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百里俏江南 (1 / 2)
紫琅文学zilangwx.com
伺候完十几匹马,李桃歌算是忙完了公事,踱步在营中,耳边杀声震天。
李桃歌不惊不怪,慢悠悠来到校场。
士卒正在操练,本来挺肃穆的场面,可看起来有些荒诞不羁,不仅服饰各式各样,兵器也是五花八门,矛、斧、刀,剑,棍,棒,锏,锤,舞起来眼花缭乱,有位大汉甚至举着一根粪叉,面容严峻,动作凶猛,显得极为凶悍,周围三丈以内不敢站人。
李桃歌走到汗流浃背的士卒面前,听到一位男人喊道:“咱们边军,不同于别的废物,吃喝嫖赌就能混银子,啥时候打仗,啥时候玩命,老天爷都不知道,一旦敌军杀过来,给你挖坟的空当都没有。记住!是死是活,脑袋拎在自己手里,想要在战场上活命,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一天都不能耽搁!不想让媳妇当寡妇,儿子喊别人当爹,就得绷着一股劲!”
“小伞,你那棍子往哪戳呢?幸亏不是枪,要不然前面的张老妖屁股就得多个洞!”
“余瞎子,昨晚跑哪风流快活了?两条腿比面条还软,给老子紧点!”
“牛井,你!卧槽!以后你要么换件兵器,要么拾牛粪时别用这玩意,甩他娘老子一脸!”
一边吱哇乱叫一边抹脸的这位叫做王宝,本是锐字营都统,后来得罪了镇月将军,贬为枪矛教头,专门负责兵士操练。
王宝入伍前是一名屠夫,脾气臭的要命,手中沾满血腥,即便如此,还是备受拥戴,用下面兵卒的话概括,那就是人狠,话糙,功夫俏,人称铁头郎,整个镇魂关,单打独斗能够稳胜王宝一头的,不到一手之数。
正当王宝恶心犯难的时候,旁边递出一块棉布,伴有心旷神怡的声音,“王大人,练了这么久,该歇歇了。”
王宝胡乱接过,擦掉污渍,转过头,看到一张灿烂中带有谄媚的笑脸,面部表情这才松快几分,“小桃子,喂完马了?”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李桃歌平时勤快嘴甜,人缘不错,就连脾气最臭的铁头郎,也从来没有对他发过火。
李桃歌呵呵笑道:“王大人,马儿全吃饱了,待弟兄们有空,可以拉出去溜溜食。”
王宝嗯了一声,望着脑袋微垂的瘦弱少年,嫌弃道:“胳膊和腰太细了,没力气,上了战场,绝对第一批倒下,要不要跟他们一起练练?省的以后还要替你收尸。”
王宝是出了名的驴脾气,一旦出口,往往是脏话满天飞,极少去关怀下属。
李桃歌受宠若惊,急忙道:“小人喂马还行,舞刀弄枪实在没有天分,再说我身子轻贱,稍微碰一下就得躺到床上休养,病了不打紧,大人们的马,可就没人管了。”
王宝点点头,闷声道:“你说得到也在理,军中讲究各司其职,压粮的压粮,喂马的喂马,擂鼓的擂鼓,谁有谁的活,硬逼着厨子去唱戏,那可就乱了套了。”
李桃歌拱拱手,含笑道:“王大人,小的先告退了。”
“等下!”
王宝大吼一声,从怀里掏出一本书籍,甩到李桃歌怀里,闷声道:“这是一本刀谱,回去好好琢磨,真要是开仗,蛮子们可不管你是喂马的还是放羊的,一律杀无赦!咱爷们可不能伸着脖子等死,即便打不过,总得咬他一口肉下来。秦父子曾经来到西疆,做过一首诗,举头西北浮云,倚天万里须长剑,秦夫子的话总没错,你要牢记于心。”
秦夫子是儒家圣人,当世的活神仙,哪怕是远在万里的武夫,也对他顶礼膜拜。
一番话虽然听起来不近人情,但话里话外都透着关切意味,完全没把他当成身份低贱的配隶军对待。
李桃歌双手抱住刀谱,深深鞠了一躬。
离开校场,李桃歌回到营房,净手,净面,脱掉碍事的皮袄,从木门后面抄出一把细长的物件。
七尺长物,一把硬木枪。
李桃歌将枪反握,来到院中。
如果说之前的李桃歌是唯唯诺诺的小绵羊,如今长枪在手,总算具备些边军应有的肃杀气息。不过人家是器借人势,他这是人借器胆,换成经验丰富的老卒,一眼就能看出他是没见过血的雏儿。
李桃歌来到空地,单手平举长枪,整个人如同石像般,纹丝不动。
雪花欶欶飘落,少年手臂轻颤。
一炷香。
抖如筛糠。
两炷香。
汗如浆涌。
等到李桃歌变成了雪人,鼻尖白雾越来越浓厚,右臂几乎失去知觉,这才放下枪,大口喘息几次之后,交于左手。
习武一道,讲究的是循序渐进,练气之前,先练骨,练血,练皮,骨血皮不稳,无法叩开第一境观台大门,纵然是天纵之才,也要一步一步升品跨境,偶有平地起惊雷的妖孽,在历史长河中犹如昙花一现。
李桃歌体内有多处暗疾,尤其是强开观天术,导致元阳外泄,按理说早该死翘翘,可除了感到乏力之外,并没有其它隐患,李桃歌琢磨着,该不会是年富力强暂且压下,等到下次受伤时一并算账。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管他呢。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死就死。
没死之前,姑且先学会技艺傍身,想在边疆立足,靠的可不是阴谋算计。
杀人技,亦是救命法宝。
李桃歌看似平和,实际有股子犟劲,当初入宫时,敢指着芒鞋宰相冯吉祥破口大骂,试问天下英雄,有几人具备如此胆魄?
习武时也是如此,头次举枪,就把自己给举晕了过去,李桃歌醒来后洗了把脸,第二天照旧,晕是不晕了,时间也与日俱增。
喘匀气息,李桃歌将长枪交与左手,依旧是简简单单的平举,依旧是脊梁绷的笔直。
老孟说过,月棍,年刀,一辈子枪,想要把枪练到炉火纯青,几十年都未必能做到。那些用剑作为兵器的憨货,看起来风流潇洒,上了战场,人和剑一同丢出去,连胡蛮的马都碰不到,一丈以外就被长兵器穿成了肉串,要多拉垮就有多拉垮。
普通士卒,一般会挑选长刀作为趁手兵器,蛮子儿时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岁数稍微长些则射狐兔。生在马背,长于马背,无论男女,无论老幼,都能骑烈马,挽强弓,举国皆兵。
长刀,则是迎战蛮子骑兵的最大杀器!
李桃歌独爱枪。
因为便宜。
吃百家饭长大的少年,对于身外之物格外吝啬。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