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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令人胆寒的,莫过于那段骇人听闻的记载。

朱灿将自己的妃子烹煮,分赐给众大臣享用,其行径之恶劣,已非人性所能容。

而他对百姓的暴行更是罄竹难书,粮草匮乏之时,竟不惜以百姓为食,供军队果腹。

更有甚者,对于那些拒绝食用人肉者,朱灿亦不放过,竟将他们视作新的食材,其残暴程度,已至令人发指之地步。

为了享受人肉,朱灿甚至把人肉分成了三六九等。

年老之人低等,叫做饶把火,煮的时候多加火。

年轻妇女的肉中等,被称作不羡羊,比羊肉还鲜美。

婴儿的肉排在最上等,其残暴程度达到变态的地步。

宇文成龙与之相比不能说是善人,应当被叫做圣人。

武信也是有儿有女的人,一想到被朱灿吃掉的婴儿,他必须把朱灿给煮了喂狗。

“少诚,你就把这五万人马都带上。”

襄阳城里还有朝廷原本的守城兵马,而朱灿手底下有十万人,杨广也不能吝啬,全交给武信。

此战是首战,一定要赢,还要赢的漂漂亮亮。

“好。”

武信当即接过兵符,五万对十万,优势在他。

大军来此南巡,本意是征讨。

这些时日里时时刻刻都在准备,根本不需要时间调整。

当即,武信便带着五万大军开拔,向着南边的朱灿军而去。

“侯爷,听说朱灿也不是好人,这场仗让我来呗,您尽管去冲杀。”

宇文成龙搓着手,他最喜欢打这种人了。

朱灿手底下也吃人,都吃过人了,干脆全杀了得了。

不然留着他们干什么?

万一哪天兽性大发,不得祸祸当地的百姓。

按照他的想法,从上到下,一个不留!

“此战必须要快,我们见机行事便好。”

武信看了一圈周围的人,这都是大隋顶级战将了。

宇文成都,裴元庆,罗士信。

再低一档的便是鳌鱼,程咬金,尤俊达。

朱灿那边没什么能打的,就一个伍云召的儿子比较厉害,但估计还没长大呢。

其麾下兵马虽有十万之众,一大半估计都是强盗,匪徒之流,又有什么战斗力?

大隋的兵马都是精锐,这场仗谁来都输不了。

跟在武信身旁的宇文成都,内心激动无比。

自从东征回来后,他一直充当杨广的护卫。

就算打薛举,也不过是凑凑热闹。

如今,他终于不用当护卫,可以随着武信冲杀了。

“哥,士信这仗表现好了,哥哥是不是就能回来了?”

罗士信思考了许久,娘说只要好好追随程咬金,他的哥哥就会来见他。

“嗯……”

程咬金答应的也没有什么底气,这傻子啊,都过去多少时间了,还忘不了秦琼。

“好,看我把他们的头拧下来!”

罗士信干劲十足,恨不得立刻就冲到战场上。

武信率军往南开进,在与夷陵的接壤之地,看到了朱灿扎下的大营。

与其说是大营,不如说是一个土城。

对方显然是想拖延时间,先是建造了一个土城,又在周边搭建营寨。

土城则是深沟高垒,内里屯放大军。

“哈哈哈,我这土城一建,东西两侧又有大营作为两翼,武信若是正面攻打,足够他喝上一壶!”

朱灿站在城墙上,望着北边浩浩荡荡的大军,内心恐惧逐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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