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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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先生一怔,诧异地看着她,半晌方道,“你说得对。”
他们讲课的功夫,李秀琴已经做好了午饭,都是她的拿手好菜。
林满堂见她如此上心,心里感动。
吃饭时,成先生尝了一筷子,颇有些诧异,没想到这乡下居然也有人能将菜做得这么好吃。他又指点李秀琴,每样菜都有哪些问题。
李秀琴刚开始还漫不经心,可见他说得头头是道,也收起那漫不经心的态度,回屋拿纸笔认真记下来。
她这样认真的态度显然取悦了成先生,他又说得更细致一些。
一顿饭光顾着听他点评了。
林满堂心里暗想,这人该不会是老饕吧?
想到他之前点的那些菜,林满堂试探道,“先生,您之前说的那几样菜,不如将做法告诉我媳妇,让她做给您吃吧。”
成先生看了他一眼,林满堂老脸一红,总感觉先生好像看穿他的小心思。
成先生却坦然一笑道,“也行。”
左右他的好日子过一天少一天,还不如及时行乐呢。
成先生便将自己吃过的好菜讲给李秀琴听。
他是老饕不假,但他其实没下厨做过菜,只是知道这些菜里用了哪些香料,好在李秀琴有丰富的做菜经验,步骤倒是能还原出七七八八。
吃完饭,林满堂见成先生眼底一片青黑,显然昨晚没睡好,就送他到客房歇息。
回到堂屋,林晓和媳妇正凑到一块看书。
林满堂看了眼书名,居然是本小说,这娘俩可真幸福啊。他就得看这枯燥难懂的《易经》,人跟人可真不一样啊。
看文一篇,李秀琴合上书,歇歇眼睛,“这故事可真好看。”
这本小说语言都很口语化,而且还很押韵,让人一看就懂。
林满堂好奇,“什么故事?”
李秀琴把故事简单概括了一遍。
林晓捧着脸乐道,“阿寿说这小说在京城很火的,那些说书先生都争相说这个。”
林满堂听后,脑子里浮现一个念头。
明年他们家的嫁接法就要问世,他想过到时发传单,广而告之。但看到这故事书,他突然有个大胆的念头。
他目光灼灼看着女儿,“晓晓,不如你也写一本小说吧。”
林晓一愣,“啊?我不会啊。”
她从未写过小说,而且他不是不让她出名吗?
林满堂摆手,“我不是让你写这种小说,我是让你给咱们的果园写本小说。”
林晓一头雾水,“给果园写小说?这要怎么写?”
林满堂见女儿不懂,又讲得更细致一点,“就像菜名一样,有些菜名很容易就能让人记住,比如麻婆豆腐,东坡肉。为啥呢?因为这些菜跟人有关。许多人听到这样的菜名会想知道为啥叫这个名字。咱们家的嫁接水果要想出名,也得跟我联系到一块。”
总之不能像那双滑犁成全了别人,自己只捞了些田地。他们家现在最缺的就是名声,不是钱财,更不是土地。
李秀琴听了忍俊不禁,“满堂沙果?满堂李子?我咋听着这么别扭呢。”
林满堂丝毫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意思,“也不一定是我的名字,比如你们给我起个字,我以后就叫这个字。”
林晓懂了,“爹,你这是挂羊头卖狗肉啊。”
“这也是没办法。咱们想让上头知道我的嫁接法,就得尽可能将这事闹得全国皆知。”林满堂喜滋滋道,“如果你写的小说畅销,说不定也能卖到京城呢。我的名字会红遍整个良国。”
她爹对她总有种迷之自信,林晓叹了口气,“爹,你可真敢想啊,我都没写过小说。”
林满堂自信满满,“爹相信你,你一定能行的。”
林晓真不知道她爹哪来的自信。她一个学理的,让她去搞打谷机都比写小说要容易吧?
不过看着她爹信任的眼神,她决定试一试。
接下来,林晓和林满堂白天听成先生讲课,晚上就窝在屋里写小说。
她打算先写大白话,然后再改成古代白话文。
她兴致勃勃写了三天,就将一篇五万字的短篇故事写完了,名字也很俗气叫《一个沙果引发的血案》。
林满堂通篇看完,有些不满意,“这里面怎么没有满堂沙果啊?”
林晓喜滋滋道,“我会在后面写个注释,说这沙果产自新陵县,以小庄村种的沙果最甜。”
林满堂听了还是不满意,“为什么不给沙果起个名字?”
“爹,您那样就太刻意了,等我书印出来,大家都知道我是你女儿,我夸你种的果树好,那叫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人家不会信的,还不如拿咱们村子说事儿。”
李秀琴觉得女儿说得不错,“你那样确实太刻意了。别人要是知道你俩的关系,以为女儿是滤镜,可能就不相信这世上还有嫁接法这回事”。
这话倒也有道理,林满堂颇有些遗憾,“那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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