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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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塔罗小姐嫁不出去啦!长着一张比魔兽还像魔兽的脸也就算了,身上还有脓包!谁受得了哦!
这辈子,她估计只能守着那堆财产过日子了!
到处都是其他魔物的窃窃私语声。
她,可以听到其他魔物心底的声音。
渐渐地,她就不再出门了。
她内心是恨爸爸的,留给她再多钱有什么用?不如留给她一张好看的脸。
每天待在家里也没有什么不好,她投资了一家电台,每天专门转播她最爱的格斗节目,每天在家看电视就好。
父亲还在的时候曾经宾客盈门的城堡逐渐不再有人光临。
很多仆人受不了这种日子辞职了,渐渐地,城堡里只剩下了她一个人。
没人就自己干,不就是打扫、做饭、泡茶吗?
不过实际上做起来却异常麻烦,差点火烧厨房之后,她索性每天叫外卖了。
遇到那个人就是在某个叫外卖的日子。
又要见到那位可怕的小姐了——做好了再次听到送外卖魔物内心想法的准备,她告诉自己不能再吃掉对方了,再吃就没人敢过来送外卖了。
谁知——
好可爱的小姐啊!
听到那人心底话的瞬间,她整个人都呆住了。
然后,她就看到了等在门外的那个人,看到对方的时候,她脸红了。
那是个饿得快要死掉、过来讨食物的男魔物。
她和他一同分食了后面过来的外卖小哥……以及他送来的食物。
身上没有钱,对方就说要给她画一幅画像当做食物的钱。
满怀期待的坐在对方面前,感受到男魔物专注的目光,她羞涩的、试图将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展现在对方面前。
直到看到对方最终画好的画像。
那是一副比她本人还丑陋几百倍的画像!
“啊呀!我的画技不太好!也是……画得好就不会这么穷了,不过请相信我,您比我画的漂亮好几百倍啊!”那人当时是什么表情呢?她不记得了。
可是她却记得那时候自己的心情。
好吧,比这副画像漂亮几百倍,她,还是有自信的。
不过为了表现自己的愤怒,她还是把那副画像毁掉了。
之后的日子里,她一直很后悔。
那位落魄艺术家很快离开了。
然后很快又回来了。
啊~她又变漂亮了!
听到对方心里这样说的时候,她有点骄傲的摸了摸脖子上的项链。
心里怀着对方可能会回来的愿望,她终于开始出门了,买了好多首饰和化妆品,她开始笨拙的学习如何打扮自己了。
不过这次可没有外卖小哥来送饭了,她只能自己动手了。
炒焦的炒饭和烤黑了的肉,对方有点艰难的把它们吃下去了。
真难吃——她听到对方心底的声音了。
她有点生气,不过更多却是高兴。
真是个诚实的人,不过,这样岂不说明对方认为自己很漂亮是真话?
虽然表现出很生气的样子,她隔天就去外面买了一本食谱。
虽然仍然很难吃,不过对方却表扬了她。
实心实意的表扬。
他总是经常外出,不过总会记得回来,每次回来都会带来小礼物。
有时候是从未见过的野花,有时候是一块“好看”的石头,有时候是“可爱”的宠物。
虽然……
野花是会吃人的野花,“好看”的石头看起来像一坨大便,“可爱”的宠物有三颗头。
他的审美观似乎长歪了,总觉得他注定没法成为合格的艺术家了,不过她却很喜欢。
沐浴在对方赞赏的眼神中,她渐渐改变了。
爸爸留给自己的是多么好的东西?!
大笔的钱撒出去,他们心里再讨厌自己,脸上还要冲自己微笑,各种谄媚的笑。
心口不一的滋味好吗?
呵呵。
何况父亲还留给了自己力量。
女魔物中数一数二的力量,她可以很好地保护自己,还能保护他。
她最终对对方表白了想和对方共度一生的想法。
她记不清对方的长相了,可是却记住了对方当时的表情。
那是极为惊喜的表情。
“我……好高兴,不过……有件事,我得先去解决一下,解决完了,我才能回来,你等我,好么?”
对方说完就走了。
他经常这样,想到就去做,她习惯了。
在他离开的日子里,她买了一块市中心的地皮,按照他和她的喜好建造了一栋房子。
有非常大的画室,艺术品陈列室,还有育婴房和儿童房。
她已经开始祈祷他们以后的孩子一定要长得像爸爸了!
好吧,虽然爸爸也不见得多帅。
可是她是那样喜欢他呀!
房子建成了,一年,两年……十年,二十年……一百年,两百年……
那人竟是再也没有回来。
被欺骗的愤怒熊熊淹没了她!
在他离开二百年的时候,她结婚了。
同年丈夫被她杀掉,她很快再婚。
再后来,她就成为其他魔物嘴里的美男子收藏家了。
时间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
她一直认为那个人是忽然反悔了,谁知,今天却有人告诉自己,他不是反悔,而是在退婚之后,被人埋伏杀害了……
颤抖着,她的眼睛里又掉出一大滴眼泪。
将朦胧的视线移向身前的男子,她试图听到对方心底的话,然而——
听不见,什么也听不见。
她索性直接问了:
“你是谁?你为什么可以知道我和他的事?”
对面黑发的男子忽然笑了,从口袋里拿出一块手帕:“您现在可以动一动了,不过只能擤鼻涕,不可以袭击我。”
瞪了对方一眼,康塔罗夫人没好气的扯过了那块手帕,然后吭哧吭哧的擤起鼻涕来。在她擤鼻涕的时候,她再次听到了对方的声音:
“我只是萨罗耶魔王的崇拜者,爱好收集他留下来的各种遗物而已。”
“在您出手抢夺罗姆之心之前,我并不知道谁是应该在这份婚书空白侧签字的人。”
“受到上次一件事的提醒,找不到,无法确认自己要找的人是什么人的时候,就让他来找我好了。”
“果然,您主动来找我了。”
“罗姆是个非常罕见的姓氏,何况其中一个拼写方式还不是我们这里有的,那条项链也不贵,起码和我其他的藏品相比,它极为廉价。
这样的情况下,有人还放着其他藏品不顾,单单抢了一条不值钱的项链。
我只能想到:第一,抢夺项链的人不缺钱;第二,抢夺项链的人认识罗姆;第三,抢夺项链的人大概是这份婚书另一位签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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