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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封建社会,女子是没有土地继承权和父母财产继承权的。

唯一可得到的娘家财产,就是出嫁时的嫁妆。

可穷苦人家,尤其是家里还有儿子要给聘礼的,有几个舍得在女儿身上给钱的?!

是以,普通的女子,除了一两身衣裳几乎没什么其他值钱东西。

父母要是疼爱,能给个银簪子,那都算是顶好的!

李母疼女儿,倒是比旁人家多给了二两体己钱,平常家里有好吃的,也多有帮扶,但也仅限于此。

李家的财产,是与李秀兰无关的。

李家父母死后,伍越昭在县上盘了个地段不错的铺子,找来李秀兰做帮工,做起了熟食生意。

众所周知,后世的一些调味料,最开始,人家其实是药材。

一直都有,只是没人把它们往吃食那边想。

照着后世的方子买了大量的调味料,低价买了一堆整套猪下水,以及猪头,做成熟食,开店营业。

猪在古代被称为贱肉,猪下水更甚。

但是只要做好了,不会有人不吃的。

在那个吃饱穿暖活下去都费劲,惨起来草根树皮观音土都往肚里添的时代,谁会拒绝肉呢?!

谁会拒绝不算贵,还那么香的肉呢?!

管它是什么部位,能吃饱吃好,就足够了!

因为伍越昭要的多,她多找了几家猪肉铺,并且每日黄昏,还会再去溜达一下,以低价购买他们当日剩下的猪肉。

大多是些瘦肉和边角料,但无所谓,买回去简单收拾一下,搅碎,用猪小肠灌成香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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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一文钱能买两个大肉包的时代,一截小手臂长的香肠就定价三文,算是有点小贵。

但它和猪爪子,在这个物资匮乏的时代,那绝对是下酒圣品!

再加上店铺里其他的东西相对来说便宜一些,尤其是便宜又好吃的炸三样(东北着名下酒菜:鸡冠油、猪连体、猪腰子),那是深受广大酒友的喜爱!

在后世,女人的钱最好赚,但在这个时代,男人的钱才最好赚!

因为男人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所以大多是妻女舍不得吃,先可着男人吃饱吃好。

摸良心说,倒也算不上媚男,毕竟男人是要力气去做工养家的,要是那些个跟后世男人似的,懒得屁眼扒拉蛆,不肯干活的,家里老婆也不会那么疼他!

是以,伍越昭的熟食铺相当火爆!

只干了三个月,就把猪肉摊的老板给干涨价了!

甚至不止是涨价,还有人耍心眼儿想偷秘方,跟他们打擂。

伍越昭直接让李秀兰她丈夫下乡收猪,自己杀!

农村人,谁还不会杀个鸡宰个猪?!

不会不怕,她教!

教会了,想杀几头杀几头!

正好再开个生肉摊子,专挑猪的精品部位卖,

家里亲戚也多,雇两三个收拾猪的边角料。

卖不完的排骨做成排骨腊肠,卖不掉的瘦肉用糖稀和芝麻做成猪肉棒,喝酒做零食,都是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