐增长,小崽子对于跟人类交往似乎没以前那么排斥。所以天马大着胆子,变成人形,想看看小崽子对自己是什么态度。

测试结果惨不忍睹。

见了一面,崽崽对他完全没印象。更别提认为他是特殊的,可以亲近。

第二次见面,小崽子迫不及待开溜,似乎多停留一秒都会感到不自在。

相处多年,天马哪儿能不明白?崽还是从前那个崽,只是慢慢长大,学会了隐藏自己的情绪。

还有隔三差五说什么要离家出走,天马严重怀疑,离开道观后,小崽子是要找某个深山老林躲起来,跟妖怪们比邻而居。

也因此,天马相当排斥袒露身份。总觉得详细说明后,会被小崽子厌弃。

思来想去,仍然想不出好办法,它索性自暴自弃——它家的崽崽能是一般的崽崽吗?说不定根本不愿意跟人类住在一起,就喜欢跟妖怪(天马)呆一块儿!

干脆直接问要不要永远在一起好了。

打定主意,天马跑回家,想跟小崽子谈心。

谁知它刚悄咪咪溜回道观,宋婧便走过来,略带歉意地表示,“客人遇到麻烦,请我去帮忙,我得离开一会儿。”

“咴。(去吧)”

它正好想想,之后怎么跟小崽子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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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淑今年五十六岁,一张脸保养得当,皮肤细嫩紧致,看起来只有四十岁出头。

此刻,她一边开车,一边忧心忡忡道,“散人,你可一定要帮帮我!”

“按照客人的说法,您的女儿邓洁最近行为异常,像是鬼上身。”宋婧正色道,“不过具体怎么回事,得亲眼看了才知道。”

“现在家里那玩意儿,肯定有问题!她绝对不是我女儿!”说话时,杨淑分外坚决,“我女儿有晨跑的习惯,可她呢?天天窝在家里睡懒觉,不到中午不起床。”

宋婧忍了又忍,才没当面驳斥。心里则在想,睡个懒觉就认定不是女儿,她闺女大概是充话费送的。

“反常的事不止一桩。”杨淑振振有词,“我女儿喜欢吃肉,向来无肉不欢。可是家里那位,酷爱吃素,一点肉沫也不沾。”

“周末的时候,我女儿喜欢喊上朋友,出门逛街。她呢?窝在沙发上看书,拒绝外出。”

“最奇怪的是对我的态度。丈夫去世的早,我一个人辛辛苦苦把女儿拉扯大,两人关系非常亲密。不管遇到什么麻烦,有什么苦恼,她都会跟我说。”

“可这两天,她看我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就好像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宋婧猜测,“也许是迟来的叛逆期?”

“不可能!”杨淑斩钉截铁回道,“我女儿从小到大都很乖,从来没有叛逆期。依我看,要么有怪物占据了我女儿的身体,要么就是把我女儿藏了起来,而它变成我女儿的模样,在家里生活。”

“先安排我跟邓洁见一面,其他事之后再说。”宋婧不愿争辩,悄悄转移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