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他目击了一切。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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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屏微微鼓着腮帮子,嘟囔两句,“我抱怨我的,你不听不就是了?”
为防他“兽性大发”,她踩掉绣鞋上榻,特地推开窗,趴在那窗台上,有些置气的模样。时修仰在窗台上瞅她,又气又好笑,“你都抱怨出声了,我能假装听不见么?”
“我不过抱怨抱怨,又没有带累你们的脚程。”
“是是是,你最是识大体的。”他伸出胳膊去拽她一下,想把她扯进来,好关窗。
西屏偏不依,死死扒着那窗户,睐着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关窗做什么?”
时修只好收回手,转向窗外,看见陈老丈从厨房里出来。从那窗户望进去,屋里只有臧志和帮着红药在灶上洗碗。
他懒洋洋地把双手垫在脑后,枕着窗台笑叹起来,“看人家老陈叔,虽然又聋又哑,倒十分有眼力见,晓得把屋子让出去给人。不像我,可怜呐,这屋里分明没闲人,却也吃不着什么甜头。”
西屏瞥他一眼,“你还想要什么甜头?今日瞧过大夫,我这会还心有余悸呢。”
“你那是杞人忧天,我说了我留着神的,我总不至于不成体统,专等着叫你难堪吧?”
谁知道?反正她要防着他“暗算”,一面还要想着“暗算”他,简直忙得很,一双眼只好若有所思地望进雨中。
那雨帘后是对过的窗户,窗户里,忽见红药竖起根手指比在臧志和嘴巴前,朝西屏看了一眼。臧志和也跟着看来,又马上避开,低着头小声道:“这么说,我没猜错了?才刚吃饭的时候,我看大人和姨太太就有些不对。嗨,其实我早就看他们不对了!”
红药好笑,这个人真是莽汉,来了这些日子才察觉?她同样低着头刷碗,柔声嘱咐,“猜错猜对也不与你相干,你可千万别在外头多嘴,也别在他们面前提起来,就假装不知道,晓得么?”
“我晓得。”臧志和觉得她这嘱咐又贴心,又温柔,又善解人意,心下好不喜欢,不由得偷偷睐目,“只是我替大人担心,他们不是姨甥关系?将来若给姚大人和夫人知道,只怕不会轻易答应吧?何况中间还隔着个姜家。”
红药瞟他一眼,看见他也在看她,脸上发热起来,“你来泰兴这么些日子了,难道没看出来,姨太太根本不喜欢姜家,他们家的人和事,你看她都是漠不关心的。听说当初,姨太太相看的本不是姜二爷,是姜三爷,是中了姜家的计才嫁到姜家去的。”
“我也听玢儿说过两回,可我看姨太太是个聪明过人的人,既然不喜欢在姜家,姜潮平又死了,姜家太太又疯了,怎么她不干脆寻个由头离开姜家呢?”
“兴许是等冯老爷和老太太回来才好替她做主吧。”
倒也是,妇人家面对这种事,少不得需要父母出头。可臧志和皱了皱眉,“我来了这么些日子了,也没听见这冯老爷和老太太有消息传来,可别是在外头出了什么意外吧?”
“我也奇怪呢,听姨太太的丫头嫣儿说,自从姨太太出阁去了姜家,这老两口就走了,五年了也不曾回来过,只把这房子交给老陈叔这么个聋哑老汉看着,也放心得下?”
臧志和兜兜转转想起些不对来,“有件事我到现在才想明白,我觉得老陈叔不像个下力的汉子,倒像个练家子。”
红药猛地吃一惊,“你怎么看得出来?”
“嗨,我们这些内行人细细一看就能看出些意思,你别看他瘦,可筋骨张弛有力,腰部柔韧灵活,年轻时候,大概也是个习武之人。”
红药暗暗攒着眉,回想起来,她日日和陈老丈在厨房里烧火做饭,别的都没什么,只有一点引得她留意,陈老丈似乎使得一手好刀。
她恍然道:“我看他杀鸡宰鹅,手起刀落好不利落,我还想他从前是不是做过屠夫呢。经你这么一说,好像真是有几分道理。”
正说着,玢儿进到厨房里来,一见他二人并在灶前低声说话,便调笑起来,“唷,说什么悄悄话呢凑得这样近?”
红药面上一红,嗔他一眼,“少胡说!你不在屋里歇着,来做什么?”
“方才剩的饼还有没有?我没吃饱。”
她去开了橱柜拿给他,悄悄拉他到里头墙根底下,“我问你,你和老陈叔一个屋子住了这么些日子了,可曾发现什么不对劲的?”
“不对劲的?”玢儿呵呵一笑,“一个五十来岁的老汉,你还怕他有什么花头不曾?”
臧志和也丢下碗走来,“你红药姐问你正经的呢。”
“你红药姐?”他仍是嘿嘿嘿地笑,戏谑地睃着他二人,“这称呼,怎么听起来那么怪呢,我红药姐,那你就是我志和哥囖?”
臧志和见红药脸更红了,便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少胡扯!快想想。”
玢儿抠着脑门想了半晌,“没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啊,你们怎么想起来问这个?”
两个人相看一眼,既然要他做个盯梢的,少不得把原委告诉他,“告诉你,你可不许和二爷还有姨太太说——”说着围拢去,嘀嘀咕咕说了一阵。
西屏在对面瞅着,觉得他三人有些鬼鬼祟祟的,是不是在议论她和时修的事?只恨雨声不疾不徐,不闷不躁,刚刚好淹没着他们的声音,恁是一个字眼也没给她见。看他三人的举动,又不像是在说笑,难道把她和时修的事当作正经事在谈论?
不会的,红药不是那性格,这件心照不宣的事,只要她和时修没说出来,红药也不会许他们挂在嘴上,她最是个知情识趣的丫头。
那值得他们三个并在一起议论的,只有一件事。她把眼斜到洞门外那间门房上。隔会,又收回目光,眼角向右斜着时修。
他正闭目仰在窗台上,不知是睡着了,还是在想着什么,睫毛浓密地向下撇着,皮肤给水汽浸得更白了点,但嘴唇有淡淡红润的红润的光泽。他察觉了她的目光似的,把胳膊长长地伸过来,揉着她的手臂。
次日一早走到衙门里,时修先打发臧志和去监房里提旺发,便叫上南台往文库里去,将姜潮平的验尸案卷又再翻出来细看。
南台见他看得认真,想上次分明已看过了一回,时修的记性又不差,难道是他有什么没验明白的地方?因跟在后面问:“是有什么新的线索么?”
案卷上记载,姜潮平当时身上有斑痕十几处,十几处创口,其中最长的创口长达五寸,最短的不及半寸。连如此细微的伤口都记录在案了,想必是没什么差错。时修只得失望地转回身,“昨日旺发说在案发前不久,曾在案发地附近看见个手持斧头的人,我想再确认一下姜潮平身上有没有斧头的劈砍伤。”
“没有。”南台十分笃定,“那些破了皮的伤口我都仔细检验过,伤口都不大平整,边缘有肉刺,不像是被刀斧劈砍或捅刺造成的,都像是被锋利的石头刮破的。”
“可那山崖石壁不过十几丈,就算是从上面摔下来,也不会造成这么多处创口,总不会在山崖上蹭了十几次吧。”
南台笑着,“当时打捞尸体的时候差役顺着河道查看过,尸体飘到小丰村的河段,有好几处水势较浅,河底有许多碎石,多数伤口像是飘到这水浅之处时,身体接触到河底被那些碎石剐蹭的。”
经此一说,长清河的河道在时修脑中浮现起来,从坠崖处到发现尸首的地方,的确几段水浅之处,时修犹记得,坠崖处往前一段,恰好就是一处大约三丈的浅水段。按说案发时不在汛期,水势和如今差不多,照他前几日所观的水势看,那处浅水段靠涯底下的水越是深过半丈,但向滩之外的水则只到他大腿之处。
要按姜潮平的身高来说,至多也就到他的腰部,若是顺水漂到外边浅水处,人还没死的话,即便不会凫水,也极有可能可以自己爬起来。难道他运气就这么不好,恰好就是顺着崖底下水深之处往下飘的?
他暗忖半日,“以你的经验看,一个不会水的人掉进河里淹死大概需要多久?”
南台思想片刻,“这个因人而异,不过寻常看来的话,不大有可能会超过一刻。”
“会立刻就死么?”
南台笑了笑,“怎么可能立刻就死呢,任何凶器任何死法都不可能立刻就死,怎么都会有个过程。通常溺水之人,看他如何挣扎,也和他个人体质相干,时长时短的问题。反正是不会立刻就死的,即便他不挣扎,也还有一时半刻的活头。”
这任谁都能想到,时修暗笑自己多此一问。要想确切知道当时姜潮平经过第一处浅水段时是死是活,还得找个人亲自去试试看。可惜昨日刚下过雨,水流必然湍急了些,和当时的情形又不一样,今日是试不成了,还得等晴过几日再说。
南台窥着他沉默的脸,忽然领会,“你的意思是,二哥当日落水,是有生还的可能的?”
时修轻飘飘地笑,“说不定,这要看一个人的运气,显然我这位姨父运气不大好。”
南台细细一想,不但明白了他的意思,还在电光火石间,忽地想起来一件事!朝着那事去想,他一颗心不禁不寒而栗起来。
适逢臧志和提了旺发出来,时修领着往长清河去,到衙门看见西屏的马车已候在那里。她听见声音,撩开小窗上的帘子,朝他们明媚地笑着招手,“快点,再不出来,我就进去催你们了。”
她这样的笑容南台越见越多,多得他快要忽略了她本来冷冶的五官,她长着明亮剔透的大眼睛,但那亮,可以是熠熠生辉的亮,也可以寒若冰霜的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