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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汉堡薯条没吃,父女俩也没下馆子,因为宋晚晴来了。

宋晚晴不知道在哪本书看到的,作者以各种例子阐述了“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这个观点,宋晚晴深以为然,决定试探一下。她的确相信洛天远所说的跟沈清若之间没关系,但同样作为女人,她不相信沈清若对洛天远就没有那方面的心思。

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在宋晚晴看来,洛天远实在太优秀了,她每天都在担心他身边的女人对他别有用心。

首先,洛天远是名牌大学毕业的,九十年代末期,大学生并不多,受过最高教育的他们在人民群众中都戴上了光环。宋晚晴家里在羊城也有分公司,大批工人都去了羊城那一块找机遇,宋家公司为了招聘大学生,给出的条件就很丰厚,基本上一个月工资都在一千多块以上,还包食宿。

洛天远虽然没有在大城市拼搏,留在了宁城,用后世的话来形容他目前的境况便是,呆在十八线小城市,拿着一线的工资。可见他个人能力不俗。

其次,他的外表俊朗,身姿挺拔,经常穿着白衬衫跟黑裤,将自己的形象打理得干净,无论哪个年代,爱干净长得好的人,总是格外受人青睐的。

最后,洛天远的人品实在是很好,身上没有任何宋晚晴看不上的坏毛病,比如贪小便宜,比如势利眼虚荣,比如不尊重人。

在这样的基础前提之下,再来一场英雄救美,已经足够宋晚晴对他有好感。

然而宋晚晴也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她是宋家的掌上明珠,并且也是从国外留学回来,从小到大见到的优秀男人多了去了,寻常人对她的温柔示好并不能轻易打动她,她是在跟洛天远相处中被他吸引,进而喜欢的。

宋晚晴要抓住洛天远的胃,却也不打算自己下厨做饭。

毕竟是她做的,还是她家保姆做的,本质上也是一样的,她也没打算结婚后自己当老妈子的。

洛书颜看着饭桌上的菜,没出息的咽了咽口水——

有红烧肉、青椒炒牛肉、海带排骨汤以及清蒸大闸蟹。

不止如此,宋晚晴实在贴心,还准备了小孩子都爱吃的奶油蛋糕、大果冻、草莓牛奶。

洛天远面上表情没什么变化,倒是洛书颜已经被宋晚晴折服一大半了。

她就是这么没出息……

三个人坐在饭桌前,洛书颜啃了一块好吃到要跳舞的红烧肉后,这才发现,平常动辄两碗大米饭的爸爸,今天矜持得过分。

洛天远也不是没有胃口,只是宋晚晴的这一举动,超出了他的预想范围。

洛书颜在大快朵颐时偶尔瞥一眼爸爸,洛天远也会小心翼翼地观察她的表情,见她并没有不高兴时,这才松了一口气。

其实洛天远每一次跟谁谈恋爱之前,他都会严肃地跟对方申明,他并不打算结婚,如果对方会接受,才会展开一段恋情。

在成年人的世界里,他这样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不打算结婚,肯定是不想给女儿找后妈,他的前两个女朋友或许有动过结婚的念头,或许没有,但都默契的没有选择出现在他女儿面前。

现在洛天远碰上了宋晚晴这么一个变数,实在是打了个措手不及。

本来前天宋晚晴找过来,他第二天就该去跟她说清楚,可昨天因为买车的事情耽搁了,在他的计划里,星期一一定会抽空跟她联系,顺便说清楚这个问题。

他们的关系虽然还没到男女朋友这一步,不过在一天晚上他拥抱了她之后,他有跟她说他不打算结婚的,哪知道她反过来娇嗔,说他想得美,她也没想结婚……

洛天远不由得捏了捏鼻梁,看来今天得跟她说清楚了。

“好吃吗?”宋晚晴并不是很喜欢小孩子,但见洛书颜长得漂亮又可爱,眉眼之间跟洛天远很像,她就不反感了,还主动帮她剥蟹肉。

洛书颜吃得腮帮子鼓鼓的,连连点头。

当然好吃!

她感觉上一次吃这么好吃的饭菜都是上辈子的事!

虽然这么说很对不起沈姨,可她都尝得出来,这一桌饭菜的味道的确比沈姨做的要好很多,就是外面那些馆子都比不上。

宋晚晴见洛书颜喜欢,便笑着说道:“这是我家阿姨做的,阿姨在我家做了好几年了,听说她爷爷还是以后宫里的御厨,她就算没得到全部真传,也继承了老御厨的几分本事。”

洛书颜还在吃着肥美的蟹肉,听了宋晚晴这话,内心也很惊讶。

那天宋晚晴是在跟沈清若说话,洛书颜并没有看到她,今天一见,看她说话气质,看她衣着打扮,便知道她爸爸这次找了个千金小姐女朋友。

“是吗?”洛天远淡淡一笑,“今天真是麻烦你了。”

“这哪是麻烦,不是应该的嘛。”宋晚晴佯怒瞪了他一眼,“我刚看了冰箱,好像什么菜都没有,你不吃饭,难道书颜也不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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