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麻辣鸭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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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们还吃了几次面!”
“黎先生对我们特别好!”
……
那些回家过年的人听了之后无比羡慕。
他们家境不好,在家可吃不了这么好!
金叶绣坊的女工之前没来这边上学,但今天她们过来了,闻言道:“黎先生和金掌柜最是大方,以前我们在绣坊,吃得就特别好,顿顿有荤腥,我本来还以为来这边读书不能再吃那么好,没想到还能吃肉。”
这些学生闻言,对接下来的生活充满向往。
他们吃午饭的时候,黎青执也在吃午饭。
学校老师有个办公室,他们吃饭是在办公室吃的,分了两桌。
除了学校里学生们吃的豆腐汤咸肉以外,还有三道常瞻找人送来的饭菜,分别是蒜叶炒鸡蛋、炒青菜和绝味斋的卤豆干。
这些老师吃得特别高兴,就连跑来蹭饭的苟英都没有嫌弃。
他一直不太喜欢崇城县这边的家常菜,但这不是有绝味斋的卤豆干能吃吗?他家的下人还去绝味斋买了一份绝味斋新出的“麻辣鸭”给他吃!
绝味斋这新口味的麻辣鸭真的太好吃了,苟英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鸭子。
黎青执也觉得麻辣鸭挺好吃的,就是……不够麻辣。
自从有了辣椒,常瞻就开始研究新口味的卤味了,只是之前辣椒不够,也就没有推出。
后来辣椒大丰收,倒是可以推出了,但当时绝味斋的人忙不过来,还缺用来做卤味的锅子……
年前,在那些印刷器具被搬走之后,常瞻找人将绝味斋重新装修了一遍,增加了可以拿来做卤味的大锅大桶,他还在附近买了一块地,盖了房子给绝味斋的劳工住……
这样铺子里,就有更多的地方可以用来做卤味了!
也是这么忙活了一番之后,他在年后推出了新口味的麻辣鸭。
绝味斋的卤味价格挺贵的,这麻辣鸭的价格更贵,但销量非常好。
不爱吃的人不吃,但好这一口的人,那真的是吃一次就放不下了!
府城。
苟同知正跟衙门里的人一起吃饭。
衙门的厨子做的饭菜很一般,嘴挑的苟同知一口都不想吃。
幸好他让人买了绝味斋的卤味回来,其中有一只卤鸡,还有一只麻辣鸭。
苟同知将之拿出来,请衙门里的人一起吃。
吃饭的时候,众人少不得聊天,这一聊,就聊起了苟英。
除夕那天苟英离家出走,苟同知为了找人甚至发动了衙门的人,现在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了。
“苟大人,令郎还好吧?”有人问。
苟同知道:“他挺好的,跑回崇城县去了。”
“这年纪的孩子,就是气性大,我家那孩子也不听话。”
“是啊,我家那臭小子总惹我。”
“我家那个都不乐意跟我说话……”
……这些人家里的孩子,其实没啥大问题,但苟同知的儿子闹那么厉害……他们不敢把自己孩子往好了说,就只说孩子的缺点。
苟同知听了之后,倒是舒服很多。
等他吃了一口麻辣鸭,心情就更好了。
这麻辣鸭,真的太好吃了!
可惜他夫人因为苟英的事情对绝味斋有意见,不许绝味斋的卤味出现在他们家的饭桌上。
省城。
几个绝味斋的铺子门口挤满了人,都是来买卤味的。
这些来买卤味的人,还有不少都是冲着麻辣鸭来的。
都说麻辣鸭的味道很独特——省城的有钱人,肯定要买点尝尝!
就是这麻辣鸭不好买,据说因为做麻辣鸭的调味料是从海外来的,非常少见,因而绝味斋每天只做五十只麻辣鸭,送到省城的吧,加起来也就十几只……
不过有钱的人,总是能吃到的,沈芝兰提前花大价钱订了一只麻辣鸭,今天就吃上了。
沈夫人很喜欢麻辣鸭的味道:“这味儿,吃着跟我们在京城吃的青云楼的辣菜有些像。”
“是有些像,应该是用了同一种调料。这调料怕是很金贵,怪不得麻辣鸭的价格这么贵,一只鸭子竟然卖一两银子!我买它,还花了二两!”
“青云楼的辣菜,只二两银子可吃不上!”沈夫人道。
“也是。”沈芝兰这么一想,心里就舒坦了,又跟沈夫人说起黎青执那本故事书要印刷的事情来。
这本故事书,最后起名为《童趣故事集》,因为赶上过年,之前一直没有印刷,不过现在要开始印了。
他们沈家书坊人多,过上半个月,应该就能开始售卖。
“到时候,定然有许多人喜爱这书。”沈夫人道。
时下给孩童看的书不少,一些大家族,还会自己写一些故事,编写适合给孩子看的书,让家族中的孩童去看。
但这书是不一样的,上面的故事更有意思。
“那正好,我们可以大赚一笔!”沈芝兰非常高兴。
省城一处宅子里,钱富贵也在吃麻辣鸭。
他这鸭子,也是高价买来的,不过他一点不心疼。
反正钱最后会到他外甥手上。
而今日……钱富贵看向北方。
今天是计划好的,“歹徒”对他的妻子、弟媳还有侄子动手的日子。
等过了今天,他的妻子弟媳还有侄子,就要“死”了。
钱富贵现在不担心别的,就担心自己的侄子。
他那个侄子的身体甚至很差,大夫甚至说他活不过二十岁……他不怕别的,就怕他侄子在中途发生意外。
他弟弟让他别担心,说听天由命,但真要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会后悔一辈子。
想到这里,钱富贵又想到了康健的黎大毛黎二毛……
沈芝兰和钱富贵的麻辣鸭都是自个儿买的,张巡抚的麻辣鸭,却是常瞻送的。
张巡抚住的地方离衙门不远,因为跟黎青执通信的缘故,他只要有空,就会回家吃饭。
今日他就回家吃饭了。
管家送了个食盒过来,张巡抚将之打开,就见里面装了一盘麻辣鸭,一盘红烧肉,都是他爱吃的。
张巡抚心头热乎乎的。
他无儿无女,日子一直过得孤单,但之前数月,每天都有人给他送饭菜,还有人给他写信。
他已经将常瞻和黎青执看做亲近子侄了。
“老爷,这红烧肉我拿去厨房,放在碗底用热乎饭盖上再给您端来,等它热了一定更好吃。”管家说着,端走了红烧肉。
张巡抚在管家走后,打开了底下的信封。
这么厚……黎青执是不是又写书了?
张巡抚充满期待,黎青执写的书,哪怕是之前那本给孩童看的《故事书》,都是写得很好的。
而这次……
张巡抚打开这本书,就看到了《茕独游记》四个字。
这是一本游记?黎青执经历过逃荒,确实去过不少地方,写个游记正常。
但游记的话,比不上黎青执之前的书。
这么想着,张巡抚打开书稿,然后就愣了愣。
这稿子……跟他以前看过的都不一样,里面用一些符号,将一句句的话分开了!
而这书开篇,就写了这些符号是什么。
“此书所用之句读,名曰‘标点’,乃是我游历期间所学……”
标点?这书用标点一标,看着当真清楚许多!
大齐是有句读的,很多人买了书,看的时候会自己标上。
先生教导弟子的时候,更是会带着弟子读书,教弟子断句,甚至可能直接给弟子看标了句读的书。
事实上,一开始黎青执从朱家借的书,就都是标了句读的,不然他都看不太懂。
但刚印刷的书都没有句读,最多给空个格子……黎青执希望能推广一下标点。
这样普通人想读书,会简单很多。
但这事儿,用黎青执的身份不好推广,会被人觉得他离经叛道,他只是一个秀才,身份上也不太够……
黎青执干脆以“茕独散人”的身份来推广标点。
而他这《茕独游记》之所以现在才给张巡抚送来,也是因为他反复改了开头。
现在的《茕独游记》依然不完美,但比之最初,真的好了很多。
而这书,他打算慢慢写,出书的话,也可以分成很多册,慢慢出。
反正是游记,随便写就行,这第一册 ,其实应该叫《茕独游记之木桥村》,黎青执打算写一个名叫“木桥村”的村子。这个村子里的人建了沼气池,可以用沼气做饭照明;这个村子里有个卫生所,可以免费给人看病;这个村子里还有个学堂,不论男女都能去上学。
此外,用稻草制作擦屁股的卫生纸的草纸厂,统一孵化鸡蛋鸭蛋进行鸡鸭养殖的养殖场,可以长时间保存肉类水果的罐头厂,这些村里也都有。
黎青执是按着七八十年代的社会发展水平来写的,但这已经足够古人惊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