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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叛王罗兰·温布顿的船队。

没想到他居然真的敢对王都发起攻击。

这让魏马斯感到好笑之余,也生出了一丝敬佩。

这座都城自从建立之初,在两百多年的时间里,从来没有遭遇过一次袭击,任何敌人看到它巍峨宏伟的青石城墙后,都会提不起进攻的勇气来。不是所有人都具备这份胆量,敢在敌人最为占优的场地一决高下。

至少提费科·温布顿陛下就没有。

可惜对方是自己的敌人。

骑士遵于荣耀,他身为王都的守护骑士,被赋予了保卫都城之责,就必须将责任履行到底。

“爵士,叛王的船队来了!”一名扈从跑上城头。

“别嚷嚷,我早就看到了,”魏马斯放下瞭望镜,吐出口唾沫,“传我命令,第一骑兵队和第二骑兵队在城门后方上马待命,至于那群雇佣兵,让他们紧紧跟着骑兵队就行,到时候火药爆炸时可别尿了裤子。另外油锅也烧起来,虽然我不认为他们有能力摸到这面城墙。”

周围的骑士顿时响起一阵哄笑。

按照预定的计划,等叛王部队占据码头,城墙上便会摇起旗帜,这时候引爆埋在码头附近的烈性雪粉,定然让对手损失惨重、阵脚大乱。这时候再打开城门,发起骑兵冲锋,即可奠定胜局。

“西境那群乡巴佬大概以为王都就跟他们那儿最宏伟的长歌要塞差不多,搭个木梯就能夺下来,”铁羽骑士斯卡尔附和道,“我觉得你大可省下这些木柴,带回家去烧。”

“有备无患罢了。”真是个蠢货,爵士心里暗想,就算沸油、滚石这些东西派不上用场,也得摆出来给提费科陛下瞧瞧——因为敌人攻不进来就随便应付,这种大意轻敌的心态迟早会被陛下踢出王城骑士团。

他再次举起瞭望镜,只见船队中排在最前面的无帆船已经脱离队伍,独自朝码头驶来。它头顶冒出的黑焰隔着数里地都能看到,舷侧没有划桨,也不清楚到底是如何行动的。不过这些都无关紧要,再古怪的船只,也不能上岸作战。

那艘船逐渐减速,最后慢悠悠停在了码头对岸。

“他们想做什么?”斯卡尔挑眉道,“难不成想在河对岸登陆?不会是百来人的民兵队就把叛王殿下给吓住了吧?”

魏马斯也颇感意外,一般人见到码头防守如此薄弱,应该会尽快占据码头才对。他张了张嘴,正打算说些什么,那艘古怪的船只前端忽然亮起了一团火光。

——橘红色的焰心如同新生的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