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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都有主角配角,她运气不好穿成了文里的女配,原身也叫阮溪。

原身的父亲是个军官,因为一些不得已的原因,从小就把她放在乡下,让她跟着爷爷奶奶长大。而女主则是她父亲战友的遗孤,在军区被她父母亲自抚养长大。

十六岁的时候,原身被父母接去军区,在穷山僻壤长大的她在女主面前犹如一只丑小鸭,一直出糗被人笑话,也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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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常常被人拿来跟女主做比较。

在这样的环境下,原身心态失衡慢慢扭曲,之后便处处针对陷害女主,一心抢夺女主的一切,包括文里的男主,最终成了一个标准极品恶毒女配,下场凄惨。

得知所有信息后,阮溪两眼一黑,“轰”一下又倒了下去。

床前的妇人被吓了一跳,缩一下肩膀说:“这又是怎么了?说了叫你不要多管闲事你就是不听,多管闲事多惹事,真出了事我们担不起。”

阮溪早听出来了,这个妇人对小男生搭手帮“她”这事很不满意,怕惹麻烦。她自然不给小男生多添麻烦,手掌撑住床板坐起来,果断起身。

她的灵魂和身体融合得差不多了,没有了头晕气弱耳鸣等不良反应。刚才还是撑着一口气不断的样子,现在已经完全恢复得像个正常人了。

她冲小男生笑笑,“我已经没事了,谢谢你。”

说完看向中年妇人,眉眼仍弯,“谢谢嬢嬢,麻烦您了。”

在中年妇人和小男生还在愣神的时候,她背着军用黄书包出了吊脚楼。出去以后从书包里掏出手电筒,一边往前走一边用手指揉自己的太阳穴。

她忍不住梳理脑子里多出来的信息,现在是一九七三年,此地是凤鸣山,原身刚过豆蔻之年,是个和刚才那个清俊小男生年龄一般大的小女生。

她用手电筒往自己身上照,“她”头发长及腰际,乌黑柔亮,扎成了两根麻花辫,发梢绑的是大红色的头绳。身上穿着碎花褂子,布料半新不旧,没有补丁。

在原身的记忆中,也有刚才那对母子的相关信息。小男生名叫凌爻,那个妇人是他妈妈,名叫周雪云,还有他父亲叫凌致远,都是大城市的城里人。

早几年前全国上下开始闹革命,凌致远犯了错,被下放到凤鸣山来接受改造,就被安排在原身所在的大队——凤眼大队。

听说周雪云是没受罚的,但是她带着儿子凌爻,陪着凌致远一起来了凤鸣山。

大概是犯错吃了教训,这一家三口下放后做人一直都很小心,基本不和村子里的人往来。平时除了上工干活挣工分,其他时候很少出现在村里人的视线当中。

所以凌爻看她摔晕在山坳里把她背回去,周雪云才会说那些话。

阮溪梳理着这些信息,打着手电筒,踩着崎岖不平的山路小心回“家”。

想到记忆中的那个家的生活环境,阮溪忍不住感觉头痛。

但凡提到山区,那就和“穷”字脱不开钩,七十年代的山区,就更不用说了。不止是穷,各家各户人口也多,能有口饭吃不饿死就是天大的福气了。

不过因为原身的父亲是部队干部,定期会往家里寄钱和各种票证,原身的爷爷又是凤眼村的大队书记,大小也算是个干部,所以日子相对来说稍微好过那么一点。

***

阮家,屋里点着一盏油灯。

阮爷爷阮志高在桌子边坐下来,拿起筷子夹一个玉米馍馍,看到老五阮长生鼻梁和眼角挂彩,没好气道:“一天球事没有就知道打架,快讨婆娘的人了。”

阮长生左耳听右耳冒,吃着大头菜不出声。

老二媳妇甩一把手上的水,走到桌边的时候问:“小溪怎么还没回来?”

话音刚落,门外扫进来一束光,就见阮溪拿着手电回来了。

阮溪刚进门没走两步,阮志高抬起筷子叫她:“站那,你给我站那。”

阮溪停下步子,把手电筒关掉塞进书包里,顺势扫视一下屋子里在座的所有人,用几秒钟的时间来快速适应这一世的家,还有她的这些亲人。

阮家老小八口人,也全都看着阮溪,只见她额头擦破了皮,衣服裤子也破了洞。

阮志高问:“你又在搞啥子?”

阮溪看看自己,“不小心从掉山坳里面了。”

阮志高没心思多管,见她没事,筷子一挥,“吃饭!”

阮溪轻轻屏口气,把身上的书包放到一边去,到脸盆架子边倒水洗脸洗手。衣服暂时不换了,她洗完脸整理一下头发,去灶边盛了碗米饭,到桌角边挤着坐下来,拿起筷子吃饭。

米饭就腌制的大头菜,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吃,倒是很下饭。

阮溪不说话,刚吃了两口饭,原身的堂妹阮洁在旁边用胳膊抵了她两下,笑着对她说:“秋雯姐姐又给我们寄来了衣服,还有漂亮的布拉吉呢,好大的一包。”

听到这话,阮溪夹米饭放嘴里的动作顿了顿。

秋雯全名叶秋雯,就是小说的女主角,也就是在军区被原身父母抚养长大的那一位。她当然知道阮溪的存在,所以不时会寄一些穿过的旧衣服过来。

含住大米饭嚼两口,阮溪淡淡地应一声:“哦。”

堂妹阮洁看着她疑惑,“你不高兴嘛?”

以前每次叶秋雯寄衣服过来,她都是很高兴的呀,要和她一起试半天的衣服。

阮溪伸出筷子去夹大头菜,“不稀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