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绝杀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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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律师站了起来。
“审判长,对方提交的伤情记录仅能证明李淑芬存在虐待行为,不能直接推导李有田也会虐待。法律上不存在'连坐'的逻辑。”
他调整了一下站姿。
“更重要的是,无论申请人品行如何,法律上血亲监护的优先原则是明确的。被申请人林炎与王盼盼之间没有血缘、没有收养登记、没有任何法律关系。他目前对孩子的占有......”
“对方律师用了'占有'这个词。”
陆择安打断他。
周律师顿了一下。
“我换一个说法。他目前对孩子的照管,确实不具备法律基础。这是事实。”
法庭里的空气紧了一截。
旁听席上苏倾城的手指搭在牛皮纸文件袋的封口上,指腹摩挲着纸面边缘。
钱观鹤在最后一排微微抬起了下巴。
周律师说得没错。
这是整个案件最硬的那块骨头。
血缘,程序,法条。
林炎什么都没有。
陆择安点了一下头。
“对方律师说得对。血亲优先是法律的一般原则。”
周律师的肩膀松了一寸。
“但一般原则,存在例外。”
陆择安弯腰,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份文件。
A4大小。
对折过一次。
封面盖了三枚红章。
两大一小,最上面那枚的油墨浓得发亮。
他双手呈交法官。
法官接过去,翻开第一页。
整个人坐直了。
法庭里所有人都注意到了法官姿态的变化。
周律师的笑容僵在脸上。
他伸长脖子试图看清文件内容,但距离太远。
法官翻到第二页,又翻回第一页,逐字逐句地读。
陆择安站在原地,两只手背在身后,等着。
三十秒。
法官抬头。
“被申请人方提交的文件为......”
法官停了一下,重新看了一遍封面上的签章。
“《现役及退役军人遗属指定监护委托书》。”
法官继续念。
“王离烈士于服役期间,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相关规定,在部队个人档案'紧急联系人及遗属监护'一栏填写的唯一指定监护人——林炎。”
“签章单位:国安局。总参作战部。”
周律师站在那里没动。
手里的材料举了一半,没举起来,也没放下去。
李有田听不懂这些名词。
但他听懂了法官念“国家安全局”和“总参作战部”那四个字时的份量。
好重。
重到他的新衬衫后背全湿透了。
陆择安走回被申请人席位前,转身面对法庭。
“王离烈士在执行任务前,用军方档案中法定认可的程序,亲手写下了他对女儿未来的安排。”
“这份文件的法律效力,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高于民法典中血亲监护的一般性规定。”
“王离烈士用自己的生命做了选择。”
他合上手中的材料,退回席位,坐下。
旁听席最后一排,钱观鹤搭在膝盖上的两只手慢慢收拢,十根手指交叉扣在一起。
他没有转头,没有站起来,没有任何多余动作。
但坐在第二排的苏倾城,注意到了老头颧骨上那块肌肉跳了两下。
法官宣布休庭。
三日内作出裁定。
走廊里。
李有田拦住周律师的胳膊。
“周律师,还能不能赢?”
周律师抽出胳膊,整理袖口,没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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