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灯会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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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夫人问:“相公你不教英儿了?”
苟县令道:“我事务繁忙实在没空,还是让他去学堂读书比较好。”
苟县令这也是真话,之前说是他教苟英读书,但他哪里有空?就只布置了课业让苟英做,苟英还不做。
苟夫人低声道:“教个孩子,也不费什么工夫。”
苟县令道:“那也要他听我的!”
苟夫人不说话了,但等苟县令离开,她却红了眼眶。
杨妈妈道:“小姐你真是命苦,好不容易生了个儿子被老太爷老太太养坏就算了,老爷还不肯管。”
苟夫人默默垂泪,也觉得自己命苦。
唯一的儿子不仅被她公婆养得跟她不亲近,还不得她丈夫的喜爱。
她丈夫是个进士,由他来教苟英读书,肯定比让苟英跟着一个秀才读书来得好。
结果她丈夫不愿意教。
说什么事务繁忙……一个县令,又能忙到哪里去?
也是苟英不听话!她在来的路上想管教这孩子,就没能管教成。
杨妈妈又说起来:“夫人,您年纪还不大,跟老爷多亲近,再生个孩子吧,免得老爷找别人生儿子。”
苟夫人闻言重整旗鼓,打算努力一把。
黎青执对苟夫人那边的情况不太了解,第二天,他带着三个儿子,去李秀才那边读书。
他们家现在有点热闹,相比之下,还是李秀才这边读书的氛围更好。
他还可以在这边看看李秀才找来的书籍资料,跟李秀才交流交流学问什么的。
他虽然靠着异能学得很快,但还有一些不足之处。
黎青执在李秀才这边读了一个时辰的书,苟英就被他母亲送来了。
苟英的脸色不太好看。
按照他娘的说法,是他爹觉得他顽劣愚钝,不想教他,才会让他来这么个破学堂读书!
苟英对李秀才的学堂,那可太不满了!
不说别的,就说这里的学生人数……一般私塾先生,收十来个学生已经很多了,这里呢?这里有这么多人!
“苟英。”黎青执在苟夫人离开后,出去跟苟英打了个招呼。
“你怎么在这里?”苟英不解地看着黎青执。
黎青执不仅给他送“话本”,他爹说他的时候还不附和……他对黎青执印象挺好的。
按照他爹的说法,黎青执很厉害,还有过目不忘的本事……黎青执是这里的先生?
“我在这里读书。”黎青执笑道。
“你在这里读书?”苟英很吃惊。
“李秀才学问很好,我一直跟着他读书,”黎青执道,“昨天县令大人跟我说,他自己年少时是怎么读书的,又读了些什么全都忘了,不知道要怎么教你,我就让他送你来这里读书。”
“你说的是真的?我爹觉得他不会教?”苟英有点吃惊,这跟他娘说的不一样啊!
“县令大人应该去教举人,之前他教我的东西就太深奥了,考秀才根本用不上。”黎青执笑着跟苟英说话。
“你也这么觉得?”苟英有点惊喜,他就觉得他爹讲的东西他听不懂!
黎青执看苟英表情,就知道苟英是怎么想的,当下举了几个例子,表示苟县令讲得多么深奥。
朱寻淼之前听苟县令讲课的时候记了笔记,那笔记,他还借给了包括徐启飞在内的同窗誊抄。
徐启飞听到黎青执的话,就将那笔记拿出来:“对,苟县令讲的这些,我们要研究很久才能研究明白。”
苟英刚来学堂的时候心情不太好,但此刻,他的心情已经好转,当下就跟黎青执徐启飞等人聊起来。
学堂里的人知道苟英是苟县令的儿子,他们喜欢苟县令,自然也对苟英很客气,双方聊得很快乐。
最让苟英快乐的,是他发现自己的学问,比学堂里那些跟他差不多年纪的同窗要好!
其实,苟英的祖父虽然疼爱苟英,但并没有放纵苟英,一直都有让苟英读书。
苟英确实爱玩,学得不怎么样,字也写得一般般……但他还小,才十三岁。
他的学问在同龄人里,其实算不错的。
苟县令觉得他学问差,主要还是因为苟县令是个学霸。
类似清华毕业的父亲,看初中儿子做数学题,发现自己看一眼就会做的题目儿子竟然不会,一下子就生气了。
但对这个孩子来说……他没学过,不会很正常。
来了李秀才良莠不齐的学堂……苟英这种书香门第出来的,理所当然甩同龄人一大截!
有些老师信奉严师出高徒,对学生要求很高,他们还像苟县令一样,受不了自己的子女或者学生不听话。
但李秀才不是这样的人。
他生了太多孩子,这些孩子还没一个有本事考上秀才……他早就学会了不强求。
他还爱财!他不至于对家里没钱的学生不好,但绝对会偏爱多给钱的学生。
苟英是苟县令的儿子,苟夫人送他来的时候,还多送了束脩……
虽然苟夫人让李秀才严格管教……但李秀才是不会这么干的。
严格管教之后,孩子在他这里待得不开心,以后还能乐意来?
李秀才对着苟英就是一通夸!
苟英在李秀才的学堂里,过得很快乐。
这里的学生多少会点官话,能跟他说话聊天,跟他一起讨论那几本写他爹的书。
徐启飞还送了他一本朱前的自传,说是特别好看。
嗯,他抽空看了几眼,确实好看。
至于读书……李秀才看过苟英的进度,发现自己儿子能给苟英讲,就让自己的一个儿子专门给苟英讲课。
李秀才的儿子连秀才都不是,自然一点架子都没有,他给苟英讲课的时候特别认真,讲着讲着遇到自己没把握的,还道:“你在这里等等,我去问问我爹!”
苟英:“……”
苟英觉得自己稍微努力点,就能超过这个给他讲课的人!
至于苟英的字……他们学堂里有黎青执最近写的文章,也有黎青执以前写的狗爬字。
“黎兄以前的字可丑了,都是一点点练出来的!”
“我一直在努力,希望哪天我的字能写得跟他一样好!”
“我也是!我的字也不好看,正在努力练。”
……
苟英:“……”练,必须练!
黎青执这天一直在学堂里读书,期间去看了苟英几次,发现了苟英的变化。
他有点庆幸,庆幸这个时候没有手机。
苟英在崇城县语言不太通,又不能玩手机……他平日里挺无聊的,自然也就愿意学习。
不过小孩子也不能整天学,那样容易厌学。
学堂放学挺早的,放学的时候,黎青执找到苟英:“苟英,县令大人让我带着你去我家吃晚饭,再带你去新码头那边玩。”
“玩?我爹跟说我,我去了那边要多干活,还要向你学习。”苟英说到后面,不乐意地撇撇嘴——谁想干活啊!
黎青执道:“说是干活,主要是去玩,走吧。”
苟英一下子高兴了,跟着黎青执就走。
时间还早,他们先去金叶绣坊吃晚饭。
卤味店一大早就开始做卤味,但只做到半下午,之后,常瞻
会回到金叶绣坊陪常翠,顺便做晚饭。
常瞻的父亲不打算把常家菜谱给他,但平常做菜的时候并不会避着他,后来他哥出事,更是将菜谱给了他。
再加上常瞻有天赋……他做的菜特别好吃!
苟英对崇城县的吃食敬谢不敏,觉得崇城县没几样好吃的东西,但当他来到金叶绣坊,看到常瞻做的菜……这些菜看起来就很好吃!
等尝过,苟英更是喜欢得不行。
其中最让苟英喜欢的,是那盆爆炒的鸡肉,这鸡肉的滋味绝了,让他吃了还想吃。
就是吃多了嘴里有点,嗯……疼?
黎青执买回来的辣椒粉很少,再加上他发现崇城县的人对辣椒接受程度不高,就没急着开发新口味的卤味,而是在自家做菜的时候,偶尔放点。
大部分时候,他们家吃的都是不辣的菜,今天也是赶巧了,常瞻觉得炒鸡肉放点辣椒粉会更好吃,于是稍稍放了点。
苟英吃得头也不抬。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苟英狼吞虎咽吃完了一碗饭,有点不好意思。
他祖父祖母见他吃得香就开心,但他爹娘觉得他吃饭速度太快是没有吃相。
他这段时间在家吃饭,都小心翼翼的。
但今天……这鸡肉太好吃了,还下饭,他吃得有点快!
苟英看了看周围人,怕他们用吃惊的表情看他,然后就发现周围人吃得都挺快……黎青执就又去盛了一碗饭,还把鸡肉里不多的汤往自己碗里倒。
苟英:“!!!”他也要汤!可不能让黎青执给抢光了!
苟英也去盛了一碗饭,学着黎青执往饭里拌了点汤。
他吃饭的速度可是很快的!黎青执肯定比不上他!
好吧,是他比不上黎青执。
甚至就连他对面的金小叶,吃得也跟他一样快一样多!
平常人吃饭用的小碗,苟英能吃四碗,但他娘只能吃半碗……每次他吃饭,他娘都用震惊的目光看他,让他不好意思多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