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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格局太大了,要是再这样留着人家,那是小气了。

对于送出去的兵,何志军虽然肉疼,但也知道意义所在,不至于那么小气,只是内心有点气不过。

说着,他又笑着问道:“说吧,你小子这次回来又要挖谁?”

林天笑呵呵拿出请帖,递给狼头,“狼头,这是我的请帖?”

请帖?

何志军一脸震惊,诧异地看着林天。

林天指着梁予希,“我未来媳妇,现在女友,准备结婚了,亲自发请帖,够意思吧。”

原来是这个家伙要结婚了啊!

何志军眼前一亮,马上笑呵呵道:“这个可以啊,一定要参加,小子,你这女友漂亮,家里又有矿,真让人羡慕。”

林天咧嘴一笑,“我的福气,也是狼头有心培养,我才被人看上,说到这,我倒是要谢谢狼头和老首长。”

“小子,你谦虚了。”高世巍笑道。

何志军点头,“嗯,郎才女貌,不错,不错。”

“这样,既然来都来了,我让嫂子炖野兔子,我知道司令员也爱吃。”

高世巍一直笑呵呵的,“我就爱这一口。”

边上,梁予希吃惊地小声嘀咕,“为什么要吃兔兔,兔兔很可爱的……”

就这样,林天带着梁予希直接留在娘家部队待了一天,吃了晚饭,然后很晚才回来。

车上,梁予希拉着林天的手,一手摸着自己的小肚子,神情很是满足,“嗯,还挺好吃的,野兔,与家兔不一样,是不是,真香。”

看着表情可爱的梁予希,林天淡淡一笑,“味道,确实不错,你喜欢吃,以后我也让你多尝尝。”

其实刚刚听到高总说爱吃兔子时,林天也有些吃惊,最后在吃到真正的兔子,知道是野兔时也释然了。

野兔,对于他们军人来说,尤其是在丛林野外生存时,可是最珍贵的食物。

刚刚吃到的野兔味道,也让他想起了曾经的丛林生活,或许高总,也是因为这样才会爱上吃野兔。

这就是经历过后,就懂得珍惜,也是因为这样,很多人富有后,还念念不忘曾经的农村生活,甚至是老妈烧的某一道菜。

梁予希点头,“尝尝就好,我还是不太习惯经常吃,下一家,我们去哪里呢?”

林天正准备回答,就在此刻,他随身电话却响了起来。

没多想,林天直接拿出手机,结果一看,顿时神色一变。

“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