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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犇病倒的消息传开了,小伙伴们无不放下手中的事情,全都跑了过来。

唐云紧皱的眉头,更是令大家担忧至极。

血虚这种事,都知道,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分人,分情况。

就比如牛犇,肩膀挨了一刀,没伤到骨头,病倒了,从未有过的虚弱。

之前在草原,郭臻整条胳膊都没了,袁无恙拿烧红的长刀烫了一圈儿敷了药布,发烧盗汗将近十日,之后生龙活虎,满草原砍人,一只手比之前两只手还猛。

营帐外,唐云将他的想法和大家说了一遍,也和医术最好的曹未羊与吴仁义详详细细的解释了一番。

俩老头交头接耳,探讨着,多少有点狐疑。

“就是这个意思,以血补血,取健康之人的鲜血渡入到老四的体内,补其亏空之血。”

事已至此,唐云也彻底打定了主意。

“但不能直接输,需要先分辨血型,也就是所谓大的血脉相合,再用洁净的器具进行传导,在此之前,先拿那群日狗练手,验证可行性。”

见到身强体壮的隼营将士来了上百个,唐云冲着马骉点了点头。

“各取指尖一滴血,滴入清水中,若与老四的血相融不凝,那就可以,登记造册,如果凝作一团,绝不能用,也登记造册,以后用。

说罢,唐云开始让匠人们画图了。

“管身要匀,针尖需利而不锐…”

“既能刺破皮肤,又不伤及筋骨…”

“兽皮要蒙在木架上绷紧,做成皮囊,套在银管另一端,用以导血…”

“搞两口大缸,倒入煮沸后冷却的井水,再放入几斤烈酒,一会用来消毒…”

“所有器具,银管、皮囊、木架,都要浸入酒水中半个时辰,取血、输血之人,需用烈酒擦拭双手,不可有半点污垢。”

说话间,孔惊鸿已命人将那些堵住嘴巴困得严严实实的志能便、乱党、乱军带了过来。

乱党乱军还好点,志能便四肢全废,一共二十一人,丢在地上如同死狗一样,舌头和牙齿全被拔了。

唐云望向这群畜生,脸上毫无怜悯之色。

“从它们开始,先采…”

唐云话还没说完呢,旁边抓着短刀的张锦华,突然一闭眼,上去噗嗤就是一刀,直接将锋利的短刀插在了一名志能便的腹部。

志能便惨叫连连,鲜血横流。

唐云都服了:“大姐,还没采血呢,先对好血型你再练手啊。”

“啊?”

张锦华也不知是怕的还是羞的,面庞红彤彤的,抓着短刀手足无措。

见到志能便不断在地上蛄蛹着,张锦华脸上倒是没什么不忍之色,她很清楚,就是这些畜生烧了焚城,杀害了数以千计的百姓。

“那他…”张锦华弱弱的问道:“还救吗?”

“当一次性耗材用就行。”

“可,可我有些于心不忍。”

张锦华轻轻咬了一下嘴唇,随即蹲下身:“你忍着点。”

说罢,张锦华突然举刀,噗嗤又是一下,这一次,直接扎在了这名志能便的心口上。

鲜血,溅了她一脸,唐云和一群小伙伴们,傻了。

谁能想到,这娇滴滴的知府家二千金,杀志能便就和杀一条狗似的。

唐云倒是不太意外,他也经历过这种事,类似的事。

仇恨可以战胜恐惧,仇恨,更可以催生出勇气,让一个连杀鸡都不敢的人,哪怕是个女人,都能够高举利刃手染鲜血,只为复仇。

“这样吧,反正这些死狗一样的志能便多的是,你先练手。”

唐云的声音极为冷酷:“先练捅一刀导致出血但不致命,慢慢练,不够的话我让门子哥带着人去破城,抓更多的乱党。”

“嗯!”

张锦华重重点了点头:“一定要救六饼大…救牛将军!”

就这样,张锦华开始捅人,不,捅狗,也不对,是捅畜生,越捅越熟练。

曹未羊走到了唐云身边,略显不解:“为何?”

“什么为何?”

“此事,便是吴先生不愿做,老夫也可代劳,军中也有不少郎中,为何偏偏要她来做。”

“军中的郎中都是野路子,她不同,她自幼就跟随名医学习医术,在池城也为无数百姓诊过病,而且她的手很巧,老四肩膀那处伤口就是她缝的,还打了个漂亮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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