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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只爪爪

【一周后, 猎魔公会,交易区19号蜘蛛符文店】

埋头摆弄东西的钟海林正打算招呼走进来的朋友,见到他的模样却愣了愣。

——薛谨极为反常地穿着浅色的牛仔裤和白色的棒球衫, 左手端着一杯涂着夸张闪粉的外壳有动漫小人标志的奶茶,右手拎着一盒外壳绘制有彩虹色独角兽的冰激凌蛋糕, 手腕上系着两只米老鼠头造型的粉红色气球,头上还戴着一只兔耳朵毛绒头箍。

这位以此打扮走过整个公会进入交易区的勇者表情大概介于胃疼与蛋疼之间,非要具体形容, 就是“我很想死一死但是必须保持微笑”的感觉吧。

见到钟海林逐渐变化的眼神,他保持着“很想死一死但是必须保持微笑”的表情,往前加快走了几步。

而那双同样乱七八糟青春无敌的鞋,“呲溜”一下,让他滑出了几十厘米的距离。

可怕压抑的辛酸感逼近了,扑面而来。

目睹这一切的钟海林:“……”

“你的鞋是……”

“我老婆给我买的。”

“你的头箍是……”

“我老婆给我买的。”

“你的气球是……”

“我老婆。”

“你的蛋糕是……”

“我老婆。”

“奶茶也……”

“我老婆。”

钟海林说不出话了。

钟海林选择默默闭嘴。

“如果你想问和查克、艾伦相同的问题, 我可以提前告诉你, 她没有恨我, 她也没拉着我去游乐园,她更没有把我错认成18岁的高中女生, 她只是在包养我让我叫她主人,每叫一次主人她就更嗨。”

——乃至于嗨到了这个程度。

嗨到既想把他当成芭比娃娃又想把他当成潮牌海报上17岁的高中生模特。

最终她决定来个完美的综合(:

薛先生还能说什么呢,作为一个男宠,他的任务就是听话,点头,叫主人, 保持微笑。

钟海林轻咳一声。

勇者在他身边坐下了,有眼睛的人都能从勇者的气场里感受到最好赶快进入正题,把这可怕的一幕一笔带过。

钟海林一周前才体验过四角亭两日游, 而萨尔伽同志目前好像还在上面挂着,他并不打算挑动勇者脑子里属于恶龙的神经。

他匆匆聊起正事,把自己摆弄的东西递过去:“这是您和公会订的东西。我刚才做了最后的检查,现在只需要调试到坐标就能开始工作。”

薛谨点点头,直接把那东西塞进口袋。

“交易还没有作废……?”

“交易并没有作废。”

钟海林笑笑,推给他一张机票:“我谨代表公会支持您的行为。希望一切能在新年前结束,会长说很期待今年年货。”

薛谨查看了一下机票上的信息。

“三个星期之后出发。”他皱了皱眉,“这不太好拖延。我本意希望尽快,赶在冬至之前。”

“这是经过最好部署的……”

“算了。我明白你们的难处。谁都想尽快。”

他把机票放进内口袋,把之前取的东西和机票放在一起。

细微的蜘蛛爬动声有些毛骨悚然,但很快就销声匿迹——连同内袋里的全部物品。

薛谨转身离开,似乎他今天来这一趟只是为了取几件东西。

“三星期之后见。记得把萨尔伽取下来。”

“三星期之后见……暂时不了,几天前同挂四角亭时他嘲讽我搞社会主义兄弟情。”

“嗯,那记得在碰面之前让他活着就好。”

【当天下午】

奶茶,电影票,爆米花,电玩城的游戏币。

气球,冰激凌蛋糕,发箍,好看时尚的衣服。

身份证,户口本,银行账户,甚至地铁乘车卡。

全都是我给阿谨花钱买的。

全都是我一手办理。

阿谨现在是我养的。

我包养的。

沈凌整整一周都沉浸在这些事实里,简直是连猫带脑子飘在上空,神思不属恍恍惚惚。

而另一位当事人没有丝毫劝阻的意思——薛先生是个尽职尽责的普通人,普通人就是猎魔会勤勤恳恳胃疼到变成社畜,做男宠也会勤勤恳恳胃疼到变成社畜(?)

让他戴兔耳朵发箍出门他应了,让他换上浅色系的青春衣服他同意,让他牵着气球拎着蛋糕跟在她身后似乎也完全没问题。

沈凌大金主在男宠此等听话程度下,完全失去了警惕。

以至于她在乐呵呵地掏钱掏证件替薛谨办地铁乘车卡时(此时男宠已经轻声细语地征求了主人让他换成平时的衣着去公共场合),直接很有金主代入感地,把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阿谨阿谨,你还坐什么地铁嘛,我给你买几台兰博基尼玩好不好?”

薛先生:“……”

“哦,抱歉抱歉,忘了你喜欢低调点。阿斯顿马丁怎么样?”

薛先生:“……”

他在地铁站服务台工作人员与周围所有路人钦羡中含着钦羡,钦羡中嫉妒的目光中艰涩开口:

“不,凌凌,我喜欢坐地铁,我只喜欢坐地铁,一张地铁卡就可以了。”

周围群众的目光从看小白脸变成了看傻逼小白脸。

“哎……你喜欢地铁那样长长的大车子吗?那宴会用加长林肯或保时捷卡宴——”

薛先生赶在有人冲上来给沈凌递名片跪求包养之前制止了她。

“凌凌,待会儿还要赶在公安局下班之前去办护照。暂时把买车的事放在一边好吗?”

沈凌不情不愿地咕哝了几句,大概又是一串豪车的牌子吧,薛谨为了防止自己胃穿孔没去细听。

她扭头把证件与相关文件递给服务台的工作人员,等待地铁卡办理时不耐烦地在柜台台沿上用指甲抠了抠,然后皱了皱鼻子。

薛谨知道沈凌一向没什么耐心,也知道她这种表现是想玩点或吃点什么东西打发时间。

以往他会把他的手主动递过去,沈凌玩他的手可以玩上三个小时,甚至玩到睡着,而他就得无奈地把她搭在自己手背上的脑袋挪到枕头上,擦干净自己沦为玩具惨遭舔舔戳戳的手,望着指关节处的那几枚牙印很想在她脖子上也来几口。

不过当时也只是想想而已。

不过现在也根本没法递手。

薛谨用力握了握自己端着奶茶的手——奶茶是沈凌几分钟前在商场花钱买的,超大杯多糖多奶又加棉花糖又加布丁的可可布雷,简直是杯糖分与热量的全家福——服务员捏着加热阀门的手都估计在抖,因为沈凌一直用手撑着柜台蹦跳着强调“要烫点要烫点,你看我包养的仆人走路都呼不出白气一定是冷了,对没错这就是我包养的”——

可一点感觉都没有。

贴着杯壁的手掌没有热度。

擦过包装的指尖没有摩擦。

他只能用视觉和过去猎魔时的本能来确定自己“握着”什么东西,而触觉涉及到了纤细敏感的神经。

这是双尸体的手,又不仅仅是尸体的手。

尸体的手里起码还有矿物质,还有能腐烂的微生物;而他只是怨鬼般给自己匆匆套了一层皮与骨。

想要血,想要心跳,想要生命。

“阿谨!这边要签名!”

“好。”

他侧头过去,她扭头过来,期间轻轻擦过了那份小而圆的颈窝。

沈凌迷惑地打了个哆嗦,又转头四周看了看。

薛谨笑笑,伸手给她的围巾多绕了一圈,紧紧打上结。

“刚才有穿堂风。”

“奇怪,明明是地铁通道……外面的暴雨要变成冰雹了吗?风好冷啊。”

“衣服裹紧点,凌凌,一定要注意保暖。”

“知道啦……你真的不想要车吗,阿谨?保姆车也行啊,或者订制一个面积超级大的,你可以在里面放一排暖炉。”

“我并不打算被你串烤,凌凌。”

“哼……啊!说到烤!晚上去吃烤肉好不好!或者火锅?既有火锅又有烤肉的自助!这个天气就是要吃烤肉和火锅嘛,阿谨我认识一家特别好吃的——”

“随你喜欢,主人。”

“……嘿嘿嘿。”

总算停止皱鼻子,总算停止抠手,似乎是有点害羞地把头扭回去,脸埋进裹紧的围巾里,还拱了拱。

想要血,想要心跳,想要生命。

——想要沈凌。

但不行。

这不是他答应给她的“好好的”重逢,重逢必须有温度才好,让凌凌闻见那天的血味已经是他的错误。

没有心跳的拥抱,没有热度的吻,这是恐怖片里才会出现的东西,不可能创造出什么温馨。

为此,他必须……

“先生,已经办理完毕。”

薛谨接过地铁工作人员递来的卡片,低声道了一句谢。

沈凌似乎跃跃欲试地打算第三次向他建议“买几台豪车换着玩”。

“凌凌,走吧,去办护照。”

“……这么急干嘛?明天办也可以啊,阿谨,比起这种枯燥的证件,最近的车行就在——”

“因为我的证件全是崭新(虚假)的,按最糟糕的可能估算,护照办理成功后可能还要经历各种审查,原定15个工作日会延长再延长……最乐观也要登上15天,而悲观估计一月多也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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