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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并不是那种吵闹的,算是蓝调浪漫酒吧,今天是七夕,对面的舞台上,穿着吊带长裙的女人长发披肩,一开口就是缠绵慵懒的声音,在这迷幻的气氛中,让人忍不住沉醉其中。

蒋哲一听这歌,怀念道:“没想到还能听到这首法语歌《伊莲》,你还记得我在少年班那会,谈的那个女朋友吗?特别喜欢这首歌,只要我们两在一块,就非得拉着我一块听MP3。”

他一边听着歌曲一边感慨着逝去的青春。

谁知对面的男人,丝毫不给面子,这会儿又低头盯着手机。

“我说你那手机就那么好看,这会儿都下班了,知道什么叫下班不?下班就是休息,绝对不处理公司的破事儿,”蒋哲觉得自己多少有点儿工作狂属性在身上,可没想到跟容祈一比,自己那就是小巫见大巫。

这话一说,容祈倒是给面子的抬头,他一脸漫不经心的看过来:“你说的是那个,知道你只有十五岁后,迅速甩了你,跟别人谈恋爱的女朋友?”

陈年旧箭陡然被射了过来,一下子扎进他胸口。

蒋哲伸手捂着胸口:“非要提我情伤是吧。”

相较于如今在情场上的游刃有余,当年还在少年班的蒋哲,显然就稚嫩太多了。

大概是进入少年班之后,不像原本在初中那样管理严格,再加上周围又都是大学生,很多校园情侣。于是便有人蠢蠢欲动,而蒋哲就是那个蠢蠢欲动的人。

他那时候仗着自己个子高,长相也能唬人,还真找了个大一学艺术的女朋友。

好景不长,在对方发现他只有十五岁后,毫不犹豫甩了他,开始跟同校另外一位艺术系学长谈恋爱。

“坏女人,当初还说要当我一辈子的伊莲呢,不过现在想想,真是怀念啊,”蒋哲笑着叹气。

年少轻狂时干的事儿,如今再提起来,只剩下怀念 。

容祈抬眸睨他:“当初你在宿舍哭,可不是这么说的。”

艹。

要说老朋友就是这点不好,多少年前的老底,在他面前都漏的一干二净。

蒋哲觉得不能坐以待毙,反问说:“来来来,也跟兄弟说说你的伊莲姑娘吧。”

“谁?”容祈淡然道。

蒋哲:“别装。你可是我们这批人里,唯一一个上过高中的,学校里同龄小姑娘一茬一茬的,哪像我们,一抬眼周围全都是学姐,全当我们是小孩,根本看不上。”

他们是同一批少年班的同学,入学时都是十三四岁,基本没上过高中。

容祈退学之后,反而成了当时那届里,唯一一个上高中的。

“那就换个说法,初恋?白月光?”蒋哲打量着他,叹道:“可别跟我说,你顶着这张脸,连个初恋都没有。”

就在此时,旁边走过来一个女孩,拿着手机,面带羞涩的看着容祈说:“那个,可以加个你的微信吗?我朋友觉得你很帅哎,她不好意思过来。”

女生一头栗色长卷发,穿着黑色小裙子,长腿细腰,说话时,略歪着头,显得可爱又羞涩,是那种能激起男生保护欲的纯欲系。

蒋哲登时笑了起来,揶揄的看着容祈。

容祈看了眼女孩,轻描淡写说道:“不可以。”

*

“第三个了,”孟元歌抵了抵程厘的手。

程厘:“什么?”

孟元歌下巴朝左边抬了抬:“今晚第三个跟容祈搭讪的女孩,不过我仔细看了,他还挺洁身自好的,居然一个都没加。”

“不愧是记者,观察细致,”程厘轻笑了声。

“这三个女孩,估计都不知道他是谁,单纯就是冲着他的脸去的。”

这点程厘倒是觉得没什么异议。

容祈从来就是公认的帅哥长相,三庭五眼格外标致,骨相上乘,脸颊轮廓流畅清晰,黑发长眸,眼尾微微上挑,透着尖锐清冷,年少时的那些桀骜轻狂,在如今应该成熟稳重的年纪里,都被尽数藏在了这眼角处。

这些年他每次出现在媒体,都会引起各种讨论。

对于普通人而已,他这种女娲的毕设作品,连嫉妒的情绪都够不上。

只能远远眺望,看着他从耀眼的存在,变得更加耀眼。

“行了,别操心这种人生赢家看上什么姑娘,”程厘伸手按了按太阳穴。

她平时很少喝酒,毕竟是做技术的,也没什么工作需要应酬喝酒。

此刻几杯下去,头疼欲裂。

在舞台上的女歌手又唱完两首后,程厘看了眼手机的时间:“十一点半了,回家吧。”

“不是,这么早回家干嘛?”孟元歌惊讶道:“我都做好今晚陪你不醉不归的准备了。”

“我明天还得上班。”程厘伸手拎起,旁边摆着的包。

孟元歌一脸心疼的看着她:“要不明天请个假,天大地大,失恋最大。”

程厘盯着她:“今天任匡告诉我,我们公司的首席架构师即将离职,而我……”

她手指朝自己胸口戳了戳,却脚步虚浮,身体晃了晃。

“是他心目中的下一任首席架构师,所以地球不爆炸,我们不请假,宇宙不重启,我们不休息。”

孟元歌赶紧伸手扶住她,防止她摔倒。

程厘这会儿越说越上头,或许是因为酒精的麻痹,看似坚强冷静的外表,此刻也渐渐维持不住原本的防线。

“所以我明天必须去上班,我得好好工作。”

孟元歌这个心疼的啊,一边扶着她一边哄劝道:“好好好,我们好好工作,让狗渣男滚一边儿去吧。”

程厘闻言,重重点头。

“渣男可以滚,升职不可以没!”

在她狠狠喊出这句话的同时,她狠狠抬脚往前,但在这一瞬,左脚的细长高跟鞋,被甩飞了出去,在空中划过一个完美的抛物线。

“啊!”

伴随着旁边的孟元歌失声尖叫。

程厘睁开迷茫的双眸,顺着看了过去。

不远处的容祈,稍稍偏头,单手牢牢抓着那只高跟鞋。

懒散看过来,与她的视线对上。

酒吧里的空气在这一刻,都充斥着尴尬。

容祈就那么朝她看着,黑眸平静淡然,倒也没看出责备。

救…

救命!

在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之后,哪怕是酒吧这样光线昏暗的地方,程厘的脸颊都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

她木楞站在原地,连耳垂都在滚烫发热。

偏偏容祈就站在对面,不动声色的看着她,手中握着她的高跟鞋,如同握着她的把柄。

“厘米,要不我帮你把鞋子拿……”

孟元歌拿回来三个字还没说完,站在旁边的程厘,转身跑了。

跑了。

“你的辛德瑞拉跑了,还不赶紧把人家鞋子还回去,”对面的蒋哲转头,瞧见程厘落荒而逃的背影,大笑着起哄道。

容祈垂下眼,看了眼手里的高跟鞋,没搭理他。

“她不是。”

一声微不可闻的低语,淹没在酒吧有些嘈杂的环境中。

……

程厘站在酒吧外面,一阵夜风吹过来,将她原本快黏成浆糊的脑袋,吹的清醒了几分。

过了一会,孟元歌追出来,总算找到她,无语道:“我说你跑什么?鞋都不要了。”

“在社死和一只鞋之间,我觉得一只鞋还是可以舍弃的,”程厘语气冷静。

孟元歌将手里的鞋子递过来:“这可是JimmyChoo,真要丢了,你这社死的成本也太大了。”

因为今天七夕约会,程厘把自己压箱底的鞋子都穿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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