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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继续往前走。

耿向晖在前面拖着爬犁,白国华端着枪,跟在后面。

走了没多远,前面的灌木丛里,扑棱棱飞起几只野鸡。

白国华眼疾手快,枪托抵肩,瞄准,扣动扳机。

砰!

动作一气呵成。

一只飞在最后的野鸡,应声而落。

“爸,你这可以啊!”

耿向晖由衷地赞叹。

白国华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得意。

“那是,十年前吧我也下乡待过,当时都是摸过枪,还是神枪手,虽然平反回城里就没再摸过,没想到这本事还在。”

他走过去,捡起那只野鸡,掂了掂。

“今晚,有野味吃了。”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山里的温度,也降得厉害。

“不能再走了,得找地方过夜。”

耿向晖停下脚步,看了看天色。

他指着不远处一处凸出来的岩壁。

“爸,去那儿,那下面有个小山洞,能避风。”

白国华跟着他,把爬犁拖到岩壁下。

果然,岩壁下方,有一个半人高的小凹洞。

耿向晖从背包里拿出火柴和一小块用油浸过的布条,又在附近找了些干柴。

很快一堆篝火就在洞口升了起来。

火焰的热气驱散了寒意。

耿向晖把那只兔子和野鸡,利索地剥皮开膛,用雪搓洗干净,架在火上烤。

等上了半个小时,肉香味就飘了出来。

白国华坐在火堆旁,脱下鞋,烤着脚。

他看着忙碌的耿向晖,心里感慨万千。

这个女婿,沉稳能干有担当,比他想象的要强太多了。

“向晖,这肉差不多了吧?”

白国华搓着手,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一声。

耿向晖用刀尖戳了戳焦黄的兔腿,点了点头。

“可以了,爸,您先吃。”

他撕下一条最肥的兔腿递过去。

白国华刚接过来,还没等送到嘴边。

“嘿,哥几个,闻着味儿没?有肉香!”

一个粗狂的男人的声音从洞口不远处传来。

紧接着,是踩雪的咯吱声渐渐走近。

白国华拿着兔腿的手,停在了半空中,警惕地看向洞外。

耿向晖的眼神,也冷了下来。

他不动声色地将身边的猎枪,往自己这边挪了挪。

火光映照下,三条汉子从林子里钻了出来。

为首的是个瘦高个,国字脸,鹰钩鼻。

他身后跟着两个壮汉,都背着土枪,腰里别着砍刀,满脸的风霜,看着就不是善茬。

三人的目光,先是被篝火上的烤肉吸引,随即,就死死地黏在了爬犁上那头雄壮的梅花鹿上。

“呦,哥们儿,发大财了啊!”

为首的瘦高个,脸上挤出个笑,走了过来。

他一边说,一边毫不客气地在火堆旁蹲下,伸出冻得通红的手烤火,眼睛却还在那头鹿身上打转。

白国华站起身,挡在了爬犁和那几个人中间。

“几位,有事?”

瘦高个瞥了他一眼,没把他这文质彬彬的老头放在心上。

“老哥,别紧张。我们是隔壁红松村的,赶冬荒,进山碰碰运气,转悠两天了,净是兔子狐狸,也没见着个大货。”

他叹了口气,显得很是可怜。

“这不,闻着肉香就过来了,想跟哥们儿你讨口热乎的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