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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屠营将贪狼军推出百丈之外后,并未恋战,两翼绕到中间,护住袍泽最脆弱的背部,依次掉头,朝后退去。

重骑冲阵,像是射出去的强弩,初期威势强盛,中途无坚不摧,余势依旧能破甲洞骨,但是插入土中之后,便再无用处。

经过几阵冲杀,浮屠营将士气力即将耗尽,口中频频喷出雾气,鲜血和汗珠混合在一起,从马镫缓缓滴落,掉在雪中,转瞬间形成褐色冰珠。

毕竟要身披上百斤重甲,与敌人殊死搏杀,浮屠营再悍勇,也顶不住一个多时辰损耗,李桃歌见到陇淮军如同强弩之末,即刻下令锐字营前去接应,千里凤,楚老大,这二将冲在最前方,嘴里不干不净,骂着贪狼军祖宗,边冲边观察两旁民宅,防止有敌军埋伏。

马匪当久了,看谁都不是好鸟,若非够狠够勇,二人早就被同行吞掉,虽然入伍已有数月,依旧摆脱不掉草莽习气。

千里凤歪着脑袋,拎起缠满粗布的朴刀,坐在马上半斜着身子,显得骄横跋扈,活脱马匪模样,刀柄经过血迹和汗渍浸染,早已变成乌黑,刀刃也有地方卷了刃,用来杀猪都嫌磕碜。如今的他是李桃歌心腹,按理说换把利器还是简简单单,可他唯独对这把朴刀情有独钟,成天插在腰间,片刻不离左右。

一名贪狼军从半截墙后闪出,千里凤眼疾刀快,没等对方捅出长枪,侧身就是一刀。

脑袋削掉一半。

千里凤收回朴刀,依旧保持歪斜姿势。

想要在漠西混口黑饭,警惕心必不可少,这样斜坐在马上,进退都要比常人快上许多,千里凤身手只能算中上,但他脑子好使,凭借揣摩旁枝末节,在青瓷镇闯出诺大名号。

楚老大是典型的安西大汉,黝黑,脸油,小眼,浓须,浑身长满毛,唯独脑袋光秃秃一片,他入伍几年,吃过皇粮,因此骑马姿态比较规正,看到千里凤在用棉巾擦拭刀身血迹,沉声道:“你的刀该换了。”

为了等待后面步卒,千里凤放缓马速,手指刮蹭着依旧锋利的刀刃,心不在焉道:“老伙计用的久了,换新的未必趁手。”

楚老大似笑非笑道:“这把刀是秀秀送给你的吧?”

千里凤面容瞬间僵硬,咬牙道:“关你屁事!”

楚老大笑道:“秀秀是咱青瓷镇第一美人,长得漂亮,脾气又好,为人慷慨大方,谁不对她有意思?我记得……她比你大几岁,只是邻居吧?她嫁人那会儿,你小子才十来岁,勉强到她腰间,咋合计都不像是青梅竹马的相好,咋,单相思?”

千里凤冷笑一下,目光逐渐变的冷漠。

楚老大嘿嘿笑道:“当年秀秀出嫁到风口镇后,过得并不如意,她男人是个酒鬼,动不动就对她打骂,咱青瓷镇的规矩,嫁出去的婆娘泼出去的水,就算是把人打残了,娘家也不得插手。可没过两年,她的男人离奇暴毙,听说被人用钝刀削成了人棍,老仵作睁着半只眼收的尸,做完就洗手不干,二十多年了,这桩案子至今没破。”

千里凤扬起嘴角,冲楚老大斜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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