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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损友不能交,她从谢邀那里没学到别的,学到了谢家堡惯用的抗议手段。

一切都谈妥了,便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了,他说:“今晚上宫中设宴,庆贺骨肉团圆。殿下届时随我一起去吧,酉时三刻,我来接你。”

她的高兴,余韵有点长,好像顾不上理他,草草嗯了声,又忙着和她的贴身侍女庆贺去了。

真是个容易满足的人……他微微牵动了下唇角,转身朝他的书房走去。

这座楼,原本是作他起居用的,他的书房卧房都在这里,卧房更是和公主下榻的那间相距不远。待他走到廊庑尽头,甚至拐了个弯,还能听见她的欢呼声。

公主当然兴奋,尉氏努力了几代人都没有实现的理想,到她这里终于有了盼头。萧随的人品她还是信得过的,毕竟出过家的人,骨子里总有一诺千金的信用。

可是高兴过后,绰绰却提出来一点疑问,“成亲这种事,好像不能造假吧,当晚要入洞房的。既然成了亲,殿下为什么不留下?反正大元帅已经有了新欢,您回去也是孤身一人,不如留在上国,致力于改造飧人的生活环境呀。”

公主怔忡了良久,好半天才回过味来,“他只说让我配合他演一场戏,没有挽留我啊,那他可能觉得我该回膳善去吧!你们想,飧人在镬人眼里是上不得台面的,他真的娶了我,必定会被别人笑话。所以啊……”公主笑着,嘴角却是往下一捺,“我还是回膳善比较好。我们关外儿女,不在乎什么头婚二婚,将来我还可以找到好驸马,活得像朵花。”

不单能找到好驸马,更会因为牺牲自己换来飧人的安全,把雕像竖立在扜泥城中心的广场上,让膳善后世子孙都来瞻仰她。

公主的民族大义,是驱策她满怀热情完成任务的动力。原本下午她该睡个午觉,好好犒劳自己的,因为入夜要进宫赴宴的缘故,为了能够光彩照人震惊那些皇亲国戚们,她用珍珠粉调成糊,加上了杏仁油,美美地给自己敷了个面膜。

侍女举着五六套衣裙来让她挑选,她来回看了很久,也定不下来该选哪一条。反正萧随在府里,就把那些衣裳全都送到他面前去,看看哪一套能投上国皇室所好。

“你刚复职,手头不宽裕,我服装自备吧。”公主进了他的书房,站在他面前说。

那一脸惨白,看上去真瘆人。刚才她闯进他书房,把他吓了一大跳,要不是知道这王府里没有比她更离经叛道的人,他可能会把她当成刺客,一脚踹过去。

只是也不敢看她,因为实在太可怕,他把所有目光都集中在了那些衣裙上,最后选了一套他觉得好看的,反正宴上其他人的想法,一点都不重要。

“就那件有暗花的吧。”他说。

公主听了,接过那件暗红色的衣裳往自己身上一比划,“大师你果然有眼光,这件衣服性感不失端庄,大气不失妩媚,颜色还特别显白。你看……配上我的身段,是不是特别撩人?”

萧随看着,头皮一阵发麻,衣服是不错,但衬上那张糊满面膜的脸,看上去有种阴间的美。

他胡乱点了点头,忍了半天才问她:“殿下为什么要往脸上抹这么厚的粉?”

公主心想直男思维,当然不懂这种东西的妙用。

“我在达摩寺的时候总往脸上涂油彩,皮肤吃了很多不健康的东西,现在好不容易回来,当然要滋养一下,这样可以让本公主保持青春靓丽,延缓衰老。”

她说话的时候粉质龟裂,簌簌往下掉,有些飞到他书桌的桌角,他拿手指沾了一点,在指尖慢慢研磨,“珍珠粉?”

公主说对啊,“南疆的珍珠,你们上国女人用来做装饰,我们膳善皇宫用它研粉敷脸。膳善女子在保养皮肤方面,向来不差钱。”

萧随对这些东西不大了解,“白色的东西,都可以拿来敷脸?”

公主说:“差不多啦,就连白术、白芍、白茯苓都可以。不管是名字带个白,还是质地发白,也不管是便宜的还是名贵的,只要运用得当,都可以成为美容的良方。”

言罢摸了摸脸,“哎呀不说了,都干了,我要回去洗脸。你晚上穿什么?记着为了衬托我,不能穿得太艳,不然显不出我的美来,反而像两个套娃。”

她吩咐完一通,很快又一阵风般回到自己卧房,卸下脸上珍珠粉,又擦玉容膏让皮肤缓一缓。等一切准备就绪,公主便凑在铜镜前,开始仔仔细细描眉画目。

女孩子这方面的手艺最佳,颊上多扫一层胭脂,是个娇羞的小娘子,眼尾晕染一笔,便是个妖娆带着丝丝邪气的狐狸精。

鲜亮的衣裳当然要用美丽的妆容来配,公主绾了个堕马髻,披上披帛,锁骨和脖颈间大片袒露的皮肤若隐若现,往镜子前一站,宝刀不老,还是那个风华绝代的佳人!

这是多久没这么打扮过了啊,想想之前穿着粗布的衣裙,把脸和双手涂得漆黑,真是万分心疼自己。好在还有出头的一天,她喜滋滋转了两圈,等抬头时,看见萧随出现在门上。他还是白衣的打扮,不过衣裳款式不同于之前,王爷嘛,光是那一组玉带钩,就价值千万。

其实男人的穿着无非如此,稍加妆点,会有天翻地覆的改变。

公主仔细打量他,穿戴上虽然华贵了,但他指间仍旧缠着菩提,仿佛是个身在红尘的菩萨,即便璎珞满身,也佛心不减。

不过这佛,好像不太懂人情世故,他说“走吧”,视线从她身上移开了。

公主有点不满意,“我盛装打扮你都没有表示的吗?至少点评一下啊。”

这样的容色,还有什么可点评的。他顿了下,矜持地说:“很美。”

短短两个字,应该把他所有能够搜罗出来的溢美之词都概括了,公主很理解他,越是惊艳,越是语言匮乏。

他走在前面,她蹦蹦跳跳跟在他身后。到了门前登车,他早前用过的车,极尽奢华之能事,翠羽盖顶,珠玉结梁。

太阳一点点下坠,落到了西边钟楼的屋脊上,一片浩大的落日余晖加上这身穿红衣的人,把这宽敞的车厢也映衬得格外绚烂。

精心打扮的女孩子就是不一样,除了她天然的味道,还有浓重的脂粉香。以前他觉得这种香气俗丽,但现在又不这样认为了,到底偏见这种东西要不得,不了解所以不喜欢,是最狭隘的思想。

公主端端坐在车上,偶尔偏头朝外看一眼,“快到了吧?”

萧随说快了,静下心来,数起了念珠。

公主有时候爱挑事,她拿袖子朝他扇风,“楚王殿下,你已经还俗了,也没有那些戒条约束你了,你现在看着我,有没有别的想法?觉得饿吗?”

他明白她在担心什么,垂着眼皮道:“我已经闻惯了你的味道,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新奇的了,放心吧,我不会吃你的。”

公主讪笑了下,“我也不是这个意思……”

马车终于驶入一片无边的阴影里,公主抬头看,那宫门的门券高大得像插进了半空中似的。门洞里又要跑好久,等到落日最后一丝余晖敛尽,马车刚好跑上宫城内的天街。

提裙下车,脚下的每一块方砖都比她的身量还要长,远远看见无数的灯笼升起来,那宫殿群是庞然大物,人在这里渺小如蝼蚁,看久了,会激发出人的巨物恐惧感。

他向她伸出了手,“殿下不要害怕。”

公主说:“开玩笑,我也是见过大场面的好吗。”然后把颤抖的手,塞进了他掌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