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1章 对啊,送给她了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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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知道玉器这东西是有等级的。
一般而言,玉器好不好,先得看种。
种其实是玉石行业中,对质地、透明度和结构的综合描述。
核心就是看里头矿物质颗粒的细腻程度。
豆种是最差的,颗粒很明显,结构粗糙,好一点的是糯种,这种玉器颗粒也比较粗糙,跟糯米汤类似,再往上就是冰种,这种颗粒就很细了,透明度如同冰一样,有些朦胧,最好的就是玻璃种,颗粒极细,如同玻璃一样透明。
在种的基础下,再就是颜色。
和房契包在一起的这个手镯,带着翠绿,还蛮好看的。
“就这个手镯子,抵得上其他所有的东西。”富泽将手镯给了陈浩,“当然,如果这一堆的袁大头里头有个稀罕的,价值也不低。”
陈浩把手镯拿在手上瞧了瞧,又递给富云舒,“你也瞅一瞅。”
“小心着些拿,别磕着碰着了,碎了就挺可惜的。”富泽提醒道。
刚刚给陈浩的时候,他没有提醒陈浩,因为陈浩对他来说是老板,是主顾,但陈浩又递给富云舒瞧的时候,他特意提醒自己孙女。
“碎了就碎了,虽说东西的确稀罕,但跟人比还是没法比的,而且这东西得要由人判断,由人决定,它才有价值,要是人觉得它没有价值,那它就一文不值,人觉得有价值,它才值钱,才会有价格。”陈浩道。
他看着富云舒,“这手镯漂不漂亮,戴上看看,合适不合适?”
“漂亮。”富云舒拿在手上,仔细的看着,“这比爷爷的那个瓷碗看着要漂亮,而且那瓷碗就只能放着,啥事都不能干。”
“这手镯子至少还能戴在手上,可以拿出去,碗总不可能端在手上拿出去。”
夸手镯的时候,还不忘记将富泽丢到县渠里的那个瓷碗损了一顿。
“没有你这么损人的,要说拿出去,的确是这个手镯子拿出去要方便些,能戴在手上,但要说价值,我丢到水渠里的那个瓷碗,价值比这个手镯子要高不少,那好歹是明成化时期的瓷器,就是在当时也是稀罕的东西,这手镯是清朝的,而且虽然说是冰种,的确难得,但要找还是能找到这种料子的手镯,算不得是古玩。”富泽道。
丢到渠里的瓷碗,是他的痛。
等天气暖和了,还得去渠里多游泳,还得是扎猛子才行。
“这房契,还有银锭金块,我就拿着了,这手镯,云舒,你拿着,这袁大头,还得麻烦老先生抽空劳累下,看看里头有没有比较稀罕的,挑出来。”陈浩把房契小心翼翼的收好,又把5块银锭和1块金条收了。
“这是啥意思?这是要把这个镯子送给云舒?”富泽看着陈浩。
陈浩的操作让他很意外。
“对啊,送给她。”陈浩点头,“我看她戴着挺合适的。”
“这是冰种的玉镯子,虽说年份不久,是清朝的物件,但怎么说也算是有点年头,而且关键料子好,就这一个手镯子,比其它的东西都要贵重的多。”富泽说道。
这个话刚刚他其实已经说过了,他现在这么说,其实是另外一层意思:为什么这东西这么贵重,陈浩就这么轻易的送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