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认错爹的第三十二天: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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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的第五天,絮果终于记住了除闻兰因以外的朋友名字,虽然只有两个,犬子和小叶子。能记住的原因,是他们上的《急救篇》里除了姓氏外,开始提及与名字有关的知识了。
急救助教说,名是名,字是字。
长辈/上级可以直接称呼晚辈/下级的名,但如果是同辈之间直呼其名,那就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了。
热爱讲八卦的助教还再次讲了一件隔壁苍穹斋的“趣”事。还是那个众人已经耳熟能详的小霸王,他再次揍了之前与他有吃饭之争的小螃蟹。这回据说是因为小螃蟹直呼了他的本名。夫子们去拉架的时候都不知道该怎么说,因为小霸王确实有道理。
絮果:“!!!”他之前一直叫闻兰因是闻兰因啊,原来这是不礼貌的吗?
在大启,男子一般需要等到二十岁行冠礼后才会有表字,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提前取字的,但至少只有六岁的絮果等人是不会有字的。一个全新的问题也就随之出现了——那他们该怎么称呼自己的朋友呢?
絮果的疑惑与同样茫然的司徒犬子在空中不期而遇,后排的叶之初小声地为他们解答了这个问题:“可以叫乳名,也可以叫排序。”
好比叶之初的小名叫小叶子,在祖父家与堂兄弟们一起序齿排行第六,那就既可以叫他小叶子,也可以叫他叶六郎。
“当然,如果你们愿意叫我一声叶兄,我也是很乐意的。”温温柔柔的叶之初小朋友,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喜欢给别人当哥哥。等他们更熟了之后,絮果才会意识到,叶之初其实也不是喜欢给别人当哥哥,他就是喜欢给别人当爸爸。
而在这段互为“父子”的友谊开始之初,他们还是挺规矩礼貌地称呼彼此为犬子,六郎,以及絮哥儿的。
絮果仨人能玩在一起,也没什么太复杂的原因,单纯就是座位靠得近。司徒淼和絮果是隔着一个过道的同桌,而絮果的后座便是叶之初。一个稳定的等腰直角三角形。一起吃饭,一起更衣,互相约了几次后,这份友谊就变得牢不可破啦。
在絮果忙着交友时,他斋里的小小同窗们则终于意识到了一件事,那就是上学并不是偶尔为之的一次性行为,它真的如犬子他爹的“诅咒”一样,要一直、一直上下去了。
本来在家长的哄骗下,觉得上学只是去和更多小朋友一起玩的小郎君们,逐一从兴奋与激动中清醒了过来。
然后……
就是再传统不过的环节,他们开始吵着闹着死活不愿意上学了。
连大人因为每天的早朝没办法送儿子上学而无缘得见这样的盛景,不苦大师却是借着送絮果上学的名头,天天兴致勃勃地蹲点准时观看,他为此甚至不惜改变了晚睡晚起的作息。大师如此热衷的原因显而易见,自己淋过雨,就总想着把别人的伞也给撤了。
不苦对自己当年撕心裂肺地哭嚎记忆犹新,他爹怎么哄都没用,因为他真的很讨厌早起,会有一种棺材盖被掀开的愤怒。
大师哭闹不上学的最高纪录是整整坚持了十一天。最后还是他娘不耐烦了,鞋底一顿伺候,让他认清了哪怕被打折腿了大概也要拄拐上学的事实后,才总算认命老实了下来。当然,灵魂服了嘴不服,闻不苦至今对上学还是深恶痛绝。
他每天在国子学外舍外面围观,纯粹就是幸灾乐祸。
可惜,快乐的时间总是短暂的,在这个人人以科举取仕为人生唯一出路的时代,家里的小郎可以溺爱,可以娇养,可以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但就是不能不读书。
大概也就司徒犬子那个不靠谱的爹,会对儿子说:“平日里没必要那么拼,你虽然不能继承阿爹我的奉国将军衔,但你可以获封镇国中尉啊。每年四百石的俸禄还不够你吃的?”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司徒将军被病好后的亲爹揍了个生活不能自理。
司徒淼的祖父前段时间旧疾复发,躺在床上卧病许久。等老爷子能下地了,“重出江湖”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往死里收拾儿子。
总之,哪怕是真的不爱读书的小郎君也不敢表现太过,因为大启打孩子不犯法。
不苦大师只看了三五天便败兴而归,他对絮果说:“你们国子学可真没意思。”
絮果却根本没空再安慰他的叔叔,因为他正在紧张地背诵着昨天直讲布置下来的功课。从开学的第一天起,他们就有了下午回家的功课要做,再也不是无忧无虑只需要玩的小朋友了。
一开始的功课还很简单,类似于什么在每一本书本上写好自己的名字,以防丢失或混淆。
但不苦大师在第一晚听说的时候还是很震撼:“你们不才是上学的第一年吗?”他们泮宫是在成了内舍生后才会开始布置功课,但也不是天天有。即便如此,不苦当年还是觉得很痛苦,发誓要和功课不共戴天,经常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偷摸不写。
连亭本来还不怎么着急的,但是一听不苦这么说,当即就转为了敦促儿子要及时完成夫子布置下来的当日功课。
不苦:……你什么意思?!
絮果殷勤地给阿爹摊开了书本,拿出了笔墨:“阿爹写。”其实直讲也有讲过,如果已经学会写自己的名字了,可以试着自己写。絮果确实被他阿娘教过如何写自己的名字,但絮果坚持认为,“阿爹写得好看。”
虽然絮果只有六岁,但他也已经懂得美丑了,至少他就很嫌弃自己蚯蚓一样歪歪扭扭的字。
不苦大师本来还不信邪,铺开宣纸让絮果当场写了一遍,想见识见识能有多难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哪怕是连大人,在面对儿子的墨宝时,都不知道能找到哪个角度稍稍夸一嘴。絮果的字是真的难看,小朋友一点没谦虚,甚至实事求是得可怕。
他明明已经很努力地想要写好了,但哪怕只是提笔画一横,那本应该笔直的线都能在纸上不受控制地扭动起来。
不苦曾以为絮果上学后最大的坎儿是叫读音的音韵,万万没想到竟然会是书法。
在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了,不苦大师纪复屿,文不成武不就,画画还不好看,但他也有属于他的优点,那就是一笔书法走天下,从小就写字写得格外好看。他爹纪驸马正是大启当代最有名的书法家,之一。
不苦大师就是那个之二。
不苦十几岁的时候就被夸过颜筋柳骨,子肖其父。但偏偏他还很不服气,匿名披了个马甲在书法界闯荡,得到的反馈结果还是一样的,人人都觉得他再努努力,说不定能追上鹤归先生。
鹤归先生就是不苦大师的亲爹,纪鹤归。
不苦见自己的马甲都没争过,索性就摆烂给马甲改了个名叫鹤子,在书法界闯下了赫赫威名。只是一直不怎么敢让别人知道鹤子是自己,因为……
“你叔叔我啊,得罪了一个姓杨的小人,如果用我的本名,那我的字可就不值钱啦。”不苦还是挺在乎自己的字在市面上的价值的,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超越他爹。当然,随着他爹的去世,他的墨宝已成绝版,只会水涨船高越来越贵,不苦活着的时候大概是很难超越了。
“来,让叔叔给你的书本升升值。”不苦左右手能写出完全不同笔迹的字,谁也看不出来。
而在书法这方面,连亭都得承认,他不如不苦。
絮果的小肉脸垫在书桌上,一双眼睛骨碌碌,不知道该如何拒绝才能不伤了不苦叔叔的心,可他还是更想要阿爹给他写名字。哪怕阿爹的字不好看,也没有不苦叔叔那么值钱,可如果阿爹写好了,他就可以给他的朋友们说,这是我阿爹给我写的哦。
等不苦搞明白小朋友的小心思后,内心是又酸又涩,玛德,凭什么啊,连狗剩你何德何能!突然就有种还俗成婚去生个属于自己的崽的冲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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