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小郡主威武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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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云县。
数百年来,灯会就是扶云县的传统,甚至在上元节的时候,还有不少人特地从京城跑来这里看灯的,每个月的十四到十六,县里都会举办庙会,晚上各家都会在门口放灯,衬这夜市,很是热闹。
虽然说,每个月这几天特地来玩的外乡人都不少,不过百姓还是觉得,对面过来的那一行人太引人注目了。
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明明看着疏狂潇洒,怎么看都是一派大侠之风,可一左一右各牵着一个漂亮的小娃娃,尤其是那女孩儿,粉妆玉琢一般,简直比画上的仙童还好看。后面的少女倒是明显的侍女打扮,可那男子却既不像是主子,也不像是随从。
“庙会京城也有啊,何必非要来这里看。”隔着一段距离远远跟着的执剑哀叹。
“傻吧。小郡主哪儿是为了逛庙会来的。”荆蓝嗤笑。
“看灯?”执剑犹豫了一下。
“干什么都行。”荆蓝一耸肩,“小郡主就是想出门,她做梦都想当大侠呢。”
“噗——”执剑笑喷,再看看那个已经被一个卖木雕的小摊吸引了的李昭,又道,“这不玩得挺开心的。”
“毕竟还小嘛。”荆蓝一耸肩,拽了拽执剑,也在一个摊子前停了下来。
庙会人多,跟着的人太多玩不尽兴,也不会更安全,所以他俩就只是远远吊着,顺便也当是偷个闲约个会。真要有事——如果沈醉疏都扛不住,加上他们也白搭。
“公子,买点胭脂水粉给夫人吧?”摊子后面传来一个甜甜的声音。
执剑一扭头,却见招呼的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边上还有个三十许的妇人,看起来是一对母女。而他们驻足的,是粉黛阁摆出来的摊子——京城最好的胭脂水粉铺子,在很多城市都开有分号。
荆蓝也笑了,秦绾对自己人一向大方,连她们的胭脂水粉也一向都是粉黛阁的,当下随手拿了几样平日里惯用的,眼角一瞟,笑眯眯地道:“给钱。”
执剑乖乖地掏钱袋付账,偏偏他又是长了一张娃娃脸,看起来又乖又顺,特别招惹有孩子的妇人和未成年的小姑娘喜欢。就像王府里的陆烟,还有秦珑,都很喜欢,就连一向嫌弃男人长得太好看的李昭都没嫌弃过执剑。
“小公子的夫人可真大方,是见过世面的。”那妇人揽着女儿偷笑。
“啊哈哈……”执剑挠了挠脸干笑。
也不是他愿意长成这样的啊,朔夜和莫问眼睛一扫就能让人噤若寒蝉,可他呢……说多了都是泪!
“拿着。”荆蓝将装好胭脂的小包往他怀里一扔。
“干嘛?”执剑茫然。
“夫人说的,给妻子提东西是天经地义的!”荆蓝一脸的理所当然。
执剑抽了抽嘴角,只想说难道王爷和王妃出去逛街,王妃买了东西还让王爷亲手给拿着?
再看荆蓝,转头勾了勾手指,就喊了个一脸苦相的男人过来。
执剑这才松了口气,把东西往那人手上一塞,跟着荆蓝继续追着李昭。
他倒不是不愿意给荆蓝提东西,不过毕竟他们还有侍卫的任务,东西拿多了万一遇见点事不方便动手。再回头看看那已经拿了不少东西的男人,执剑又偷笑了。
刚到扶云县的时候,沈醉疏先去拜访了杨县令,然后借了两个穿便服的衙役跟在他们后面,之前执剑还奇怪叫两个连会武功都不算,只比普通人强点的衙役有什么用,现在看来,还是沈醉疏有先见之明啊,要不然就看李昭看着新鲜玩意儿就喜欢,她喜欢沈醉疏就直接买的逛街法,他们人人手里都提满东西还不够!
“沈叔,你看这个给爹爹,这个给娘亲好不好?”李昭一手举着一个小木雕,认真地问道。
“……”沈醉疏沉默。
小女孩儿左手是一个坐得端正精神的狗狗,右手是一只躺着舔爪子一脸狡黠的猫咪……好吧,确实挺像李暄和秦绾的,可他能说猫狗是天敌,见面必打架吗?
好一会儿,他还是点点头。反正是女儿的心意,就算雕个树雕个草的,那俩也收得高兴。
“这个我自己买!”李昭阻止了沈醉疏想要掏钱的动作,很认真地询问了摊主价格,又拿出自己的小荷包数银子,然后就难住了。
卖木雕的是个老头,摊子上的木雕都是他自己雕刻的,用的也是最普通的木料,并不值钱,尤其老头件李昭可爱聪慧,报了个更低的价格,然而……小郡主荷包里都是金银裸子,从来就没装过……铜钱!
于是,十文钱,那是多少银子来着?
沈醉疏看着李昭皱着小脸的模样好玩,干脆抱着双臂站在一边看热闹。
“我来。”祁君抿了抿嘴,走上前,从李昭手里拿了一个最小的银裸子,转身去了不远处一个卖首饰的摊子,不一会儿,换了一堆铜钱回来,数出十文钱给李昭,剩下的给她装回荷包里。
“谢谢小君。”李昭甜甜地笑笑,踮着脚尖把铜板给了老头,心满意足地抓着一猫一狗两个木雕,又朝着沈醉疏一伸手:“沈叔,走累了,抱抱。”
沈醉疏哈哈一笑,手艺捞,将她提了起来,单手抱着,右手用力揉了揉祁君的脑袋,夸赞道:“不错!”
祁君腼腆地笑了笑,难得露出一丝不好意思。
“那里那里!”被抱着的李昭视野广了,立即指着不远处欢呼道,“有玩套圈游戏的,我要那个布老虎!”
“小丫头怎么喜欢老虎呢,这么凶。”沈醉疏哀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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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李昭搂着他的脖子蹭蹭,眼睛笑成月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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