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月光不语鬼神【三】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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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的矿主姓金。
当着面,大家都称一声金爷。
然背地里,却是都叫他金主。
因为他姓金,又是矿主。
何况他也的确是本地的金主。
这个一语双关的叫法儿,倒也着实是贴切的紧。
金爷比这老板娘来的晚了许多。
只不过他一来,就成了这里的矿主。
要知道,能成为矿主的人,一定都有些过硬的关系。
不然的话,这么一块肥肉,不知有多少人盯着,怎么可能轮的到他?
金爷靠着这一座铁矿而暴富,可是周围却是越来越穷。
因为矿主只能有一个。
但这一座矿场,难免不被人垂涎。
就好似老猫枕咸鱼一般,如何能睡的安稳?
但这么多年过去了金爷还是金爷。
还是这座铁矿的矿主,还是这片地域的金主。
背后种种,可想而知。
第二天一早,刘睿影就带着华浓朝那金爷的府邸走去。
剩下的阳文镇查缉司站楼中人,却是留在了老板娘这里。
看着刘睿影离开的背影。
老板娘没来由的一阵轻松。
因为在他心里,真正的鬼已经走了。
去找那金爷了。
人一轻松,定然就会开心。
开心到极致,就会请客。
老板娘也不例外。
她不但请了那几个阳文镇查缉司站楼中人喝酒吃肉,还主动请了那些乞丐和苦工喝酒吃肉。
只不过胖老板的弟弟,那位胖乞丐却没有来。
也不知道是因为他懒得走动,还是因为兄弟俩有什么过节。
男人之间的过节通常都出在女人上。
放在这里。
说不定就是因为胖乞丐的这位嫂子,杂货店,饭馆,棺材铺的老板娘身上。
胖老板还是那副笑呵呵的表情。
只要老板娘愿意,他却是怎么样都好。
可惜刘睿影没有看到这一幕。
不然的话他一定会被气的哭笑不得。
自己又不是什么煞星或瘟神。
怎么一离开,却是就满众欢腾?
瘟神或许的确沾不上边。
但煞星他却不能怎么否认。
不管他走到哪里。
死亡总会伴随着他的脚步。
不是他快死了,就是旁人已经死了。
从最早的那位‘平南快剑’时依风开始,就是如此。
每次千钧一发的关头,只有刘睿影逆转了乾坤,继续活了下来。
那就一定还有个旁人死去。
这阎王爷似乎总是盯着刘睿影不放。
收不了他的命,就会从他身边随便抓一个来凑数。
刘睿影出发的并不早。
离那日上三竿只差一杆。
金爷却是个习惯早起的人。
他总是伴随着朝阳的升起而从床上缓缓坐起。
他的床很大。
足足有两个双人床的大小。
也很软。
躺在上面,整个人就会不断的往下陷。
只不过床再大,再软,他也是一个人睡觉。
按理说这么一个有钱有势的人,是不会缺女人的。
但却从来没有人见过金爷亲近过任何女人。
他的府邸里养了不少歌女舞姬。
但只是在金爷宴请宾客的时候,才会出来唱跳一番。
以此用来彰显自己的财力罢了。
不过除了不碰女人以外,有钱男人喜欢的东西,他却是都喜欢。
喝酒,赌钱,飞鹰,逗狗。
样样都不落下。
尤其是他的猎鹰。
整整有上百之多。
而且每一只都有自己的名字。
金爷还从来都没有叫错过。
一望无际的荒凉矿场,的确是玩鹰的最佳场所。
猎鹰一撒手。
便扇动着翅膀直冲云霄。
随后接着气流,在高空不断的盘旋着。
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风筝。
它的翅膀不动,眼睛却在不停地扫视着大地。
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一条四脚蛇在沙土地上抬了抬头,却是都不会被猎鹰的眼睛错过。
同一个时间,只能做一件事情。
若是猎鹰既要扇动翅膀飞翔,还要紧盯着猎物不放,它却是也很难做到。
鹰都如此,何况是人。
至少金爷和他养的猎鹰一模一样。
每天早晨起来,梳洗停当之后,他就会去吃早餐。
和他一同吃早餐的人很多。
都是他的朋友。
也都是老板娘说的,那些躲大事的大人物。
金爷唯独和他的猎鹰不一样的就是,他做什么事都喜欢很多人一起。
除了睡觉以外。
而猎鹰,总是独居。
就连事物也不会和同类分享。
金爷专门建了一个吃饭的大厅。
里面一共有二十张方桌,每张桌子都有三把椅子。
按理说,一张桌子都是配着两把或四把椅子。
但金爷这里,一张桌子,就是只有三把椅子。
空余出来的一方,虽然没有椅子,却也会摆上一副碗筷。
没人知道金爷为何会这样做。
因为根本就没有人敢去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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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金爷是个极为随和的人。
但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这是最基础的人情世故。
他们来此躲大事儿的人,焉能不知?
金爷每次都会坐在一个靠窗的座位上。
那是他的桌子。
谁都不会去做。
只是今天早晨,他没有来。
厅里的人已经等了他很久了。
至少有大半个时辰。
可是金爷还是没有现身。
不得已,这些人只得先吃了起来。
其实他们原本是没有吃早饭的习惯的。
这些个江湖豪客,不说恶贯满盈。
但走街串巷的无本生意,想必也是没有少做。
而做如此营生的人,自然都要在晚上。
很晚的晚上。
一个人若是晚上出去劳累了许多个时辰,早晨是绝对起不来吃早饭的。
除非是熬了个通宵,待那早饭铺都开张之后,买一笼包子吃。
毕竟肚子里有东西,睡觉才能安稳。
但相对于包子这样的食物而言。
钱却是更能让他们安稳的原因。
这也是他们宁愿早晨饿着肚子,也能睡得很踏实的原因。
你若问他们为何会如此。
那他们一定会笑话你是个白痴。
因为那包子,不也得是用钱买的?
只要有了钱,你想吃什么馅的包子都有。
甚至把那金银磨成粉调入包子馅儿里,只要你敢吃,且吃了不死,却是也能吃到。
这就是金钱的魔力。
它能让人不知道严寒饥渴。
也能让人忘记自己姓甚名谁。
金爷的卧房离那吃饭的大厅,要走足足三百六十五步。
这是他刻意为之的。
当时工匠专门用尺子量了金爷的步幅,而后才确定了这座大厅的修建位置。
三百六十五步,象征着一年三百六十五天。
金爷在去吃早饭的路上,都会数着自己的步子。
同时告诫自己,每一天都不可虚度。
虽然他也着实没有做过什么正经事。
但认真的飞鹰,认真的喝酒,认真的斗狗。
岂不都是正经事?
却是每天都要一个不落的做一遍才好。
而一天的开始,就在于一顿早饭。
金爷觉得不吃早饭的人,简直不能称之为人。
这些江湖豪客来金爷的府邸上躲事,他都会收留。
不过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要每天早晨和他一起吃早饭。
其余的时间做什么,他却是都不管。
一日之计在于晨。
金爷觉得人的一天不是从睁开眼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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