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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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孟作为书中男主,长相自然是没的说。跟林芽这种凤眸的拂柳美人不同,他属于那种杏眼的活泼可爱型。
也正是陈云孟长得好看,又是夫子的儿子,书院里大多数女子才都爱围着他转。
林芽脚步往后撤,大半身形被门框遮住,再加上大家的注意力全在贺眠跟陈云孟身上,完全没人看到外面还有人。
此时讲堂里陈云孟站起来非但没平息议论声,反而让更多人对贺眠不屑,说她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自作多情。
陈云孟听大家还在说,立马鼓起脸颊瞪向贺眠,语气很冲,“你解释一下啊,她们都误会了,说你是被我拒绝才跳的河,其实我就只是拿你当朋友而已。”
就像他跟所有人玩的都好一样。
陈云孟特别委屈,人缘好能怪他吗?都怪贺眠,那么笨还非要喜欢他。
贺眠看着面前咋咋呼呼冲她生气的男主,怎么看怎么别扭,身心抗拒,本能的不想跟他搭话。
她对于这个世界的男子实在欣赏不来。
原本贺眠就不喜欢陈云孟的性格,而且以她颜狗的眼光来看,比起男主她更喜欢自家的林芽,美的清新脱俗,美的古典恬静。
所以贺眠是既不喜欢陈云孟的性格又不喜欢他的长相,更不想跟他做朋友。
“你说呀。”陈云孟见贺眠没动静,直接离开凳子伸手要去拉她胳膊,抬起下巴不耐烦的催促,“不然我以后也不理你了。”
毕竟这个书院里就他愿意跟贺眠说话,以前只要他这么说,贺眠早就他说什么是什么了。
可惜的是此贺眠非彼贺眠,她压根就没去听陈云孟在说什么,只是把他彻底忽略掉,转头将讲堂里的人看了一圈,发现里面并没有女主。
也是,按时间线来说,女主应该会再晚几个月才入学。
到时候她将以聪明的小脑瓜惊艳全书院的所有人,上到夫子下到同窗,成功俘获男主芳心,然后两人开启相爱相杀的感情线。
贺眠刚从书中剧情里回神,余光就撇见娇小活泼的男主伸手要拉她胳膊!
卧艹!
贺眠吓的直接弹跳开,双手抱怀,防狼似的,“说话归说话,别动手动脚的,咱俩又不熟。”
这要是被男主摸胳膊了,自己膈应不说,更重要的是能被他的那些备胎们用眼刀活活削成片。
以前女配过的那么惨,被同窗处处针对,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男主施舍爱心离她太近,这才被人集火。
贺眠反应太大了,陈云孟愣在原地,杏眼睁大上下打量她,食指反指自己,“贺眠,你没生病吧?居然连我都不认识了。”
“该不会脑子泡在水里,泡失忆了吧?”
底下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句,大家嬉笑起来,“本来就不聪明,这会儿连人都不认识了。”
“贺盼,你姐不会脑子泡坏了吧?”
有人扭头看向坐在最后的贺盼,此时她恨不得把脑袋埋在书底下,当做没听见。
贺盼跟贺眠不合大家都知道,这会儿就是故意的。
“她才没有——”失忆她聪明着呢!
贺盼把书撂下,正昂着脖子要说话,就听贺眠扬声说,“对,我掉河里的时候磕着了后脑勺,现在谁都不认识。”
贺眠立马顺着她们话说下去。装失忆可是跟过去生活告别的最好方法。
她真是个机灵鬼!
“怎么可能,假的吧。”陈云孟不信邪的踮脚把自己精致的脸蛋凑到贺眠眼前,颇为自信,“那我叫什么?”
“不知道别问我失忆了。”贺眠狗的不行,打算在书院里将失忆彻底装到底,只要提起曾经那就是一问三不知。
别问我没爱过,不然就是失忆了。
她提起书袋随意找了个没人坐的空桌子,觉得浑身轻松。
女配以前活的憋屈,既然现在这幅身体住的是她,那贺眠肯定不会按着她的方式活。
女配喜欢陈云孟,她可不喜欢,自然不会惯着他,何况长相又不是她喜欢的那类。
陈云孟头回被贺眠无视,一时间站在前面臊的脸蛋通红,有些下不来台。
以前贺眠都是追着他粘着他,什么时候这样冷落过他?
陈云孟心里不是滋味,脆铃的声音格外清晰的在讲堂里响起,显得有些刺耳,“贺眠你该不会是因为我不喜欢你,你觉得丢人,故意装失忆的吧?”
贺眠看鬼一样看他,心说这就是男主的金手指吗?连她装失忆都知道。
陈云孟看贺眠这个表情就觉得自己猜对了。
正要洋洋得意再说她两句的时候,却发现讲堂里大家原本集聚在他身上的目光全都看向门口。
陈云孟纳闷的扭头往后看,心里不高兴,不知道是谁抢了他的风头。
“他是新来的吗,长的真好看,还有颗泪痣呢!”
“看起来文文静静的,跟我家里不讨喜的庶弟完全不同。”
“他笑了他笑了,他是不是对我笑了?!!”
“胡说,他又不认识你,那分明是冲大家笑的。”
底下的议论声比刚才还火热,目光全都落在双手提著书袋站在门口的林芽身上。
他朝大家微微一笑,底下瞬间响起抽气声。
紧接着讲堂里的女学子们全都一脸傻笑的回应他,有几个措不及防跟林芽漂亮细长的眼睛对视上,居然还红着耳根低下头。
以前她们都觉得书院里最好看的男子就是陈云孟,脸白腰细,说话的声音跟书院里的铃铛一样响亮。
可这会儿看见了林芽,她们才觉得自己见识短浅,原来还有男子长的比陈云孟还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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