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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扬能够感受到的,夏郁和张岁柠这种资深演员自然也能感受到,这使得二人看向洛寻的眼光都隐隐有了些变化。

洛寻却心知肚明。

他为了演出成冬青一生中几个不同的状态,确实是做了很多的功课,且不说去农村体验生活,感受山村出来的孩子应该是什么样的状态,单单就如何自然的展现出憨厚的气质,而不让人感觉到你是在装憨厚,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需要洛寻不断的进行模拟表演,不断的观察真正憨厚的人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至于成功后的状态……

别忘了洛寻可是跟电影原型们聊过的人,另外因为身份这几年愈发提高,洛寻其实也算得上是半个成功的企业家了,所以他身上并非不具备那种特质,因此成功人士对洛寻来说反而是最好演的,但《合伙人》毕竟不是偶像剧,不能说成功人士就是穿得帅,一脸霸道总裁的模样,为此洛寻跟导演建议,把发际线往后推。

至于皮肤松弛的状态……

洛寻为了这个状态,有意识的连续熬了几次夜,熬夜多了皮肤会松弛,这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作为企业家不秃顶可以接受,头发还那么茂密也太不公平了吧。

总而言之。

在洛寻的有意设计之下,他的这些准备,全部都得到了成功的体现,一个男人人生中不同的状态,真的被他演绎了出来,至于外人会觉得洛寻演技好似进步了,甚至有了整容般的演技,其实并不是洛寻的演技真的有了多大的进步,而是他以前没有接触过这个类型的角色,从而给大家带来了很新颖的感觉。

大荧幕上。

剧情在继续。

最终洛寻说服了母亲,得到了第三次冲击高考的机会,是他母亲跟全村人借钱,才供他读了第三次,而这一次,他终于考上了大学。

入学之日。

洛寻抱着老土的青色铺卷儿,锅碗瓢盆的背在身上,走在名牌大学的道路上,身边穿梭者形形色色的属于那个时代的学生,似乎并不显得突兀——

他的脸上是对未来的渴望。

他的眼里是对校园的向往。

然后他就被砸了——确切的说是邓朝跟佟大卫入学第一天起了冲突,最后殃及池鱼到洛寻——但也因此三人成了朋友,至少成冬青是这么认为的,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

“从此以后,我跟孟晓骏和王阳混。”

然后电影开始介绍孟晓骏,孟晓骏出身自一个留学世家,拥有着人人羡慕的先天优势,他的爷爷他的爸爸全部都是留洋归来的大学问家,很小的时候他就收到了家人在国外给他买回来的英文词典。

一本,两本……

他还拥有着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那个叫做梁琴的爱弹钢琴的姑娘,他们从小就心心相印,并且这样的心心相印会一直这般美好下去。

入学后。

孟晓骏这样的人,轻而易举便成为了校园的风云人物,他可以面对无数学生的注视侃侃而谈,明明还只是大学生,却具备了一个大演说家的气魄,而且他的言论总是能够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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