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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天降神兵,红莲教之圣坛使者,你若是敢杀我,此生便不得安宁!”

张仙师叫嚣。

姜云天眉头一皱,“红莲教?”

张仙师加重语气,大声念叨:“业火红莲,天罡地煞,替天行道,永生不灭——”

“什么狗屁玩意儿!”

“唰!”

一剑封喉,人头落地。

瞧这满地尸首,血染了街口,必会轰动整个南京。

“此地不宜久留,咱们脚底抹油,今夜便溜儿。”

三人压低斗笠,匆忙消失在东市。

回到客栈,简单收拾了一番行装,打包了些吃的,骑上驴马便打算出城。

那个美娇娘,攀着门口,含情相送:“三位在东市所做,是为石马县城除害,是仁义之举,何故走得如此匆忙?”

若只死了道士还好说,毕竟是当官的,不仅解释起来麻烦,官场又多变,于情于理都不能久留。

“做好事不留名,是我们的传统美德……老板娘,如今张员外已死,他们在县城的信义已崩,家业多半也是保不住了,你欠他的债亦可一笔勾销,”

宋澈抱拳一句:“那么,祝你前程似锦,生意兴隆,咱们后会有期了。”

一次过客,谈什么后会有期,此生恐怕不能再见了。

芸娘痴痴望着,感激至深:“三位侠士,可愿留个姓名,来日若有缘再见,芸娘也好感谢各位。”

“哦,我叫廖——”

“走啦走啦!”

宋澈一鞭子甩在廖恒马屁股上。眼下是多变时刻,留下姓名与跟脚,指不定会有麻烦。

三人夜里疾行,消失风雨之中。

……

……

“陈兄,你说你也真是,有马不骑,为何要骑一头驴?”

雨夜赶路。

廖恒与姜云天一个骑白马,一个骑棕马,偏偏宋澈骑的是头毛驴。

这驴子自然是比不上马的速度,宋澈往往要被前者拉开一大截。

宋澈笑道:“智者都骑驴,比如阿凡提。”

姜云天灌了一口酒,说道:“我却认为,只有娘们才骑驴。真男人就当身骑红鬃烈马,要么快意江湖,要么驰骋疆场。”

廖恒也摸了摸快下白马鬃毛,说道:“纵观古今,帝王之座驾,多数都为白马。”

宋澈说道:“哎,你们俩恰恰说对了,我一不会武功,二不胜江湖,三不会打仗,四不入官场,我这种贩夫走卒的小商人,骑驴最合适了。”

廖恒放慢了速度,与宋澈并肩,撇着嘴说:“人要是过分谦虚,可就太虚伪了。”

宋澈哈哈大笑:“假设这路上遇到了拦路的土匪,他肯定会优先考虑打劫骑马的,绝不会来管我这骑驴的;

再者,即便我骑驴,走得再慢,你们也得等我不是么?所以,归根结底,骑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骑它的是个什么人。”

说到这儿,他拍了拍廖恒的大腿,意味深长道:“心有丈夫之志,即便看门护院者,也可成为将军,织席贩履者,亦可成就雄图霸业。”

廖恒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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