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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天色刚亮,老丈人便催促着起床。

简单用过早饭后,开始将行礼装车。

宋澈趁着闲暇之余,去了趟杂物间,毕竟是出远门,世道又这么乱,为保险起见,防身电棍,止疼药片,消毒酒精,都是小物件儿,塞进袖子里携带也方便。

“当家的,要不去顺风镖局雇几个保镖吧?外面乱得很呢。”

丈母娘与众仆于门口相送,顾家的女人,总是担心离家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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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丈人摆手说道,“自苏州到扬州,走陆路官道,不会有匪患,再说了,老二不还在扬州么?”

丈母娘板着脸:“你那丧家兄弟,还是莫要与他过多接触得好。”

“兄弟血浓于水,妇道人家懂什么?”

“那娘,我们走了。”

“文君,一路小心,平平安安的!”

与丈母娘告了别,三人踏上马车,驶向苏州城外。

出城后,车夫不得不将马车赶得飞快,生怕稍有停顿,难民便会蜂拥而上。

“爹,小姑近段时间可有来信?”沈文君望着窗外,忽然问道。

沈田说道:“盗匪猖獗到连官家都敢截胡,你小姑身在长安,路途遥远,有信也送不到江南,”

他又轻叹:“胡族势头汹涌,一个月前大梁便失了凉州,照此情形下去,雍州与长安怕也是岌岌可危了。”

沈文君愤愤不平:“可即是如此,皇帝还在江南挑选秀女,如此淫奢昏庸,还不得亡国——”

“文君!”沈田呵斥:“出门在外,连德性都忘了?!”

“我……”沈文君望着窗外苦难,悲怜叹息:“没有国,哪有家,没有家,哪儿有商?若是能有一位无双国士,力挽大梁之颓势,那该多好?”

当今世道,如她这般抛头露面,还忧国忧民的女子,实在太少太少。

乱世红颜,改变得了什么呢?

自苏州到扬州,一路都是官道,沿途驿站哨所遍布,畅通无阻,没有匪乱。

傍晚前夕。

马车摇摇晃晃入扬州,停在了一间名为“福满”的客栈前。

“大哥,好久不见啊,别来无恙啊!”一个体态发福,与沈田半个模子印出来的中年胖子,领这个憨头憨脑,六尺过半的青年上前相迎。

当宋澈将一箱锦绣从马车内搬下来赠予这对父子时,他们脸都快笑烂了,口头上虽说着:“大哥你也真是,自家人还这么客气。”手头接得却一点儿也含糊。

沈家太公太母死得都早,生有两儿一女,沈田在家排行老大,传承了家族坊间生意,沈童排行老二,分得了扬州城里的几间铺子,靠客栈与收租为生;沈娥是小女儿,远嫁长安城,做的也是纺织生意。

憨憨青年,便是沈童的儿子,叫做沈方,虽是二房的儿子,却要比大房的沈文君长上三岁。论辈分,宋澈还得叫他一声舅哥。

据沈文君在马车上说,沈童父子俩乃十足坑货,做生意年年亏,到了年底就找沈田借钱,几千几万两,从来就没还过。

老丈人依旧是那句“血浓于水大过天”,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这是我家女婿,名叫宋澈……宋澈啊,这是你二叔与舅哥,快叫人。”沈田拉着双方互相介绍。

“二叔好,舅哥好。”

“嘶……好个一表人才的侄儿啊,不知是哪个世家的公子啊?”沈童先捧后问。

沈田脸上无彩,有些难以启齿。

宋澈却大方道:“二叔,小侄出生寒门,不是世家公子,承蒙岳父大人慷慨大度,不嫌身卑,招赘作婿。”

沈田抚须,悄悄满意。

“原来是……上门女婿啊!”沈童仍在笑,只是多了几分牵强。

“爹,大伯一家舟车劳顿,快快为他们接风洗尘吧?”

“高兴得差点都忘了,大哥,侄女,侄婿,快快随我移步雅座,美酒佳肴具已备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