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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招待所办理入住后,时间已经来到了下午五点四十。

卫诗云回房间收拾了一下,才去了国营饭店吃饭。

如今市场还没有开放,能去吃饭的地,就只有国营饭店了。

好的一点是,国营饭店的厨师都是大厨。

虽然,做出来的菜色没什么新花样,但味道确实是一流的。

卫诗云去的时候正好赶上饭点,排了半小时的队才到她。

这次换了新的菜色,点了一份糖醋鱼,一份炒土豆丝,再一碗米饭就齐活了。

吃完饭,卫诗云就去街上溜达。

七点多的北城,天色早已暗沉下来,路上的行人都是脚步匆匆。

唯有一点,哪怕再忙碌,身上都透露出一份朝气,那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

看到这样的一幕,卫诗云就觉得,这个年代能成为每个人的心之所向,不是没有道理。

走了十来分钟,觉得没什么看头,卫诗云就打算回招待所休息。

刚路过一小片街道,就听见里面有拳打脚踢的声音。

卫诗云是想直接离开的,但一声熟悉的声调,阻止了她的脚步。

“你们就算打死我也没用。”

“咳咳...我身上的钱都被你们拿走了,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蜷缩在地上的身影,抱着头忍不住呻吟。

真是见鬼了,往常他都是走大路回家,今天就想走个捷径,哪知道就碰到了这几个小混混。

面对地上男人的痛呼,周边的小混混不屑的‘呸’了几声,对手里的收获颇为不满。

地上这小子,他们兄弟可是跟踪好几天了。

先不说穿的人模人样,就是那脚上的小皮鞋,都擦得层光瓦亮。

就这条件,说身上没钱,他们兄弟能信?

“别跟他废话。”

“身上没钱是吧,那行,哥几个上去搜身。”

“先不说外面这件西装,就是脚上的皮鞋,腕上的手表,哪一样不是值钱的货色。”

听出带头大哥的意思,小弟们蜂拥而上,开始扒地上那人的衣服。

大哥说的对啊,就这西装,就这小皮鞋,拿去黑市就能卖不少钱了。

就算是别人穿过的二手货,想买的人也是一大把。

随着围过来的人动手动脚,抱头蜷缩在地上的男人,奋力护着身上的衣服。

“我告诉你们,可别太过分。”

“抢钱就算了,扒我衣服就有点丧心病狂了。”

“我叔可是报社的主任,你们要再不停手,我就让你们上报纸,让所有人都看看你们的真容!”

没错,被按在地上抢劫的人,就是报社于主任的侄子于国顺。

今天难得看上一个姑娘,但他叔说那人是军嫂,破坏军婚是会被抓起来的。

一开始,于国顺还有点不以为意。

偏巧,报纸上登了一篇‘知青色诱军嫂的文章’,而这篇文章就被他看见了。

也是看了文章的描述,于国顺才知道,破坏军婚的罪名不是一般大。

就此,他就打消了想法。

正好,这个时间家里又给介绍了相亲对象,于国顺就按照媒人的指引去相亲了。

男女双方一见面,对彼此都很满意,等于这事就是成了。

因为太高兴了,终于解决了终身大事的于国顺,就在兴奋劲头的促使下,走了以前从来没有走过的小道。

然后,就被人堵了。

......

站在不远处,看到这一幕的卫诗云,就有点想笑是怎么回事。

一个大男人,被人打劫都不知道喊救命吗?

路口距离被打劫的位置,也就十来米不到,只是被阴影遮住了而已。

但凡出声喊一嗓子,就这些路过的行人,那肯定是一窝蜂涌上去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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