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古代的酷刑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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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到第五十八个名字时,她看到赵辛,判的斩首。而顾瑶并没有犹豫,这个名字直接画了勾。
赵辛这恶徒死不足惜。
再往后看,顾瑶又勾了许多名字,一共勾了一百三十六人,有四十二人的名字顾瑶没有勾选。
“皇上,这些犯人为何不勾选啊?”大理寺少卿叶奇峰见皇上跳过了很多名字,十分不解。
这些可都是杀了人的死刑犯。
顾瑶这时指了指其中一个她没有勾选的名字,回道:“这还是个孩子呢,只有十岁,在打闹中不慎推倒了另外一个孩子导致其意外死亡。其不属于故意杀人,不适合判罚极刑。未满十二岁的孩子都不宜判死刑。”
顾瑶没有勾选名单中未满十五岁的孩子的名字,不论是故意杀害,还是过失伤害。
她记得华夏古代有的朝代对孩子犯罪也是从轻处罚的,比如明朝律法就规定了孩子未满六岁不论犯何罪皆不处罚,若严重,当判罚父母。未满十二岁不宜死刑。
但是大越的律法却没有这种对孩子从轻处罚的律例。
应该说是律法本身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等明年修正了,会有明确的条文规定。
“皇上,那这些您赦免了死罪的犯人如何判罚?”叶少卿又问道。
虽然他都是按着律法复核的,但是最终决定还是得皇上。
皇上有权赦免这些犯人的死罪,以前文皇帝就经常从名单中剔除名字,赦免一些犯了死罪的官宦家属或亲戚。
“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