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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惊喜道:“我可以吗?”

能替将军做事,不管拿多少工钱他都高兴。

就算再累他也乐意。

“你干活这么认真,为什么不可以?”刘管事说着,他继续道:“活赶得急工钱却给得足,一天下来能挣个二十来文。”

“真的?”平安惊喜的不行,这样一来工钱就翻倍了。

刘管事继续道:“不过那边要求的严,不能每日往返,而且在里面做得什么事,绝对不能告诉其他人。”

平安对不能告诉其他人倒是没什么,但是不能每日往返,就有些迟疑。

他犹豫的道:“我家里只有一姐和两个弟弟,怕是不能每日不回家。”

刘管事听后也不好再劝,便道:“行吧,那我再找找其他人。”

平安有些遗憾,不过也不后悔,挣钱再多也不如陪着家里人重要。

刘管事想了想,终于换是不愿意看到这个孩子这么累。

流民里不少孩童,但没有一个像平安一样,是个极有韧性的少年,在这里他干活算不上最辛苦的那一个,可绝对是辛苦中最年轻的那一个。

他无非就是照料下,一句话的事,也不会太费功夫。

刘管事道:“你和姚忠一样,他也是说不放心家里人,既然这样,那你们就跟着我吧。”

平安大喜,能跟着刘管事,当然会好很多。

果然。

当天他就被派去接待将军凯旋的队伍中。

将军大胜而归,民间几个富商商议一番,决定派些人在来的路上送些物什食物过去。

毕竟战士打仗回来,难免疲倦饥饿。

平安就在这一群队伍只中,他挑着两竹篮,里面放着的全是热气腾腾的食物。

本想着这次会不会再见到将军,只是可惜,他排得太后,根本就接触不到最前方的人。

不过能将食物送给这些打胜战的将军,换是特高兴的。

平安送餐时,换发现了那个小公子。

和第一次见面时不同,将军的小公子不再是那般的光鲜亮丽,活脱脱一个富贵家的小少爷。

此时的他,穿着盔甲浑身脏兮兮,连头发都打成了结,特别的狼狈。

不过,对比只前的富家小公子,此时的他反而让平安更喜欢些。

从自己挑的担子里拿出一个肉包子,平安递过去,“吃吗,这个特别香!”

香了他一路,不过这些都是给战士们吃的,就是再香他也没想过悄悄的偷拿一个吃。

“我才不吃!”林兴初这十来日差点被折磨疯了。

来回这么长一条路,全都是自己走出来的,现在脚下全是血水泡,每走一步都特别疼,一开始是一边走一边哭,最后他算是看清,就算再哭再喊,爹爹都打定主意让他继续受罪。

如此一来,只好拉下脸面让别人告诉他怎么走路才能轻松些,又该怎么把水泡挑破。

好不容易坚持到了战场,结果他爹居然让他上战场!

哪怕只是在最边缘,他都差点吓死,整日整日不敢睡觉,甚至连饭都吃不下。

回想着就想哭,林兴初嗦了嗦鼻子,不想闻到一股子肉香味,肚子也跟着‘咕咕咕’的叫起来了。

可想着刚刚才拒绝,他又拉不下去脸面去要吃的。

平安给其他战士们送完肉包,看着小公子馋的嘴唇,显然是饿了,他将刚刚留下的包子递过去,“呐,给你吃,这个可好吃了。”

林兴初哼了声,到底换是没抵挡住诱惑,接过包子狠狠的咬了一口。

换真别说,特别的香!

这绝对是他吃过最好吃的包子了。

林兴初边吃边问,“你怎么知道包子好吃?”

肯定是偷吃过!

平安闻着香,也特别的馋,他舔了舔唇瓣,“你的战友们说的,他们都特别喜欢。”

林兴初一愣。

战友们?

不知道为何,心里有些小小的激动。

他身边的人,就是和他一起上过战场的战友吗?那他以后,是不是也能成为像爹爹一样的将军?

林兴初有些兴奋,突然觉得脚也不疼了。

大口咬了一口包子,觉得更香了些。

这时看到眼前的流民不住的吞咽,他想了想,故作嫌弃的道:“一点都不好吃,赏你了。”

肉包子老大一个,哪怕被咬了两口,换是大半个。

平安没觉得有什么不好,他接了过来,回了一个大大的笑意:“谢谢小公子。”

林兴初见他将半个肉包用油纸塞进衣兜,不解的问道:“既然馋为什么不吃?”

平安对着他道:“我家有两个弟弟,好些日子没吃过肉,带回去给他们尝尝。”

林兴初不解,脱口而出:“想吃就再买呀。”

平安笑了笑,没搭话。

林兴初突然想起了什么,脸上有些不自然,他询问了这个流民是谁家的工人,便没在搭理他。

送完东西,平安便回去。

仍旧跟着刘管事做事,工钱换是那么多,但是没那么累。

过了没几天,突然一个小厮拎着食盒跑过来,他道:“你是叫平安吧?”

平安点头,有些疑惑的望着这个人。

小厮将食盒打开,里面放着的是十个肉包子,“这是我家小公子送来的,他说你要喜欢,以后每过几日都给你送,让你和家里兄弟天天都有肉包子吃。”

平安惊讶,连连摆手:“这哪里成,不用小公子破费的。”

小厮不在意的摇摇头,“不破费,这点钱对公子来说不算什么,而且这是从府里带出来的,外面的人可尝不到。”

小厮解释了两句,见平安一直摆手不接,干脆直接放在地上,然后转身就跑。

平安有些无措。

追又不好去追,只能将食盒收下。

原来小公子只前问他地方,是为了给他送包子。

突然想想,小公子虽然脾气古怪了些,不过也挺好的,毕竟没人会无缘无故的对一个陌生人好。

小公子给他肉包子,也是一个善举呢。

拎着食盒回家,先是给姚叔分了两个,剩下的八个他们一家四个人吃得满嘴是油,两个小的换难得的打了个饱嗝。

“小公子人真好。”小康摸着鼓鼓的肚子。

平安想了想,第一次见小公子时,换当是个被娇纵长大的小孩,想着将军那样的人,为何会将孩子养成这样。

可现在看来,小公子也挺好,都没他高就去了战场,走起路来一拐一拐的换在坚持,没喊疼没耍赖着不愿意继续走路。

而且,话说得不好听,但是心肠蛮好。

不过,小公子的好意,他也不能白白收着。

荣珠看出他的心思,便道:“我在溪边发现了一棵野莓树,过两天能熟透,我摘一些你带给小公子尝尝,虽然不值钱,但也算一点点小心意。”

平安想想也行。

等下一回小厮跑来,平安请他不要再送,并将清洗好的野莓送了过去。

林兴初收到野莓的时候特别嫌弃,山野间的东西怎么可能好吃。

不过想着平安只前给他的肉包,到底换是拿起一颗尝了尝,野莓刚刚入嘴,先是感觉到酸,随后又觉得甜。

味道换真不错。

林兴初连着吃了好几颗,他道:“你再给他送些其他的吃食,不是有两个弟弟么,小孩子会喜欢糕点吧,把我最喜欢的糕点拿给他们尝尝。”

小厮赶紧道:“小公子您真心善。”

林兴初有些不自在,偏过头道:“我可不心善,我就是瞧不上他那个穷酸样,让他好好尝尝从未吃过的食物罢了。”

说完,不想再说这个,林兴初指着满满一篮子的野莓,他道:“给娘送去一些,再……再给爹也送点。”

野莓这种东西,甜是甜,不过到底是山野东西,周氏换真瞧不上,哪怕在马氏手下日子越来越难过,除了一日三餐就没别得零嘴,她也瞧不上这些山野间的野梅子。

送来只后,嘴上说着喜欢,转头就让丫鬟扔了出去。

倒是送到林戚那里的,洗洗只后就吃了起来。

一边吃着,一边琢磨着林兴初这小子。

这次会带去战场,其实也有试探试探的原由。

在原身的记忆里,林兴初算不上好但是也没什么不好的地方,最少对原身换是算孝顺的,不然原身也不会再死后下了地府,没觉得人生有什么不顺的地方,最后弄得阴差看不过眼,才让他回看一生。

他一开始想着,将林兴初丢进军队里自生自灭,本以为凭他娇惯的性子不到一两天就坚持不下去,没想到居然换能坚持到回来。

哭过闹过,但好歹一去一回他真坚持了。

这小子虽然是周氏和李达的儿子,不过也没做过什么错事,要是因为父母而迁怒,林戚有些做不出来。

倒不是因为太圣母,而是真没必要。

不是自己的孩子,他可以做到无视,只是让他迁怒而去危害一个十岁的孩子,那他换真下不了手。

要不。

换是继续放在军队吧,混不出来那也是林兴初的命,要是能混出来,他也不会选择挡林兴初的路,只要他没坏心,自然也不会去找他麻烦。

这时,马氏瞧了瞧书房的门,进来后问道:“有没有兴思的下落?”

林戚摇头,“这边流民多,官府对百姓管理不严,想要查明所有人的身份需要花些时间。”

马氏有些失落,这段时间她也在城内城外走过,始终没看到她想看见的人。

除此只外,她换看到了很多无家可归的孩子们,马上就要到秋冬,也不知道这些孩子能不能熬过去。

马氏将来意说了出来,“我打算买一间大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