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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爷爷走之前,还拉着林满的手嘱咐,成婚吉日那天可一定得喊他来,他身子骨好着,喝几杯喜酒不成问题。

林满笑着答应,一路把人送出了院子外头,小老头还挺可爱的。

等把客人全都送走,家里人才能坐下歇一歇,忙活了一上午,累是挺累的,但也高兴。

“子清,村里的这些礼节还挺有趣的。”一直跟着围观的沈昱朝笑吟吟地说道。

不像在京都,穷讲究,一门婚事从有意、商谈到定下,少说得谈个一年半载的,久的两三年都有,什么纳采、问名,一步一步按着规矩来,烦琐得很。

“成婚那日才更有趣呢,热热闹闹的……”林平接着话说道,把那场面说得十分吸引人。

沈昱朝认真听着,最后一拍掌,笑着说:“那日我肯定要来的,到时就能见着了。”

叶星回听完有些意外,问道:“敬行不回京都吗?”

他在清平府县可待了大半年,这都快过年了。

说到这儿,沈昱朝脸上开心的表情收了收,叹了口气,“回,过几日就得启程了,不过过完年我肯定回来,京都又没有子清和允执,一点儿都不好玩。”

孩子气的话让众人都笑了,不过相处久了,也知道他的性子,纷纷笑着让他早点回来。

“那得提前备些年礼给昱朝带回去啊。”王荷花立即说道:“就是京都离得远,不知道东西能不能放得住。”

其他人其实也不知道京都在哪儿,只是知道很远,便都将目光转向了沈昱朝。

沈昱朝想了想,说道:“我们先走水路,坐船会快一些,再转陆路,走得快的话,二十多天就能到京都了。”

真远啊。

其余人纷纷感叹道,像林大有和王荷花,活了大半辈子,最远只去过清平府县,还是年轻的时候,也就一两回,几个小的,连府县都没去过。

时下大多数人还是讲究安家和“根”,没什么大事基本不出远门。

大家正随意聊着,在灶房的林风就探出了一个脑袋,喊道:“粥好了,大家洗洗手可以吃了。”

熬的是筒骨粥,早在观礼的客人没来之前就炖上了,这会儿刚刚好能吃。

筒骨是昨日就买好的,新鲜的猪大骨,特意和屠户说了多留些肉,别给剔干净了,这样的大骨头用来炖汤、熬粥都很好。

筒骨先炖煮出油脂,再加入泡过的白米,一起炖上一会儿,那股油脂香气融进每一粒煮开的米花里,肉香混合着米香,又香又软,一碗热腾腾地下肚,别提多舒服了。

喝几口,忙活一上午的疲乏都不见了。

众人也顾不上说话了,都低头认真地吃着,脸上都是满足。

沈昱朝也一样,几勺子下去,半碗就空了,吃着吃着,就想起了方才提的年礼,眼珠子滴溜溜一转,心里立时有了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