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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氏得意地啃着猪脚,云姐儿的心在流血,看着碗里少得可怜的两根青菜,欲哭无泪。

张师爷媳妇夏氏问道:“笑笑她娘,吃这点就够了吗?”

哎呦,可怜的小媳妇,为了减肥,只吃那么一丁点,可受罪了。

云姐儿好想说不够,只是话在嘴边硬生生地吞下去。皮笑肉不笑地说:“夏姨,够了,够了,我很饱。”

李金花看到一桌子的好酒好菜,特别肉菜,做得那一个诱人。

云嫂子为了美,缩节食再节食,真悲催。只好暗暗地投去一个同情的目光,拿起一个猪脚啃。

话说沅陆第一酒楼的菜还真不错,特别这个爆浆猪脚,十足十地炖够火候,可入味了。

同样啃猪脚的还有小黑妹和小肥妹。

李金花说道:“黑妹,好好啃,莫要浪费,这里还有肉肉。”

又看了看小肥妹的猪脚,啃得一个光溜溜,赞赏地说:“你看看笑笑妹妹,吃的多好,跟在后面学。”

啃完中鸡翅继续啃猪脚的小肥妹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抬了抬头,看了看小黑妹。

指着未啃完的猪脚肉说道:“这里,有肉,吃,快吃,黑妹,好吃。”

小肥手指了指藏在里面的肉,让小黑妹继续啃。

小黑妹嗯了一声,无奈不是一个灵活的吃货,藏在骨头里面的肉怎么也啃不出来。

小肥妹着急了,亲自用小肥手指往里面一挖,肉就带了出来,对着小黑妹说:“吃,吃这个,好吃。”

苏氏啃完一个猪脚,同样见到小肥妹啃得光溜溜的猪脚。

撇了撇嘴说道:“肥妹做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看看这猪脚,光不溜秋,一点肉也不留。”

特意瞧了瞧小肥妹的牙齿,赞赏地说:“这小牙齿,真够劲,能啃。”

说完后,又夹了一个猪脚到小肥妹的碗里。

猪脚本来就不多,啃的人又多。

手快有手快慢,便宜外人,不如便宜自家的丫头片子。

小肥妹可高兴了,乐呵呵地露出两个小酒窝:“阿奶,笑笑喜欢猪脚,好吃,笑笑还要吃。”

苏氏瞪了一眼小肥妹,瓮声瓮气地说:“没了,吃完这个就没了,得吃别的东西。”

还要吃?苏氏高度怀疑再点一盘,小肥妹依旧能啃完。

哼,那是不可能再点,万万不能再点。

今日山子做客,本来就花钱,吃的多,更是花钱。

丫头片子吃那么好作甚,一点用也没有,迟早是别人的,养起来亏大发。

幸好在场都是自家人,所以夏氏也好,李金花也好,甚至何嬷嬷也好,就算苏氏多么不得体,也不会往外面说。

特别是夏氏,与苏氏认识的日子不久,就算觉得苏氏模样,仪态实在是的乡下妇,也不会嫌弃,更不会往外面说。

她家男子在孙山底下干活,孙山是他们的衣食父母,苏氏是衣食父母的父母,更要好好维护,绝对不揭短,往外讲是非。

要说最高兴的莫过于孙大力,大头狗一群护卫。

难得老爷请客吃饭,那得敞开肚皮,吃个够。

孙大力正啃着猪脚,满嘴流油地道:“好吃,实在太好吃了,比汪嬷嬷做的好吃。”

大头狗立即反驳:“大力叔,哪里比得上嬷嬷做的。”

身为汪嬷嬷的第一大御用徒弟,大头狗坚持唯心论,认为汪嬷嬷做的饭菜才是最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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