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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碧华气得要死,她跟老房总一起长大,老房总叫房耀祖,家里人都没什么文化,林碧华上面还有两个姐姐,一个叫林荷花一个叫林杏花,后来这个名字一直用到她跟老房总结婚,出去了人家问她叫什么,说叫林翠花,人长得再好也显得土气,老房总就给她改了个名字叫林碧华,林翠花这个名字多少年没人叫了,偏偏每次房英畴都直呼其名。

林碧华后悔死了没趁房英畴小的时候弄死他以绝后患,现在她的儿子什么都得不到,好处都给房英畴占了!都是耀祖哥的儿子,凭什么房英畴占大头?那应该是属于她的儿子的!

“行了。”房英畴站起身,对玲珑伸出手,握住她的小手把人拉起来,“知道你今天叫我回来干嘛,我也把人带回来给你看看,不管谁跟你告的状,最好别让我查出来,否则叫他吃不了兜着走。”

说白了他愿意回来这一趟就是要气老房总,否则平时一年他也不回来一次。

玲珑走之前对着老房总跟林碧华做了个鬼脸,说林碧华:“你脸上好多皱纹啊,你今年是六十了吗?”

当然这话完全是刺激林碧华的,林碧华保养的很好,看起来挺年轻的,可保养出来的年轻跟真正的年轻不一样,和满脸胶原蛋白的玲珑比,林碧华那绝对算是个老女人,还是个浓妆艳抹的老女人。

野鸡插了凤凰的毛,骨子里也仍然是野鸡。

房英畴每次回来大宅心情都会变得极差,这次却是个例外,他目光柔和的看着玲珑,玲珑就问:“怎么了,是因为我太英俊所以爱上我了吗?那你要趁早讨好我,因为爱上我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闻言,房英畴忍不住笑起来,驱散一室阴霾,他甚至抬手捏了捏玲珑软嫩的脸蛋儿:“你呀。”

“我怎么了。”玲珑拿鼻孔看他,“我不是很完美吗?”

“是是是。”房英畴连声应。“很完美。”

玲珑满意地把他的手从自己脸蛋上拿下去,趾高气昂道:“知道就好,那还不快点跪下来舔我的脚。”

房英畴顺势看向她的小脚,轻轻咳嗽了一声,她的小脚非常白嫩可爱,目测还没有他手掌大,脚趾甲染着漂亮的酒红色,越发衬托肌肤娇嫩如玉。

玲珑就是随口一说,没当回事儿,结果过没两天韩玲就从办公室消失了,听说是因为工作态度不好被开除了,连带被赶出去的还有一个小股东,说是小股东,真的很“小”,手上只有百分之一的股票……韩玲的亲戚就是他,现在亲戚一倒韩玲也凉透了。

韩玲来收拾东西的那天玲珑也在办公室,韩玲收拾东西的时候玲珑就站旁边,为的是监督她会不会拿走属于公司的一针一线。房英畴的就是她的,也就是说这些都是她的东西,绝对不能让韩玲占便宜。

玲珑盯着韩玲。

韩玲觉得丢脸极了,偏偏现在她不能继续在部门横行霸道,曾经被她欺压的同事都好整以暇的看热闹,个个脸上都写着四个大字:幸灾乐祸。

她快速收拾了东西抱起来就走,背影快的跟有人追似的,而在玲珑的示意下,韩芳继续贴着韩玲的身……

下了班房英畴带玲珑去吃大餐,她就问他韩玲是怎么回事,房英畴便告诉她,他们的事情正是韩玲朝上头说的,韩玲那亲戚帮老房总干了不少事,老房总这才打电话让他回去。房英畴一查出来,二话没说就把人踢出了公司,包括那个韩玲。

玲珑听了却意味深长地往椅背上靠了靠,嘴角微微一抿,房英畴觉得她这个表情相当奇怪:“怎么了?”

玲珑问:“你就不好奇为什么一个只有百分之一股的小股东,能跟房耀祖关系那么密切吗?”

“你想说什么?”

“你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今年多大了?”

房英畴想了想:“十岁了吧,也可能更大点。”

玲珑哦了一声,“你掌权几年了?”

“五年。”

其实房英畴大学刚毕业就进了公司,但真正把公司捏在手里也就是近几年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