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赋税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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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律规定父母杀子要“黥为城旦”,但又“非公室告,勿听”,不知是否也有这个因素。
秦律中还有一条“其子新生而有怪物其身及不全而殺之,勿罪”。
意思是你生下来的孩子如果是个畸形儿,长得和怪物一样,就可以正大光明将其杀死,这不属于犯罪。想来也有多一个孩子就要多交一分口赋钱的缘故吧。
固定的口赋之外,有时还会增加杂赋,属于临时增加的额外科派,那个更为要命。
当然,除了按人头算的口赋,最主要的是按田亩数征收的田租和刍稿税。
其中刍稿税按法律规定是一顷田刍3石,稿2石。
所谓刍稿,就是农作物的秸秆,用来充当马匹的饲料和烧火的燃料,在这年代是非常重要的战略物资。
刍稿都还好,毕竟人不能食,真正要命的是田租。
秦国的田租并不是按后世百分比缴税的方式计算,虽然说是“什税一”,但在实际征收的时候,并不是按照你自家田里的粮食亩产量来收取十分之一。
而是官府根据一定范围和时间的粮食产量计算出一个平均数,依照当时的田租率确定每亩征收田租的标准数量,是一个固定的数值。
这样一来,就有一个很大的问题。
因为每户人家的田地肥沃贫瘠程度是不一样的,有人分得上田,有人分得中田,还有人分得下田。
上田者能亩产6石,中田者亩产4石,下田者亩产才2、3石。
在这种情况下,却要缴纳同样数值的田租。
上田者自是绰绰有余,那些分得下田者却何其悲苦。
而且还有两个很严酷的规定,一是“无垦不垦”都要交税,地就在那里,不管你种不种田,都要按亩数缴纳规定的田租。
第二就是“地数未盈,其税必备。”
不同于以前完全根据土地的多少来收税,在这项规定下,哪怕你一户人家没有授足一百亩田地,都要按照有田百亩的额度来缴税。
你就算家里只有十亩田,也得缴纳一百亩的田租!
是以贫者避赋役而逃逸,富者务兼并而自若。
赵佗看到路上有人竹筐里的谷子掉到了泥土中,那人忙跪在地上,从土里将一粒粒粮食捡起来,吹去尘土,小心翼翼的放了回去。
“黔首生活苦啊。”
赵佗有些难受,坐回车舆中,不愿再看。
他又想起那一日在秦宫偏殿中的答话。
秦王政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
他的眼中是整个天下,伟大的帝王高高在上,却看不到脚底下卑微求食的黔首庶民。
赵佗不敢忤逆他的意思,说出秦王政喜欢的想要的答案。
但在赵佗的心中,统一天下自然很重要,华夏必须一统。
但这些黔首庶民又何尝不值得重视呢?
来自后世的他,最清楚这些庶民黔首所蕴含的力量。
“我既来到这个时代,不该只是为自己求得一世荣华,也该为这时代的庶民带来改变。”
赵佗喃喃自语,他的心,在这一刻豁然开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