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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曼曼真正想知道的是,乐比苦多吗?她认为林阳从前的处境,会和她日后的处境很像,但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她永远也不知道林阳在那些时刻都在想些什么。

林阳的表情凝固了片刻,或许他正在认真的思索,他说,“我不知道……可能从前从来没有人关心这个问题。”

有人会问他,你最近吃得怎么样,住得还好吗,那是林俏的母亲,但她怎么会关心继子的精神世界呢?就连亲生女儿的精神她都漠不关心。林总拼尽了老命把林阳送进荀嘉明的圈子里,他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抵押上东区那套房子的产权,因为那是——那座公寓,还有林阳幼年所参加的夏令营,所出席的活动,那些昂贵而又无用的东西,正是圈子的一部分,是圈子的象征,他必须留在圈内,才有翻盘或再上一层楼的可能。

林阳陪着父亲无数次地见过荀爵士,那时他还没有淡出一线决策,荀家三次注资林总,第一次林总失败,第二次林总还是失败了,但是第三次,荀爵士收到了千倍以上的回报,林总终于发达了。他们有钱了——从破产到豪富,但是,林阳再有钱也无法和荀嘉明比,荀家早进入了下一个阶段,他一辈子也追不上荀嘉明。

总是次要,总是失败,连他看中的女人都撇下他愿意做荀嘉明的情妇——女友,但归根到底,还是情妇。一个男人怎么去消解这种挫败感?

林阳觉得不需要去消解,就只是去承认它的存在,“这世上不会是什么东西都很美好的,曼曼,失去过一切的人比较懂得珍惜。你也一样,你必须接受,Bosco追求你的方式,就是用金钱来摧毁你能影响到他的特别,这些老钱,对于任何能够对他们施加影响力的事物都喜欢这样如法炮制——用金钱同化一切危机,把一切永远都留在那驾轻就熟、游刃有余的小小框架里,他们牢不可破的贵族习俗,他们的Routine。”

而金曼曼要做的,就只是如同接受生老病死一样地接受它——选择,并且接受。

选择,接受,选择,接受。像个成年人,把所有的遗憾都消解于微笑之中,你选择了什么,就总得付出点什么。

现在,金曼曼似乎也只剩下了接受这个选择。

她把双眼睁得大大的,似乎有些谴责地望着林阳,问他,“看到我在精神上死亡,你会不忍心吗?”她似乎在等待林阳来英雄救美,将她从这个尴尬的处境中拯救出来,哪怕只是给她一点保证——可又是什么保证呢?她不知道,林阳能给出什么压得过荀嘉明的报价?归根结底,这是她自己的问题。

林阳很长久地凝视着她,像是要把还鲜活的金曼曼铭刻在心底,他说,“当然会,所以我会尽可能不正眼看你——如果我们再见面时,你已经是荀家的金小姐,不要以为我不看你是因为难堪。”

“但是。”仿佛是为了宽慰金曼曼,他又说,“即便我们在一起——我也不知道我会不会在精神上杀死你,所以,曼曼,想开点,或许本来就没有最优解——说不定每个人的灵气都只能存活若干年,到点自己就消散了,不是因为Bosco,也会因为别的乱七八糟的随便什么人。”

他的话,或许不无道理,金曼曼想这可以作为她的墓志铭,说不定这种所谓的灵气也只是一种生理现象,就像是男人的晨b,到了时间自然就没了,她实在不必指望太多。

她站起身退后了几步,让林阳看到她的全身,那条漂亮的茶歇裙,那闪着光的多重珍珠项链。金曼曼突兀地问,“项链漂亮吗?”

林阳怔了一下,点头说,“漂亮——”但是,显然他不知道她这样问是为什么。

金曼曼说,“漂亮就好,我希望下次见面,你要盯着我多看几眼——欣赏我被这些珠宝衬托出的漂亮。”

会比从前更漂亮吗?她不知道,但是,既然这些珠宝是极昂贵的,那么想必在它们的衬托下,金曼曼必须比从前要更加的漂亮。

她挂掉饰品,慢慢解下项链,拍下一张照片发给荀嘉明。

【它很重,】她说,【我把它留在港岛的别墅保险箱里可以吗?】

荀嘉明的回复很迅速,也非常符合她的人设,【送给你就是你的了,带回来吧。】

他殷勤地劝服她,【有了它,我们可以去一些好地方吃饭——你需要一些衣服,曼曼,不要感到太多压力,Take your time,我们凭着自己的感觉慢慢来。】

风度翩翩——是的,但是,他就这样熟练而油滑地跳开了表白的桥段,他和金曼曼已经是‘我们’了,虽然可以慢慢来,但这条路一定也会有一条通向大象耳朵的终点。

金曼曼关掉了房间里的灯,她开始给汤老师写信,但尝试十余次,甚至连第一句话都说不完全,亲爱的汤老师——亲爱的,她现在哪里还配叫汤老师一声亲爱的呢?

作者有话说:

更新了,大家久等了!

曼曼需要学会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