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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走了啊。”茹云感觉到了荣学锋的热情减退了很多,但她无所谓,只管走了。

男人而已,走了这个还有那个,下一个说不定更好。

***

茹玥接下来的两周,每天都忙到天黑才回家。

食品工厂的工作很琐碎,最主要九月份是第一次和云志航那边交货,决不能出差错,她得带着肖桂花和孙思海把整个出货流程理顺,以后就会快捷很多。

她时常在两个工厂之间来去,就是这几天,总是能在路边看见几个小流氓。

这些个小青年,大多留着长头发,穿着汗背心,站或蹲在马路牙子上抽烟,当她走过的时候,他们目光粘腻地追随着她,让人不适。

偶尔,也见过上次在巷子里跟着她的干瘦青年站在附近一回,目光沉郁地看着她,当她瞪他的时候,他会转开眼。

但这些人也只是这样,远远的站着看看,并没有别的出格表现。

茹玥总不好为了这么个事情,让肖军那么个大忙人来处理,那也太浪费公共资源了。

后来,她自己想了个办法。

她把冷饮部特制的,下面可以摆摊的那种大伞带着走。

就是后世人家放在沙滩的那种伞。

大!

很大!

既遮阳,也挡掉好多目光。

“叫你们看,能看见我脚都算我输!”茹玥暗自发着狠。

这么一来,那几个小流氓渐渐少。

但是有一次,有个人在她走过的时候大笑,笑得茹玥还以为是不是她的伞出了什么问题。

她把伞撑直了检查检查,挺好的,但是街边那个男人还在笑,笑得拍墙跺脚都停不下来。

男人看见她停下来,还咧大嘴挥手打招呼:“哎,小老板娘,这伞可以啊,能给我遮个阳吗?哈哈哈,你怎么想出来的,有意思,哎,你挺有意思!”

这人笑倒是在大笑,但是他左脸颊上有条刀疤,笑着都有点恐怖。

茹玥知道他,是开县城唯一一家歌舞厅的,郑金龙,一级大混混,好像还是荣华饭店老板娘的兄弟。

茹玥皱眉,没理他,重新斜撑了伞把自己遮住,走了。

她记得,上辈子她四十多岁,小有成就的时候,回到县城,知道这个郑金龙已经开了四五家大娱乐中心了,是个很会经营的人。

这种人能久混黑道不死,估计也是有本事的,能不招惹还是不招惹的好。

郑金龙倒也没再打扰,听他声音,是大笑着离开了。

一转眼,七月过去了,茹玥得去乡下订购红薯,不然下半年的原材料就没有了。

一早,茹玥临出门的时候就和茹大涛说:“爸,我今天要去乡下村里谈收购红薯的事情,要一家一家签收购合同的,估计回来会晚一点,你不要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