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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李成桂坐了下来,看着儿子们笑道:“汉人是最讲究师出有名,更加不会无缘无故斩杀来使。”

“眼下大明还有北元未平,这一趟,我须得去一趟,汉人常说,福祸相依,去了才知是福是祸啊。”

“何况,来人是曹国公之子,是大明皇帝的外甥孙,除了朱皇帝的亲儿子、亲孙子以外。”

“这位小公爷,可是整个大明朝最尊贵的公子哥。”

“足以见得,朱皇帝对这事的重视,所以我得去,若是不去,反倒让天子以为我不给面子。”

高丽王王禑,就是个蠢货,看不出元朝的气数将尽,数次得罪于国力要更加强盛的明朝。

那厮甚至为了讨好北元,下令全国上下穿蒙古服饰,还勾结纳哈出截杀明朝的使臣。

如此愚蠢的君主,凭什么要让自己效忠于他?

既然明朝有心扶持自己,那自己为何不紧紧抓住机会呢?

推翻昏聩的王氏,成就李氏,为李氏子孙留下一份基业,也不用对那个愚蠢的君主屈躬卑膝了。

收到他愿意来辽都卫的时候,顾晨一点儿也不觉得意外。

像李成桂这种有野心的人,他的野心绝对不是突然冒出来的。

他绝对是从很早很早之前,心里就开始琢磨了。

这种人,绝不会放过任何可以让他实现野心的路,更何况,还是国力强盛的大明朝递的橄榄枝?

顾晨和李景隆也没闲着,写好剧本对好台词之后,就吃吃喝喝地等着李成桂过来了。

洪武十九年,正月初三,早晨,顾晨和李景隆他们在马云的将军府里,见到了李成桂本人。

他今年刚好五十岁,头发有一半儿是花白的。

李成桂的父亲是李子春,蒙古名是吾鲁思不花。

嗯,宋濂编元史的时候,应该是极为崩溃的。

当然,后世他学元史也很崩溃,学完都分不清这个脱脱不花干了啥,那个脱脱不花又干了啥。

李成桂身上有着蒙古人的血脉,身高大概七尺的样子,膀大腰圆,孔武有力,典型的武将形象。

同时,脸上的睿智,也显示他绝对不是个单纯的武夫,这个家伙,是有几分智慧在身上的。

李成桂见到几人,脸上便立刻扬起三分客气、三分谦逊、还有四分讨好的笑容同他们拱手行礼。

语气更是卑微:“下官李成桂,见过李小公爷,见过大明使臣,见过马将军、见过叶将军。”

按道理,他该报自己的官职:忠诚亮节翊赞宣威定远功臣、三重大匡、判三司事兼判典农寺事、上护军、完山府院君的。

可因为实在太长、太多的缘故,所以并不好自报家门。

因为礼数,几人也起身,笑着朝他拱手回礼。

待坐定之后,李成桂又解释道:“小公爷和使臣远道而来,召唤下官,下官本该立刻前来。”

“只是因为雪天路滑,行路艰难,这才耽搁了,还望小公爷、还有使臣,千万莫要怪罪。”

他见京城来的人都很年轻,心里多少也放下了戒心。

若是大明朝有阴谋,肯定会派老谋深算的人来见自己。

皇帝让自己才十几岁的外甥孙来,派来跟着的官员也年轻。

瞧着,这两人都又没什么城府,想必是真心同自己做交易。

是福事,而非祸事了。

顾晨端着茶盏并不说话,李景隆的语气却亲切又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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